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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有这样一份离婚协议(真实),您会怎么想?(终结)

引用:
原帖由 澄汁妈妈 于 2009-5-27 10:20 发表
不知道这个女人在想什么,这样的协议都同意,而且最不能够容忍的还要求一个月看两次孩子,为什么不要孩子?
其他都不要,只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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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这个女的为什么会被扫地出门之前,讨论什么都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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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女方执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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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怎么样
这个妈妈不是一般的懦弱,就算自己不要,为什么不给孩子多争取呢
把房子改孩子名字干嘛,有用吗?人家整天带孩子,哪天随便就哄骗到手了
直接把财产的一般挣到手带孩子走人就行了
看着就气
好好看看电视上那些犯罪的或者流浪的孩子哪个孩子父母是没离婚的,心里多想想孩子吧
为什么妈妈要把大方潇洒建立在牺牲孩子未来的基础之上呢

[ 本帖最后由 lzlrbbhklnxzd 于 2009-5-27 11: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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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千零 于 2009-5-27 11:28 发表
在了解这个女的为什么会被扫地出门之前,讨论什么都是空的。
能同意这种协议,估计是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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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签吧?干吗要放弃自己的利益?即使为了孩子也应该争取,哪怕以后自己亲手给孩子也是好的呀,不拿白不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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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半个小时后,男方来电说:我父母不同意把房产转给孩子,只能转给我。
倒底是谁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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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是过错方还可以理解,不是的话那可真是傻的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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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tdtdtdt 于 2009-5-27 11:49 发表

能同意这种协议,估计是捉。。。
不要乱猜。
我只是感觉她没有谈判的底气。为什么没有这个底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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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一傻到底...
即使没有父母在身边支持,也有法律,他个流氓,我不信能一手遮天.
你要是这样做,就不配做母亲!
什么对孩子好,孩子和你亲,你配这样说吗?
骂不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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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wangwang2009 的帖子

我同意大多数人说的,如果不是女的是过错方,那么就是女的太窝囊了。
该争的还是要争的,这不是什么的问题,你争了,就有钱有房子抚养孩子了。
请个好律师,上法院吧。
这是我个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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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angwang2009 于 2009-5-27 10:22 发表
女方没有房子,没法给孩子安定的生活,争取不到孩子的抚养权
我觉得,如果孩子小,妈妈又是有稳定收入的,那么一般都判给妈妈的,而如果妈妈带着孩子,一般房子是应该给母子居住的!楼主千万要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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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也无所谓,没房也无所谓,没孩子也无所谓~~~~~~~~
那妈妈离婚想要的是什么??
这么退让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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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不是过错方,就别傻了,能争取就争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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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某位妈妈的话,让法院来决定吧,相信法律在这方面还是很公正的。不是说他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
LZ如果是女方就赶紧清醒一点,你让出了所有也不能换回你对孩子的抚养权,也换不回他的良知!
LZ如果是女方的亲朋,那么就劝她勇敢的捍卫自己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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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想想签下这份协议书的后果,
不是得到尊严与安宁,
而是永远失去尊严,
将来你前夫大可拿着协议书给孩子看
对他编造任何乌七八糟的谎言
谁看了协议内容,
都会相信你做了任何可鄙视的事
你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完全毁了
这样直接也会伤害孩子的心灵
如果你前夫是流氓
那后面的事很可能会发生
你愿意牺牲自己的清白
就因为惧怕某些流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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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能忍是为了什么呢?为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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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angyuan 于 2009-5-27 11:29 发表
估计是女方执意离婚
估计是的。男的不同意,除非女方答应苛刻的条件。女的又不愿意继续过下去,迫切地想结束一切,也就不那么在乎钱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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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LZ实在太想摆脱这个流氓, 不计后果了, 孩子最可怜, 抱抱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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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份协议, 气得不行!

尊严!     男人就等着你求着看孩子的时候看看你的尊严会在哪里?

我宁愿耍一回流氓也要把孩子抢到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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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固然不平等,但我想,这位妈妈一定是想尽快解决这个可怕婚姻才接受这等条件的。
精神折磨比物质匮乏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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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点信息怎么叫人判断谁对谁错。

每个条款的背后总有一个故事,都不是我们能下定论的。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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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LZ是否有离婚谈判的筹码?
不太能理解这个协议.不过具体情况不了解,也没啥大的想法.
PS,既然离婚了,LG让你把户口迁走是比较能理解的,离婚了,就不想有啥瓜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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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LZ的离婚原因,大家也就不好判断这种离婚协议的公正性,但现然LZ不想细说揪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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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不合理的协议,法律对无房一方有相应规定的,还是征求下专业人士吧。尊严也是要有点经济基础的,不然就是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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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妈的,宰了这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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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5#dtdtdtdt 的帖子

