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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下面是引用思思妈于2004-08-6 14:03发表的 :
同意。我感觉如果要用抢的,就没太大的必要了,还有很多需要帮助的人。
我当初去儿福院就是这种感觉,后来我选了奉贤的广慈福利院,那里的孩子比儿福院的更需要帮助。
当大家还在争抢的时候,你已经身体力行在前了,佩服!
我们是否可以不通过网络的手段,而是认定1家或几家儿福院甚至是老人院,定期去做义工呢?养儿方知母辛苦嘛!这样比去什么地方抢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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