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楼Derek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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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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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哦。昨天的新闻晨报上(A3版)写了:
明明已签好了买卖合同,买家也已经支付了房款,卖家却因为种种原因迟迟不愿过户,最终可能引发“一女两嫁”。昨天市房地局披露了修改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今后的现房交易,可以实行“预告登记”,防止产权人的“一房两卖”。
。。。
可单方申请,期限为两年,登记机构要查验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文件。
具体内容,你可以拿昨天的报纸看看。或者到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去咨询一下。这样,你就不用怕上家另卖,可以定定心心和他们上法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