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妈妈--竞选答疑贴

为方便了解候选人观点, 本帖是专门用作为这次选举设置的答疑帖, 欢迎各位网友提问..
评论(327)



引用:
原帖由 卓越妈妈 于 2011-12-15 18:33 发表 \"\"

真心感谢你的提醒.
应该的。工作顺利!.



引用:
原帖由 orealcoffee 于 2011-12-15 16:24 发表 \"\"
版块分类可不可以按学校不按中小学呀,比如现在上海中学国际部,分到了小学,其实它是从一年级到十二年级都有的,这样人气容易分散,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欢迎上中圈子的家长
我建立圈子的时候就考虑过, 到底把圈子建在那个板块好. 因为自己的孩子还在小学部就读, 所以还是先建立在小学板块.
你的意见我记下了, 会和未来的总版主沟通..



引用:
原帖由 普通 于 2011-12-15 15:26 发表 \"\"
亲,卡扎菲和萨达姆也没有亲自去执行杀害无辜百姓哦
我明白你的意思,毕竟留下了文字的东西.
可是,亲,你这例子举的让我肝儿颤!.



引用:
原帖由 慢吞吞 于 2011-12-15 18:16 发表 \"\"
玉碎瓦全都是爱阿~都是爱~~
雷霆雨露均是皇恩~是皇恩~~
工整吗.



引用:
原帖由 一帘幽梦 于 2011-12-15 14:00 发表 \"\"
不能怪地雷太多,二是明知雷区也要闯。
前方是雷区,后方是沼泽,肿么办,肿么办.
我不是为导致旺网闭关的人开脱, 可现实太敏感词..



回复 84楼orealcoffee 的帖子
我把你的问题转到了总版主竞选贴里, 我觉得这个问题最好看看总版主有什么好办法,子玖妈妈已经做出了回答, 你可以去看看.
http://ww123.net/viewthread.php?tid=4799060&page=3#pid8400591.



这是我家丫头每学年开学家长问卷中的一个问题,我借用一下。问题是:
请用5个词描述自己。.



回复 108楼pp_dream 的帖子
嘿嘿, 我喜欢这个问题..



引用:
原帖由 pp_dream 于 2011-12-16 05:15 发表 \"\"
这是我家丫头每学年开学家长问卷中的一个问题,我借用一下。问题是:
请用5个词描述自己。
外形,端庄有礼
内心,豪情万丈
做事,一心一意 废寝忘食(看小说和追连续剧的时候特别明显,目前全用在议事会里了)
缺点,反应迟钝(这一点我有时很想忽略 ).



引用:
原帖由 卓越妈妈 于 2011-12-16 09:26 发表 \"\"

外形,端庄有礼
内心,豪情万丈
做事,一心一意 废寝忘食(看小说和追连续剧的时候特别明显,目前全用在议事会里了)
缺点,反应迟钝(这一点我有时很想忽略 )
今儿我给子9当秘书是当定了 等她当了帮主不知道给不给我看武林秘籍哦。

我想象中的,是酱紫滴,凑合看哈.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



引用:
原帖由 pp_dream 于 2011-12-16 09:34 发表 \"\"



今儿我给子9当秘书是当定了 等她当了帮主不知道给不给我看武林秘籍哦。

我想象中的,是酱紫滴,凑合看哈
.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



回复 111楼pp_dream 的帖子
不给秘籍, 也要时不时地传点真气.
图片我笑纳了, 回头我学会了乾坤大挪移, 过去请你吃巧克力冰淇淋. .



引用:
原帖由 卓越妈妈 于 2011-12-16 09:26 发表 \"\"

外形,端庄有礼
内心,豪情万丈
做事,一心一意 废寝忘食(看小说和追连续剧的时候特别明显,目前全用在议事会里了)
缺点,反应迟钝(这一点我有时很想忽略 )
上次选举您还是 "肩若削成 腰若约素 灿如春华,皎如秋月"的.请问候选人, 这是否说明议事会工作的繁重性远远超出了您的预期和能力,短短三个月您就从天仙变成了黄脸婆?.



