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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萧峰:金庸笔下的男性进化史

成为萧峰:金庸笔下的男性进化史

成为萧峰:金庸笔下的男性进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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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萧峰:金庸笔下的男性进化史

原创 2018-03-10 陈赛 三联生活周刊
祝金庸先生94岁生日快乐!

本文原载于《三联生活周刊》2017年第27期封面故事。


金庸

死亡乃是人生最大的恐惧,但在武侠世界中,贪生怕死却是最令人不齿的行径。

《笑傲江湖》中,刘正风满门被灭,慷慨赴死之前,与魔教知己曲洋合奏一曲《笑傲江湖》,但箫中之意,犹有遗恨,是因为最心爱的儿子在临危之际,贪生怕死,辱没了令名。

男性气概,或者说英雄气概,首先是一种勇气,是对恐惧的控制。所以,金庸笔下的英雄主角大都不怕死。

若论结局,这些英雄要么战死沙场,要么归隐江湖,却只有萧峰一人选择了自杀。另一位自杀的是《倚天屠龙记》中的张翠山。但张翠山不算主角,而且他的死与其说是杀身成仁,不如说是一种逃避。妻子害得师兄全身瘫痪,既无颜面对师兄,也没有勇气再面对妻子,从他的道德标准出发,情义两难全,只能选择自杀。

张翠山的自杀是早有准备的。他先拜托师傅张三丰救回自己的儿子,然后再向到来的众人表示,自己会担当一切。如何担当呢?就是横剑自杀。

但萧峰的死不同。辽帝已经在军前立下重誓,宋辽30年的和平可保。他与中原武林的仇怨已解,他们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而跑到辽国来营救他。是,他不得不离开辽国,但天地之大,并非没有去处。灵鹫宫、大理国,或者去女真部中安身,长白山边,打猎喝酒,也算逍遥快活。事实上,就在自杀身死之前的一段时间,他还是这样想的。

2003年版《天龙八部》剧照,胡军饰演萧峰

那么,他到底是在什么时候萌生了死志?为什么在一个并不需要他死的时候,他却非死不可?是在雁门关睹物思人,为阿朱殉情?是忠义两难全,以身殉道?是因为经过几番人生剧变,对他而言,活着本来就无味得很?还是两个民族之间的仇恨,只能用英雄的血才能洗刷?

萧峰自己的解释是:“身为契丹人,却胁迫辽国皇帝,成了契丹的大罪人,再无面目立于天地之间!”

如果他这样一个大英雄无面目立足于天地之间,人立于天地之间的根本到底是什么?


男人中的男人,英雄中的英雄

曾经与朋友聊天,说起中国男人的理想形象,古往今来似乎要推萧峰为第一人。

但中国文化的土壤里,似乎又不大可能长出萧峰这样的男性。

在《男性气概》一书中,哈佛政治学教授哈维·曼斯菲尔德将“男性气概”首先定义为“危机之前的自信”。

按照这种定义,再也没有比萧峰更男人的男人了。

杏子林里,马夫人污蔑他偷偷潜入马家偷信,他回道:“以乔某的伸手,若要到你府上取什么物事,谅来不至空手而回,更不会失落什么随身物事。别说府上只不过几个女流之辈,便是皇宫内院,相府帅帐,千军万马之中,也未必不能办到。”

聚贤庄面对群雄的围攻,他说:“我乔峰要走,你们谁能拦我!”

少林少室山一战,面对当世三大高手,他朗声道:“慕容公子、庄帮主、丁老怪,你们三人齐上,萧某何惧?”


1997年版《天龙八部》剧照,黄日华饰演萧峰

书中唯一一次描绘他的惧意,是他一掌打伤阿紫,抱着她深入长白山寻找续命人参。一日陷于暴风雪之中,天色阴沉,大风雪马上就要来,雪地里人踪俱灭,连野兽的足迹都没有。他数次跃上大树瞭望,只见四下里尽是白雪覆盖的森林,又哪里分得清东南西北?

