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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关于户口和社保

引用:
原帖由 家有小羊 于 2008-11-12 09:46 发表
我是通过劳动局,按夫妻分居满5年以上办理的,材料全部交上去了,在审批中, 劳动局受理的人说,科长已经签过字了,等局长审核..详细材料清单如下,希望对很多MM有帮助:
外省市职工办理转移进沪工作须提供下列有关材料在LG ...
我和孩子的户口是04年进的,老公还没进,等着满五年去试试,但有几个问题:
1、我户口和社保办好后就没管别的,人事档案是不是要去调过来放到人才交流中心吗?有什么用呢?
2、老公的社保一直都是在上海交的,外地没有,怎么办?
3、有说分居5年的,有说15年的,真的搞不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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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3#家有小羊 的帖子

谢谢你的回复!
第一点我是想问我自己的,现在的人事档案有什么用呢?社保办好是不是说档案就过来了呢?要另外再办吗?没办过有没有什么影响呢?

[ 本帖最后由 diandian 于 2008-11-17 13: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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