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楼Peter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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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9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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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初三推荐生工作细则
上海市民办新世纪中学 2013-04-23
根据长宁区教育局中招办有关精神,现将我校2013年初三推荐生工作细则公示如下:
一.推荐原则: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
2.学业成绩综合评价:
(1)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中考试成绩占20%。
(2)初三年级第一学期“一模”(期终)考试成绩占30%。
(3)初三年级第二学期“二模”(期中)考试成绩占50%。
(4)学业成绩综合评价为(1)+(2)+(3)之和,且“二模”考试成绩前20名。
3、根据中招办下达给本校的推荐名额,依据上述1、2条款依次荐。
二.推荐程序:
经师生民主推荐、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等程序,产生推荐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