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牛牛他妈
(放下自己的心)
发表于 2012-6-4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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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帖子,很感谢,咨询噪音扰民的事情。
我们小区有5栋楼,大约2000来人,有围墙有门,中间有一400平米的广场,自发形成了2拨人跳舞,每天晚上跳舞的声音很大,我们家跟舞厅差不多,儿子跟着他们学会了唱伤不起,非常苦恼。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我跟这些老太婆说了噪音法,被他们群喷,说中央都支持她们锻炼身体。我打了110、多次找物业,都没有用。想去法院,但是苦于不知道跳舞的人叫什么名字,不知道诉讼的主体,邻居怕得罪人怕麻烦,也不肯出来作证,我自己还要出律师费诉讼费等等,请问我该怎么办才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