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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有这样一份离婚协议(真实),您会怎么想?(终结)

回复 98#奶宝妈咪 的帖子

对的呀,理性的分析,跟着女方,暂时没好处,女方既不能好好工作,也不能让孩子好好读书。是不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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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angwang2009 于 2009-5-27 14:30 发表
出去一下,回来一看,这么多回帖 。现在公布答案:1,房子是婚后共同的,不过,父母的名字也写上去了;2,女方不是懦弱的人;3, 女方没有外遇与过错;
女方不是懦弱的人, 为什么父母的名字也写上去啊? 要不父母出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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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5#eileen0521 的帖子

是的,走法院,搞点而已。
反正我是没看到她这样做有啥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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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婚姻, 最大的问题是还有个孩子, 孩子真倒霉。
不管怎么样,楼主,你要坚强起来!
女人可以不勇敢,但一定不能不坚强!
为了自己,为了父母,为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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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8#奶宝妈咪 的帖子

糊涂了,到底是她不要,还是男方不给。
如果说女方没过错,就是和这个男人过不下去了,要离,难道她就不知道她现在没离婚的实力么。急了出家门,什么都不要,也什么都不争取,既不为自己争取也不为孩子争取,而且自己还没落脚点。不晓得伊到底了海搞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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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2#冰城来客 的帖子

父母出钱了,但这笔钱成了借条。当时就趁机写上他们的名字。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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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都应该多为孩子争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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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angwang2009 于 2009-5-27 14:30 发表
出去一下,回来一看,这么多回帖 。现在公布答案:1,房子是婚后共同的,不过,父母的名字也写上去了;2,女方不是懦弱的人;3, 女方没有外遇与过错;
那就没有在那份协议上签字的理由了。

已经到这种地步了,不如打起精神,为姐妹们留个好案例吧,别让女人的婚离得太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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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6#wangwang2009 的帖子

房子上有你名字,这个肯定要的.
孩子给他们倒也无所谓.

就算你不要这个房子,这笔钱等孩子长大了给孩子,说不定还能笼络一下你孩子对你的心.
我也有孩子,我感觉现在的孩子都很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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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8#梅花苦寒 的帖子

呵呵。还没签字。 但如果去争了, 也未必是个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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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0#wangwang2009 的帖子

那不一样。
反正不能默默地吞下所有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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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有这种协议,太不可思议了,奉劝女方一定要争取自己的利益,不然自己非但得到应得的,还会让别人嘲笑无能,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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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咪咪哆哆 于 2009-5-27 13:44 发表
看过楼主以前的帖子,请大家多多理解她吧,不要乱猜了。。。
跟大家实话说吧,男方是个“残疾的流氓”、很市井的一个人。。。
楼主只是想早点摆脱他,才提出“裸身出门”的
我想起来了, LZ是个外地留沪的大学生, 跟那个垃圾男人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
我当时就想不通LZ为啥就选择了这么个东西
女怕嫁错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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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孩子、所有的存款都得争取要。凭什么不要。。。
这种协议。。。还是等法院批吧。。。

财产可以不要。。。孩子一定得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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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不平等的条款,好些妈妈们就会猜测不利的一方有过错,甚至有难以企齿的过错
为了LZ即将开始的全新的幸福生活,给LZ打打气,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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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5#ghon_1 的帖子

呵呵,不利的一方未必有错。中国的婚姻,结婚容易离婚难。不然也不必上来晒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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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3#笛笛妈妈 的帖子

当初走错了,就得付出代价。放弃算是一种承担代价的话,大家拍拍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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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清,从这个协议上看到的只是个表像。因为单纯从协议上看,不太明白女方为什么会放弃那么多?于情于理,都很难让人理解。所以,应该是有缘由的吧。
其实,不管旁人如何看待,只要女方觉得能接受,别人的想法又何必在意呢?如果觉得不能接受,那就大声地告诉他“不同意”、“不行”。
公不公平,合不合理,女方自己心里应该有杆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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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5#鸣鸣飞飞的爸爸 的帖子

顶一下!软弱被人欺!难找这样的软弱女人和无耻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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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8#小老鼠吉米 的帖子