“他虽然向来天不怕地不怕,但这时茫茫宇宙之间,似乎只剩下他孤零零一人,也不禁颇有惧意。倘若真的只是他一人,那也罢了,雪海虽大,终究困他不住,可是他怀中还抱着个昏昏沉沉的小阿紫。”

写的虽是惧意,读来却是一派天地苍茫、我自独行的自信与豪迈。

很多人都指出,萧峰身上有古希腊英雄的影子。

人物的设定像大力神赫拉克勒斯——宙斯之子,天生神力,却饱尝人生百苦,一出生就被母亲弃于荒野(惧怕赫拉的报复),但又被赫拉的乳汁救活。他凭借武艺绝伦,智谋高超,完成惨绝人寰的“十二试炼”,但在此之前,他被赫拉迷惑,在疯狂中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三个孩子。

他的命运之展开,则像俄狄浦斯王,竭力逃避神谕所示的“弑父娶母”的命运,但追寻身份真相的每一步,与命运对抗的每一步,都是将自己一步步推入万劫不复的命运的深渊。

他的结局则让人想到阿喀琉斯。阿喀琉斯是人神之子,诞生之初,他的母亲曾预言他有两个迥然相异的命运:一是过和平的生活,尽管一生碌碌无为却可获得长寿;一是投身战争建功立业,但短命而无法享其天年。阿喀琉斯毅然选择了后者,萧峰也选择了后者。


《特洛伊》剧照,布拉德·皮特饰阿喀琉斯

古希腊人相信,一个男人的灵魂由三个部分组成:理性、欲望与血气(thumos)。前二者好理解,thumos一词却失落已久,英文中都没有可以直接与之对应的词。在《斐德罗篇》中,柏拉图形容logos(逻各斯)是一个车夫,驾驶着eros(爱欲)和thumos(血气)两匹马。

“血气”是一种英勇的品质,一种强大而复杂的能量,为人类和动物所共有。希腊人经常将它与愤怒,尤其是当一个人的荣誉、爱人或社群遭到威胁时油然而生的一种正义的愤怒感联系在一起。这种能量驱动一个人的行动、野心和战斗的欲望,促使他们为挽救自己的生命而甘冒生命危险。

在战场上,古希腊英雄,比如阿喀琉斯以竖琴鼓荡英雄血气,萧峰则以酒激发英雄肝胆。

阿紫认为萧峰平生最勇敢的一战是聚贤庄之役。他的聚贤庄之行,一方面固然是出于侠义之心,要救一个“道上相逢、谈不上什么交情”的小丫头,但另一方面,也更重要的,却是“自踏入江湖以来,只有为友所敬,为敌所惧,哪有像这几日中如此受人轻贱鄙视”,一时气愤难当,傲心登起,被激发了英雄气概。他曾经几度试图全身而退,都因为对方的辱骂,怒气渐渐勃发,终于不可抑制,以致大开杀戒。


聚贤庄之役

“乔峰杀人之后,更是出手如狂,单刀飞舞,右手忽拳忽掌,左手钢刀横砍直劈,威势直不可当,但见白墙上点点滴滴地溅满了鲜血,大厅中倒下了不少尸骸,有的身首异处,有的膛破肢断。这时他已顾不得对丐帮旧人留情,更无余暇分辨对手面目,红了眼睛,逢人便杀。奚长老竟也死于他的刀下。”

这让人想起《伊利亚特》中,好友被杀,阿喀琉斯呐喊着冲入特洛伊阵营,顿时敌人尸横遍野,大败而逃的特洛伊人纷纷跳入克珊托斯河。阿喀琉斯追入河中,又让许多敌人倒在自己的剑下,“水面上人血泛涌,殷红一片”。河神劝阿喀琉斯离开,因为河里堆满了尸体,河水已无法流入大海,却遭阿喀琉斯的断然拒绝。他一边杀敌,一边怒吼:“统统死去吧,特洛伊人!”

强烈的悲愤,只能在暴虐的厮杀之中才能得到宣泄,无论他的母亲在战前如何警告他,这场复仇会导致他自己的覆灭。



尽管史诗在道德上谴责阿喀琉斯虐杀赫克托尔的暴虐,但阿喀琉斯并不因此而有所贬损,他始终是伟大的、豪迈的,他的悲伤导致他的暴行,只能使人痛心,并不使人憎恨。这么多年来,也没有人苛责萧峰,反而津津乐道于聚贤庄一战是多么的惊天地泣鬼神,一个顶天立地、快意恩仇的英雄形象就是这么任性地跃然纸上。

