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snowdrop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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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2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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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了解营业税改增值税?
大家好!我公司是货代,原来一直是营业税的,现在试点营业税改增值税,我们公司目前销售额超过500万,但是我们是自己开票的(就是那种国际货运代理发票),我们需要申请一般纳税人吗?
附税务局的通知:
三、试点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相关要求
1、对于及时向税务机关网上确认的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营应税服务的纳税人(以下简称兼营应税服务一般纳税人)和2011年年审合格的公路、内河货运自开票纳税人(以下简称自开票纳税人),不需要重新办理申请认定手续,由市局后台直接批处理。
对于未及时确认的兼营应税服务一般纳税人和自开票纳税人的,由纳税人直接向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手续。
2、对于截至到2011年10月31日,连续12个月应税服务不含税销售额超过500万的纳税人(除已网上确认的兼营应税服务一般纳税人和自开票纳税人),应在2011年11月25日前直接向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手续。
不含税销售额=应税服务营业额全额÷(1+3%)。
3、对于连续12个月内应税服务不含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以及“参考名单”外但经营业务属于税改范围的纳税人,即日起也可向税务机关直接申请试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一般纳税人不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5、各单位必须在2011年12月10日前完成试点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审批手续,确保试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及时供应和开票系统的升级。
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务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区局将实施专项考核。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