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凝凝1999
(在这里随手写下你现在的心情)
发表于 2013-8-13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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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二胎是鼓励生活条件差的人生的!
今天发现原来被允许生二胎的九类人都是些生活困难需要养儿防老的人,生活条件好的是不被允许生二胎的。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只有“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才能生育第二个孩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方连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夫妻双方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广东规定“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满5年以上,现仍从事该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上海规定“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就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或女方为农村居民,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负责赡养女方父母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贵州省的规定“夫妻双方是农民,男到独生女无儿户家结婚落户的”,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北京《条例》的规定“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夫妻一方是伤残军人(或是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也能申请生二胎。
[ 本帖最后由 凝凝1999 于 2013-8-13 15:2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