如果不是婚姻,肯定去争,并且要抗争到底;
但婚姻产生的东西,争起来,就累,伤神。即使得到了一些东西,同时也失去了很多东西。如果离婚的时候,不争,就代表有问题,无能,软弱,那即使这个时候强悍,又能怎样?
在上海混口饭吃,如果是一个人,也容易。虽不能坐轿车,住洋房,吃海味,也会踏实。粗茶淡饭也会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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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angwang2009 于 2009-5-27 15:39 发表
如果不是婚姻,肯定去争,并且要抗争到底;
但婚姻产生的东西,争起来,就累,伤神。即使得到了一些东西,同时也失去了很多东西。如果离婚的时候,不争,就代表有问题,无能,软弱,那即使这个时候强悍,又能怎样? ...
“知我者为我心忧,不知者谓我何求。。。”简单、快乐的生活吧~~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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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1#小老鼠吉米 的帖子

这种想法,不知道多少JJMM会骂偶猪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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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angwang2009 于 2009-5-27 15:49 发表
这种想法,不知道多少JJMM会骂偶猪头了。。。
不会的~
我们最终追求的还是自己内心的平和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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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angwang2009 于 2009-5-27 15:49 发表
这种想法,不知道多少JJMM会骂偶猪头了。。。
楼主,可怜的是孩子。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你能保证孩子跟他们不会变成他们那样的人,你就离开。
你是纯真的,可是这样的纯真有可能悔了孩子,想想你为什么把他带到这个世界吧!就算你放弃是对自己当初的一个了断,可是了断了旧的,还会有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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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了什么鸟都有,自以为做个沙漠中的驼鸟就相安无事了,可能大多数人都不会认同地。孩子大了也会问,妈妈这样子就不要他了,是过错方呢。让孩子知道你爱他,你要他,就争取吧。但你真的在乎的是每月一或两次的见面就算了,索性全盘放手,重新过活,每月生活费我看也不必给了。
人活不就是为一口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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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5#ruiqin 的帖子

你的这种想法倒是干脆,不拖泥带水,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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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千零 于 2009-5-27 14:43 发表
糊涂了,到底是她不要,还是男方不给。
如果说女方没过错,就是和这个男人过不下去了,要离,难道她就不知道她现在没离婚的实力么。急了出家门,什么都不要,也什么都不争取,既不为自己争取也不为孩子争取,而且自 ...
同是女人,碰到这样的事情,确实替她着急,所以你的愤愤不平或者打抱不平,俺也理解,只是我点击了她所有的发言,看下来好像是她无法与这个男人生活下去了,估计平时的隐忍也很多很多,你想外来妹,结婚前花好稻好,结婚后嘛,大多过得都不如意的,很多公婆都不真正把你当人看,有个把老公疼爱,算额头高得了,所以当时俺姐妹2人,有人介绍上海人(没有诋毁上海人的意思,我的意思:是不要盲目高攀或者下嫁,否则就没有话语权,更何况很多门当户对的,后面婚变的也不少),顾及到这点,所以现在无论从物质还是精神都是非常非常的富足了,当然经济也是随后发展而来的,所谓家和万事兴嘛。

[ 本帖最后由 奶宝妈咪 于 2009-5-27 16: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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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7#奶宝妈咪 的帖子

知音阿,太理解了。 孩子要了,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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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让孩子跟了爸爸,LZ能放心吗?为什么不争取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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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7#奶宝妈咪 的帖子

再讲一点:完全同意你的看法, 外地人,嫁上海人啊,需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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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angwang2009 于 2009-5-27 16:30 发表
再讲一点:完全同意你的看法, 外地人,嫁上海人啊,需慎重考虑
别一杆子打翻一船人啊
外地人嫁上海人幸福的多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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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angwang2009 于 2009-5-27 16:30 发表
再讲一点:完全同意你的看法, 外地人,嫁上海人啊,需慎重考虑
其实,我觉得你自己都想的很明白了,也行动的很明白了。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还要上来问大家怎么想。也许你寻求的只是大家对你LG的贬薄,既然都已经要净身离婚了,该放的东西就应该放下了,就算你LG再不好,我们这些局外人再贬薄他,于你不过只是出口气而已,没一点点实质性帮助。而且,楼上有MM说的很清楚了,这一切不过是你自己以前做错事后付出的代价,要为你负责的是你自己。人要朝前看朝前走,我这里祝你好运,希望你不要纠结在快成为过去的时空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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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能理解楼主,也许同是外来的新上海人吧!我们在这个城市拼搏努力着,我们珍惜我们建立的小家庭,有一天这个小家庭出现问题了,我们努力想挽回,最终却是很无奈!分手了,我们不想彼此难堪,不想争吵和争夺,只想好聚好散,人都远离了争夺财产又有何意义?
    但现实很残酷!在这个城市生活,每天要面对就是实在的生活!哪个母亲愿意放弃孩子?如果不是自己过错,为了能与孩子在一起,为了给孩子更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必须争取自己的权利!
有句古语不是说"宁要讨饭的娘,不要当官的爹"!孩子还是自己带放心!另外想想我们远离家乡辛苦拼搏为什么?不就是为了下一代有更好的发展机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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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2#千零 的帖子