聚贤庄一战,金庸起的标题是“虽万千人吾往矣”。这句话出自《孟子》,原文是:“自反而不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

什么意思呢?反躬自省,如果正义不在我这一边,即便对方是一个卑贱的布衣平民,我能感到不害怕嗎?反躬自省,如果觉得正义的确在我这一边,对方纵然有千军万马,我也会勇往直前。

这句话出自《孟子》,是儒家对“勇气”的看法——真正的勇气建立在正义之上。经过理性的思考,确认真理和正义在自己这一边,人才会有真正的“大勇”。

但是,还是乔峰的他当时刚刚被逐出丐帮,身份成谜,前路难测,正处于人生的大迷惘之中,他真的确认真理和正义在他这一边吗?


成为萧峰

在《童话中的男性进化史》一书中,美国心理学家艾伦·知念试图从古老的童话中寻找一种超越英雄主义的男性原型。“在中年的某个时刻,男人青年时的梦想、愿望和理想,顷刻间土崩瓦解,令他们徘徊在地狱边缘。年少的英雄范式在这个中年启蒙礼的第一阶段便被摧毁殆尽。随后,男人开始了流浪,漫无目的、毫无方向。与此同时,一个新的形象通过梦境、幻想、友谊或者心理治疗开始了。”

金庸的武侠小说大都是关于成长的故事,是一个少年,如何经历各种挫折与磨难,最终成长为一代英雄。英雄观的一大特色便是将世界分为善恶两大阵营,然后把自己标榜为前者,而对手妖魔化为后者。而成熟男子面临的挑战在于接纳自身的善恶和承认内心的黑暗。由此而言,在金庸的小说里,萧峰的故事可以说是一则罕见的中年童话。

从一出场,当萧峰还是乔峰的时候,他已经是天下第一大帮丐帮的帮主,一个威名赫赫的英雄。杏子林事变,他被剥夺了世界,丧失了作为人的条件,以前的价值尺度统统被打碎。他要追寻自己的身世真相,其实是要重新获得人的条件,是要重返世界,重新获得立于天地之间的根本。

在杏子林里,他为慕容复辩护,曾讲过两个故事,把自己对“英雄好汉”的定义说得很清楚。

一是他与公孙乾对掌,三掌之下,公孙乾自认“江南第二,天下第屁”,英雄在“坦荡”二字。

二是风波恶与乡下人桥头对峙,受辱之余,不恃强凌弱,不伤及无辜,英雄在“是非分明”。

他与段誉结拜,是因为段誉的直爽生平未见,对于自己被鸠摩智所擒,来到江南的各种倒霉丑事,毫无文饰遮掩。后来与虚竹结拜,则是因为虚竹在凶险情势之中挺身而出,重义轻生。他鄙视慕容复,一把掷出,是因为“人家饶你性命,你反下毒手,算什么英雄好汉?”


萧峰三兄弟

成为萧峰之后,他不再是汉人,但仍然是一个儒家文化打造出来的英雄,即使在巨大的迷惘中,仍然自觉地践行着他对英雄的标准,但很可惜,这些英雄的准则不足以帮他应付一次次因契丹的身份而带来的两难境地,反而让他一次次越陷越深。

他是契丹人,却受南朝抚养,杀了不少契丹人,破败了不少契丹的图谋,岂不是大大的不忠?

他的父母在雁门关外为汉人害死,他反拜杀害父母的仇人为师,三十年来认别人为父为母,又是大大的不孝?

他执意复仇,却失手打死了最爱的女子,亲手毁掉了自己唯一幸福的可能。而他一心要找的杀他养父母和恩父、陷他于种种不义的“大恶人”,到头来竟然是他的亲生父亲。

大辽皇帝要他攻宋,他抗拒君命是不忠,不顾金兰之情是不义,但若南下攻战,残杀百姓为不仁,违父之志为不孝。忠孝难全,仁义无法兼顾,却连一走了之也不可得。

最后,中原群豪为救他而来,总不能眼睁睁瞧着他们一个个死于辽兵之手,但若相救,便公然与辽国为敌,成了叛国助敌的辽奸,不但对不起自己祖宗,那也是千秋万世永为本国同胞所唾骂。

金庸一次次用这些两难境地制造的矛盾冲突来推进萧峰的悲剧。但如果没有这些悲剧的不断发生,萧峰也就不再是萧峰了。

如果他的契丹身份未被揭穿,他一直做着他的丐帮帮主,他仍然会是一代大侠,为国为民,但他会始终秉持着民族的偏见,以为所有的契丹人都是暴虐卑鄙、不守信义、残杀汉人、无恶不作的无耻之徒。

如果阿朱不死,塞外牛羊之约未曾落空,那么世上也不过是多了一对平凡的夫妻而已。而且,后来金庸借阿紫之口,指出这一理想的无趣之处——“他们说来说去,尽是打猎、骑马、宰牛、杀羊,这样的话听多了,又有什么味道?”



