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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ain696 于 2009-5-8 11:39 发表
提出来就能签吗?如果不签就算公司违约,要付2个月的补偿金吗?还是补偿9年11个月的?双倍补偿金还是没有双倍这个概念的?
谢谢各位!
是的,如果等你这个合同到期时,就已满10年的话,公司就不能辞你了。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当然如果企业不想签的话,他要么和你商量,那就符合协商解除的约定,那需要补偿N+1个月的补偿金。如果他即不和你商量,就直接不和你续签的话,那么他们违法解除合同,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应该支付的两倍,即2(N+1)的补偿,但一般是不容易拿到的,只存在法律理论上。劳动仲裁案子多的不行,仲裁庭也忙不过来。
如果你是刚好满9年11月的话,那就太亏了。公司一定会不和你续签的,只要支付08年以后的年限N个月的补偿金了。不满6个月算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