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猜单词
NEW!
登录
帮助
旺旺网
»
大型机构
» 个人和其他未登记机构发布教育信息的规定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发新话题
发布投票
发布商品
发起提问
发布活动
发布辩论
发布视频
打印
【有
0
个人次参与评价】
[其他]
个人和其他未登记机构发布教育信息的规定
1楼
旺旺她爸
旺旺她爸
(如何证明自己?) 发表于 2007-2-4 17:51
显示全部帖子
个人和其他未登记机构发布教育信息的规定
-本规定针对从事各类教育工作的个人在旺网发布信息而制订.
-未在旺网登记在册的其他任何教育机构也必须遵守本规定.(
登记要求有营业执照,具体请参考
社会教育机构在旺网发布信息的规范
)
-以上个人和机构欲发布信息前必须先在
社会教育信息索引
里登记自己的情况.
-以上个人或机构只能在社会教育板块发一个新话题介绍自己的服务,如果有更新请自行编辑自己的话题,调整内容.
-以上个人或机构必须同时遵守
社会教育机构在旺网发布信息的规范
本规定从即日启实行
(最后更新日期2007年2月4日).
金币
507310 枚
违规
0 次
活跃度
10 0%
查看个人网站
查看详细资料
TOP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最近访问的版块 ...
小学(和择校学)
控制面板首页
编辑个人资料
积分记录
公众用户组
个人空间管理
广告设置
基本概况
流量统计
客户软件
发帖量记录
版块排行
主题排行
发帖排行
积分排行
交易排行
在线时间
管理团队
管理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