讨论这个问题,确实有点无聊。不是还没签字吗,心里摇晃,所以上来看看大家的看法。这个故事也许没有啥借鉴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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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大姐26年前(19岁时)结婚,真的是父母包办婚姻.孩子5岁时算是觉醒吧,净身出户,女儿的抚养权也放弃了。孩子20岁以后,把她接来跟自己一起住,感觉孩子大了能理解自己母亲,五年过去了,每当她想管管孩子或者给她一点建议时就能感觉到孩子对母亲心底的排斥,原因无他,你当初为何不要我!
所以LZ协议的女方,打官司或者谈条件都应该考虑到轻易的放弃抚养权的后果,哪怕为了摆脱那个男人,但千万不要让孩子感觉到你抛弃了她。就你没这种想法,但是男方会这样告诉孩子的,孩子被母亲抛弃的感觉会伴随她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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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6#ql7788 的帖子

这倒有提示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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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4#wangwang2009 的帖子

我想你也争取过,去年的端午节你就在谈着事情,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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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4#wangwang2009 的帖子

原来还没签字啊。
那好,我们回头看。你以为你这样净身出户做的很漂亮,但事实呢,你也看到了,对不明来龙去脉的大多数人而言,大家反而会认为是你有问题,这大概是你没想到的吧,所以,你作出的牺牲是有点无聊的,没什么人会觉得你做的对,相反,很多人认为你该争取的不争取,至少我认为你有些逃避。既然还没签字,我觉得你该为自己去奋斗一下,对自己对孩子都有个交代。
你这个故事很有借鉴意义的,让大家知道如果女人一味忍让,只会让人以为是有不好的原因的,会让人误解的,会影响女人自己名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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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8#kankan 的帖子

明天又是端午节,很快阿,也不知道这没完没了的事情,为何就这么烦人。
快下班的时候,我送一同事两个粽子了,因为,他们的夫妻恩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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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难过,我相信你会走出这片阴影的,争取孩子带在身边,抱抱吧,努力挣钱,争取孩子

[ 本帖最后由 kankan 于 2009-5-27 17: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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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0#wangwang2009 的帖子

我原先不了解你的情况,刚刚翻了帖子,大致知道了一些。
能说说当初你为什么会嫁给一个残疾人的呢?他什么地方吸引了你?你想一想,也许太长的婚姻生活让我们忘记了一些最起初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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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9#wangwang2009 的帖子

那干吗不争取自己的权益?这么小的孩子总归是妈妈带比较好。别因为一时的心急,耽误了孩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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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2#千零 的帖子

当然知道当初,但后来才知道,那都是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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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留个男方,那样的家庭,真的让人放心不下, LZ还是争取孩子自己抚养,呆在妈妈身边吧。尽管你净身出户了,孩子永远是你的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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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不愿意看到这么恶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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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来LZ是个倔犟的女子,但这种女人往往会生活的很幸苦哦,还是想办法对自己好一些吧。

[ 本帖最后由 ggkm 于 2009-5-27 19: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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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3#小老鼠吉米 的帖子

和你的想法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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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去远方 于 2009-5-27 13:18 发表
女方应该要孩子,要房子,把房子一半的钱给男方。要求男方付抚养费。
同意,如果男方真是个流氓,LZ怎么能把孩子就留给个流氓呢,除非说LZ也不想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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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千零 于 2009-5-27 17:00 发表
原来还没签字啊。
那好,我们回头看。你以为你这样净身出户做的很漂亮,但事实呢,你也看到了,对不明来龙去脉的大多数人而言,大家反而会认为是你有问题,这大概是你没想到的吧,所以,你作出的牺牲是有点无聊的, ...
说得太对了,尤其在上海,要为外地媳妇争口气,为什么一味忍让,上海人并没有比我们高一头,去争取吧,争取了即使不成功,也多些了解真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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