如果他不曾自杀,人与人之间的仇恨与褊狭就不会令我们如此悚然心惊。萧峰人生的最后一战,内心经历的煎熬与痛苦无人能够理解。但他的死,在故事内外,在每个人的心里都留下了一个疑问:

“乔帮主果真是契丹人吗?那他为什么反而来帮助大宋?看来契丹人中也有英雄豪杰。”

“两国罢兵,他成了排难解纷的大功臣,却用不着自寻短见啊?”

…………

耶律洪基见萧峰自尽,心下一片茫然:他到底于我大辽是有功还是有过?他苦苦劝我不可伐宋,到底是为了宋人还是为了契丹?他和我结义为兄弟,始终对我忠心耿耿,今日自尽于雁门关前,自然绝不是贪图南朝的功名富贵,那……那却又为了什么?

萧峰一生的悲剧,始于误会,终于误会。这些误会由何而起?

除了阴谋家的诡计和命运的捉弄之外,真正的罪魁祸首恰恰是狭隘与偏见。萧峰和阿朱为马夫人所骗,这个谎言破绽百出,他们居然照单全收,简直匪夷所思,但复仇之令人目盲、智力停摆,本就如此。

看过整本《天龙八部》,最让人困惑的就是里面几乎没有一个聪明人。所有的人都是那么的偏激、狭隘,小到门户之见、派别之争,大到民族仇恨,“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少林寺大难在前,玄慈方丈令为玉碎,不为瓦全。宁可全体僧人以身殉寺,也不愿假手于虚竹——一个一心向佛,却身负他派武功的高手。他们的偏激、狭隘在今天看起来毫无道理。契丹如何?汉人如何?少林如何?逍遥派又如何?但其实,也许对象不同,但我们今天的偏激与狭隘何尝少了?



40多年前,著名的英国社会学家亨利·泰弗尔设计了一个实验,让人们根据对克利和康定斯基的画作的喜好而分成两组。实验显示,他们对自己的组员很友好,却对另一组的人相当苛刻。此后,为数众多的实验都向我们揭示,哪怕是再微不足道的文化身份的标记都能够让人产生对“他者”/“圈外人”的敌意——甚至连随机分配的衬衫颜色都能做到这一点。

与此同时,这种对“他者”/“圈外人”的敌意,似乎又与我们天性中高贵的另一面紧密结合,即大规模合作能力与无私的自我牺牲精神,例如为自己所属的群体而战,甚至牺牲生命。美国经济学家塞缪尔·鲍尔斯指出,对自己群体的爱与对异类的敌意很可能相辅相成,从而形成了一种善良与暴力混杂的奇特局面——“就像一半是慈悲的特蕾莎修女,一半是战斗的兰博”。

人类社会的许多问题,都源自这种古老的“我们vs他者”的思维模式,以及由此而来的种种偏见、预设与刻板印象。是的,寻找认同与故乡,是人类的境况本然的一部分。是的,我们信任与我们相似的人。但这意味着我们必然要仇恨和鄙视那些与我们不同的人吗?

年轻的俄狄浦斯凭借逻各斯的力量赢得了王位,却对自己弑父娶母的事实一无所知。当知道真相之后,他发现自己一生是多么盲目,对逻各斯的信仰轰然倒塌。最后他刺瞎双眼,逃离了忒拜。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逻各斯的崩溃也意味着他的人生的崩溃。

萧峰则是个仇恨的影子,他所到之处,到处是腥风血雨。复仇,毁灭了他,也成就了他。他的寻找身世之旅,是自我毁灭的过程,也是破除褊狭的过程。最后,他以生命为献祭,洗刷两个民族之间的仇恨,也最终实现了英雄的终极价值。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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