原帖由 子玖妈妈 于 2012-1-20 18:55 发表 你也学会臆测了 。连我要竞选总版主,旺爸事先都是不知道的。更没有之后的种种说法。
原帖由 子玖妈妈 于 2012-1-20 19:02 发表 谢谢鼓励,重振是很多用户的希望,我会尽自己努力的。
原帖由 旺旺她爸 于 2012-1-20 17:56 发表 正式释法: 版主在行政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团队内部纠纷只能由总版主处理。当然,他可以在众议广场发帖申辩抗议,但这只是他履行一个普通网友的权利,其他人,包括仲裁人、权利人和议员都只能以普通网友的身份参与讨论,但无权干涉总版主的处理决定。 --以上释法是基于论坛基本准则第二章第二条和权力授予者有权收回其授权的自然原则作出的。
原帖由 娃他妈 于 2012-1-20 22:40 发表 用你们学数学的行话,一个是充分条件,一个是必要条件。解释完了,继续110楼的抗议。 旺爸,即使理解不同,或你真的烦了,也请带领好旺网的腔调,不要强调你是普网,克林顿如是个白宫实习生,相信美国人不会与他较劲 ...
原帖由 旺旺她爸 于 2012-1-20 23:47 发表 或者我们干脆直接换种问法:你认为没有人气的ID,能不能当版主?为什么?
原帖由 娃他妈 于 2012-1-20 23:18 发表 假如你能以自己这几天的心情类比被你管理过的非恶意用户的心情,再秉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一个好版主了。尽管我在以前的帖子中对你施过毒药,但,今次,无法幸灾乐祸。希望你申诉成功。
原帖由 旺旺她爸 于 2012-1-20 23:41 发表 3.版主没有被司法裁决有过错的情形下被免职,算不算是一种符合常理,符合民主的行为(请你作为一个普通正常用户的身份观点来回答即可)?版主是不是应该被作为一颗弃子,每当有用户纠纷的时候就被任意撤换,以达到民主的光鲜形象? --免职是一种正常的行政行为,与民主无关。美国政府也有裁员的情况,难道他们就不民主了? --版主不应该作为牺牲品,但总版主有权任意撤换他认为不适合的版主。
原帖由 旺旺她爸 于 2012-1-21 00:40 发表 回复 126楼家有考王 的帖子 非常讨厌你这种说话吞吞吐吐,讲半句咽半句,唯恐得罪人的骑墙行为。 如果你没有明确的观点,请不要瞎折腾。 别以为自己的辩证唯物主义学得好,辩证唯物主义根本就是狗屎。 你那套放在工作中可以混个风声水起,在这里甚至不如那激烈的反对派。
原帖由 桥哥 于 2012-1-21 00:31 发表 你算了吧。别在这里说得好听。 自己上发送箱看看,短信沟通的时候,是一副什么德行。 有这种德行的人,还好意思讲公道? 真恶心!
原帖由 liuqf 于 2012-1-21 00:57 发表 你尽可以把短信发上来给大家看看。因为在旺网,你属于异数,对他人喜欢用一些自以为是的攻击语,还洋洋自得为口头语而不思自改的,可能是和你自己所说的一些所谓的公知混得太久太熟的缘故。对你这种人,一味客气是 ...
原帖由 liuqf 于 2012-1-21 00:57 发表 你尽可以把短信发上来给大家看看。因为在旺网,你属于异数,对他人喜欢用一些自以为是的攻击语,还洋洋自得为口头语而不思自改的,可能是和你自己所说的一些所谓的公知混得太久太熟的缘故。对你这种人,一味客气是没有用的,就像旺爸指出了你的人身攻击,你也依然厚着脸皮我行我素。
原帖由 子玖妈妈 于 2012-1-20 21:42 发表 等到我坚持不住的时候,来看看你这个帖子,也许就坚持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