引用:
原帖由 慢吞吞 于 2011-12-16 10:31 发表 \"\"


上次选举您还是 "肩若削成 腰若约素 灿如春华,皎如秋月"的.请问候选人, 这是否说明议事会工作的繁重性远远超出了您的预期和能力,短短三个月您就从天仙变成了黄脸婆?
谢谢您还记得我上次竞选时的"风采", 请允许我在您肩膀上哭半个小时
熬夜啊, 皱纹啊, 没时间敷面膜啊!  
我必须承认议事会的工作还是很有强度的,花费不少时间和精力. 我认为自己大部分时候能力足够, 至于太专业的法律条文,我肯定是能力不够的,这种时候只能靠勤快补上, 多花点时间查资料..



回复 115楼卓越妈妈 的帖子
不容易啊, 那是什么动力促使您顽强继续下去呢?.



引用:
原帖由 慢吞吞 于 2011-12-16 10:58 发表 \"\"
不容易啊, 那是什么动力促使您顽强继续下去呢?
为什么继续下去啊, 我认真想了想, 觉得从事了一件从来没从事过的工作, 并且发现这个工作很有意思.
每做一个新的议题总能让我对一些问题有新的认识,比如说三权分立, 比如说歧视..



回复 117楼卓越妈妈 的帖子
.



请问候选人, "如美国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可行使否决权,但国会再以2/3多数通过,不经总统批准即可成为法律。总统的权力也受国会的制约,如总统对政府高级官员的任命要得到参议院的认可," 类似的提案目前在WW有没有?.



请问:议事厅的权力应该如何得到制衡?.



请问候选人,你认为已有的关于删贴的提案, 有必要进行修正吗?.



回复 119楼慢吞吞 的帖子
孩子们放学了, 等我把他们安顿好,就过来好好回答你问题啊. 等我哦.



回复 122楼卓越妈妈 的帖子
没问题~.



回复 119楼慢吞吞 的帖子
他们去写作业了
===
"如美国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可行使否决权,但国会再以2/3多数通过,不经总统批准即可成为法律。
==有的,《基本准则修订案》 总版主有权拒绝签署议会通过的议题,可以由议会以2/3多数再次通过后使法案生效。

总统的权力也受国会的制约,如总统对政府高级官员的任命要得到参议院的认可," 类似的提案目前在WW有没有?
==有类似的,《基本准则修订案》,总版主提名的仲裁人要经过议事会全票通过。.



回复 124楼卓越妈妈 的帖子
《基本准则修订案》----请给链接,我没有看到这条.



回复 125楼子玖妈妈 的帖子
哈哈,卓越妈,你看你把子玖急得.  你肯定有的哦?.



回复 126楼慢吞吞 的帖子
你可以相信她超过相信我.



回复 127楼子玖妈妈 的帖子
为麻,我也没看到这条啊..



引用:
原帖由 子玖妈妈 于 2011-12-16 13:23 发表 \"\"
请问:议事厅的权力应该如何得到制衡?
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制衡:
1,权利人的一票否决权。防止议会通过侵害论坛权利人权利的法案,剥夺用户正常请愿权利的法案
2,总版主拒绝签署议事会通过的法案。议会需要再次以2/3多数通过,才能使法案生效。
3,每届的议员竞选和最长一年制的任期,用户使用手中的投票权,让不能代表他们意愿的议员下台。议会通过这种轮换是立法权不会集中或长期集中在某一派代表中。
4,用户罢免议员,议会弹劾议员,还有用户公投,目前没有法律依据。
先这些吧,想到再补充.



回复 129楼卓越妈妈 的帖子
总版主拒绝签署议事会通过的法案。议会需要再次以2/3多数通过,才能使法案生效

就算你们5个人,三分之二是几个人?.