这么猜测太不负责了吧,看过LZ以前的帖子感觉她这样放弃、这么“傻”也只是为了能早点摆脱那份痛苦的婚姻。
LZ也不是没有谈判的底气,正如她自己说的只是不想争而已了。
LZ是遇到了一个流氓,面对一个流氓还有什么道理可讲,虽然我没有过这样的经历但我觉得我能理解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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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孩子留给这种人?为自己我可以一分钱不要,为孩子就会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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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法律程序吧,不要再把感情啥的扯进来了,早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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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应该要孩子,要房子,把房子一半的钱给男方。要求男方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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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国LZ以前的帖,是比较软弱的一个人,可能现在执意要离婚,男方才提出如此苛刻的协议!
女方好象没有捉X等事,就是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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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如果一件事情在外人看来不可思议的话,事情内在也许有它不为人知的隐秘。外人正因不知,才会觉得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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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点猜测,不知正确与否
1、女方提出的离婚,原因是夫妻感情冷漠
2、房子是男方婚前所买,可能还有男方父母的资助在里面
3、女方没有经济实力可以抚养孩子
只有一条建议:
既然男方如此绝情,女方又没有经济能力,完全可以不付500一月的抚养费。如果付了抚养费,那想啥时候看就啥时候看,想看几次看几次,绝对不能答应每月一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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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议有问题可以不签字的呀。
不过,仅是协议内容是看不出真实情况的,如果实在不行就能过法院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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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ainy111 于 2009-5-27 13:29 发表
几点猜测,不知正确与否
1、女方提出的离婚,原因是夫妻感情冷漠
2、房子是男方婚前所买,可能还有男方父母的资助在里面
3、女方没有经济实力可以抚养孩子
只有一条建议:
既然男方如此绝情,女方又没有经济能力 ...
想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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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lzlrbbhklnxzd 于 2009-5-27 11:32 发表
不论怎么样
这个妈妈不是一般的懦弱,就算自己不要,为什么不给孩子多争取呢
把房子改孩子名字干嘛,有用吗?人家整天带孩子,哪天随便就哄骗到手了这点说的对,尤其有了继母,房子还能是你孩子的??所以说改不改成孩子,等于零。
直接把财产的一般挣到手带孩子走人就行了,现在抚养权不是随便能争得的,要评估双方的经济能力的,我的意思孩子抢不到就算了,自己的利益不要放弃,与这样的男人有何谈感情的??整天要听他老爸老妈的,自己条件好了,将来多关心孩子也成为一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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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楼主以前的帖子,请大家多多理解她吧,不要乱猜了。。。
跟大家实话说吧,男方是个“残疾的流氓”、很市井的一个人。。。
楼主只是想早点摆脱他,才提出“裸身出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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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是不是外面有個愛得死去活來的人﹐所有才會不要孩子﹐不要財產﹐只要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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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既然LZ自己的选择别人也不要操心了。
有些人再劝都没用。
一个朋友对另一半不满意只好离,本以为很简单没想到复杂呀,一年多时间了还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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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院判决吧,就算女方有过错也不能答应这种苛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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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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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2#eileen0521 的帖子

那我鄙视她为了自己的自由连孩子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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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有前因后果吗?按照常理不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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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5#鸣鸣飞飞的爸爸 的帖子

这位爸爸分析的很好,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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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lz以前的帖子,不知道真实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如果真的想要孩子可以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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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3#千零 的帖子

朋友,现实点好哇?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不是你想说要孩子就要得到孩子滴,除非是哺乳期另说,现在法院都是看双方的经济实力来断定的,更何况女方连上海的落脚点都没有呢?? ,就算真开恩给她了,她也不想孩子回到外地受教育吧,至少她在上海还无法立足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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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一下,回来一看,这么多回帖 。现在公布答案:1,房子是婚后共同的,不过,父母的名字也写上去了;2,女方不是懦弱的人;3, 女方没有外遇与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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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真的软弱。说一件真实的事情,是我一个法院的朋友,他的亲姐姐由于不能生育,男方在外面找了个情人,要离婚。我们大家的意思是让男方扫地出门,一分不给,但我的朋友这样劝她姐姐的,说如果他肯只拿10万走人,你赶快给了他,如果到法院打官司,是要分他一半的。
所以即使女方有过错,为什么要这样放弃所有的呢?至少爱孩子就不能答应这些无理的要求。

还有一种可能,女方实在不想再和这个挫气的男人纠缠,想尽快脱离了去。从这份协议都已经能看出这个雄的家庭不是一般的难缠,那就只能这样认了。

[ 本帖最后由 逗逗妈妈 于 2009-5-27 14: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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