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rain696 于 2009-5-6 12:05 发表 谢谢你的回复和帮助。 但不知道经济性裁员是什么概念?公司并没有走总体裁员程序,只是老板的一纸通知。 双倍的赔偿金应该如何计算?如果是今年年底合同到期,99年底11月即在此公司工作,即将满十年了,不知道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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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ain696 于 2009-5-6 16:10 发表 那如果到了11月份 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公司不同意 我该怎么办? 或者如果合同到期自然终止了 公司也不续签合同 那我离开公司时还能获得补偿吗?
原帖由 Janina123 于 2009-5-7 11:29 发表 960元是按2008年的要求吧? 2009年公布上年度上海平均工资是3292元,最低工资是该金额的60%,就是1975元 按此基数,个人最低交553元社保和公积金,剩余1422元不需交个税, 是否最低应不少于1422元?
原帖由 甜心妈咪 于 2009-5-8 00:54 发表 是不是:放假期间每月发960到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将不会有任何补偿金?
原帖由 齐齐妈妈(律师) 于 2009-5-6 15:04 发表 不管是降薪还是放假发最低工资,都是要走合法程序的。否则就是违法,可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顺便问一下合同到什么时候
原帖由 adela999 于 2009-5-8 09:11 发表 你如果到11月份时,已经满了10年的话,除非你自己不提出来,如果你提出来的话,公司是只能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