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详细资料
TOP
原帖由 雪莉 于 2010-6-28 01:21 发表 发帖并不是为了大家可怜我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只是想知道更多不同的意见,可以为日后做参考
原帖由 雪莉 于 2010-6-28 01:24 发表 猜对了一半 是来实习的,现在走了,不知道还会不会回我们单位
原帖由 雪莉 于 2010-6-26 11:42 发表 就算离婚我也没有什么财产可以分的 房子是GG和PP的没有LG和我名字,存款都是我的钱存的,LG是月光族 PP说:只要你们离婚,你要多少钱都可以! 难道我是贪钱而结婚的吗!? 如果真的拿了他们家的钱我也太没有骨气 ...
原帖由 雪莉 于 2010-6-28 01:12 发表 如果 PP愿意领养孩子我也同意 哪怕是LG和小三的孩子我也愿意抚养,只要小三不进家门 可是PP死也不会领养孩子(PP的原话)
原帖由 雪莉 于 2010-6-26 21:06 发表 你的想法和我一个朋友劝我说的一样 朋友说外面搞外遇的很多人,很多年后还是回到自己老婆身边 她让我忍,忍一时海阔天空
原帖由 liuli0909 于 2010-6-26 14:10 发表 象这种情况,还是离吧,好聚好散。婆婆愿意给钱不要觉着自己没骨气,该拿就拿着。和老公在一个单位,离了就把他当空气好了。
原帖由 棠帅妈 于 2010-6-28 11:05 发表 MM,你太善良了,这跟贪钱无关, 是他们无情无义在先,弄脑子要清楚啊。。 既然感情不在了,PP这种话也说出来了,拿钱走人呗。 这种不讲感情,没有幸福的地方还呆着干嘛。。。 不是要多少都可以吗? ...
原帖由 雪莉 于 2010-6-28 01:18 发表 就算我一个人抚养我和LG的孩子(只要是LG的)我也无怨无悔 真的很喜欢孩子,男女都无所谓,想有一个自己爱人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