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有26个人次参与评价】

[转载] ZT:公司的一个小姑娘,被做家教的学生家长打了。(天涯)

本主题被作者加入到个人文集中
我觉得渎职罪严格来说算不上的吧。现在国内请家教的时候,双方各有什么责任和义务在当初双方有说清楚吗?有书面合同吗?一般都是口头说说的吧。家长认为我请家教除了教学业,理所当然就有了一部分的监管责任;可对于家教来说,她可以把自己的责任理所当然的最小化,认为我就是来教你数学的,你不爱学随你便,我乐得清闲,你家长又没有事先明确要求我看关你的咯。复旦硕士生的这种心态普遍存在,钱要拿的,而且是越多越好,但是事情管的越少越好。对于这种严重缺乏责任心的人,被打是不是可以说有点“活该”呢,虽然我也认为打人肯定是不对的。.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