回复 125楼子玖妈妈 的帖子
http://ww123.net/viewthread.php? ... D1%26cycleid%3D1128.



回复 131楼卓越妈妈 的帖子
自己对照124楼.



回复 125楼子玖妈妈 的帖子
http://ww123.net/viewthread.php?tid=4794410&page=1#pid8293605.



回复 132楼子玖妈妈 的帖子
看133,议事厅对于这一条的讨论.



回复 134楼卓越妈妈 的帖子
没有生效的有什么好看的。请回答130楼的问题.



引用:
原帖由 子玖妈妈 于 2011-12-16 15:53 发表 \"\"
总版主拒绝签署议事会通过的法案。议会需要再次以2/3多数通过,才能使法案生效

就算你们5个人,三分之二是几个人?
我的理解,总版主拒绝签署,议会要再次重新讨论表决,如果有议员在这期间改变投票,法案有可能就不能被通过。.



引用:
原帖由 子玖妈妈 于 2011-12-16 15:58 发表 \"\"
没有生效的有什么好看的。请回答130楼的问题
这需要看仲裁人怎么释法,我认为是生效的.



回复 136楼卓越妈妈 的帖子
按照我的理解是5个人中要4个人投赞成票才能通过----------------我觉得应该是全票。.



回复 137楼卓越妈妈 的帖子
对于议员,什么是生效法案最好有清楚概念。我不跟你争了。你再去那些旺爸批准生效的基本准则和修订案。.



回复 139楼子玖妈妈 的帖子
139楼漏一个字: 看.



引用:
原帖由 子玖妈妈 于 2011-12-16 16:04 发表 \"\"
按照我的理解是5个人中要4个人投赞成票才能通过----------------我觉得应该是全票。
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是说议会在重新讨论时,会有议员考虑总版主的建议,改变投票,使议题不被通过..



引用:
原帖由 子玖妈妈 于 2011-12-16 16:05 发表 \"\"
对于议员,什么是生效法案最好有清楚概念。我不跟你争了。你再去那些旺爸批准生效的基本准则和修订案。
我当然看过了,并且在讨论中这个关于总版主拒绝签署法案的问题也问过旺爸。至于你怎么理解我管不了。如果总版主在实行中有疑问可以找仲裁人释法,仲裁人可以建议修改法案。
现在旺爸就是兼仲裁人,照你的理解133楼里的连接算不算释法呢?.



回复 142楼卓越妈妈 的帖子
不认为是.



引用:
原帖由 慢吞吞 于 2011-12-16 15:52 发表 \"\"
为麻,我也没看到这条啊.
看133楼连接.



回复 138楼子玖妈妈 的帖子
你要了解美国大陆会议的整个过程,就会知道,总统的很多特权,实在是因为不给他,面子上太不好看的缘故, 并不是要靠他来制衡国会. 最高权力就是在国会, 国会大楼那个圆顶,就代表全民最高权力的集中..



请仲裁人释法,<基本准则修正案>第二条,总版主签署或拒绝签署议事会通过的法案。
http://ww123.net/viewthread.php? ... D1%26cycleid%3D1128.



回复 145楼慢吞吞 的帖子
这不关我事。我只是在理解规则。

看美国宪法就知道,议会需要再次以2/3多数通过应该是根本性条款。目前没写进基本准则,代表意见考虑还不成熟。你们新的一届议会再好好讨论吧。

释法是有宪法依据的。.



回复 147楼子玖妈妈 的帖子
旺旺网上不用那么复杂吧?也木有宪法呢?.



回复 148楼ccpaging 的帖子
基本准则就是宪法啊,三权分立的依据啊。.



回复 148楼ccpaging 的帖子
旺旺网上不用那么复杂吧?----------这句话应该我说才对 还有什么释法,这不都是你们玩的概念吗.



回复 147楼子玖妈妈 的帖子
我看你问的问题,貌似有点被三权分立的概念骗了.分立并不代表三权完全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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