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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暑假和新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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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香茗一杯倚清风
时间:
2010-6-30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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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暑假和新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0年暑假和新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取号:RC0200000-2010-001
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2010年暑假正值上海世博会期间,根据市教委有关工作部署,结合长宁区有关世博会运行期间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暑假和新学期开学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7月1日 学生开始放暑假
7月2~3日 高一地理、信息技术学业考试
7月5日 学校在完成本学期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安排教师放假
7月5日 市教委组织校长、书记集中培训一天
(通知另发)
7月6~7日 区教育系统党政干部专题培训
(通知另发)
7月3日~19日 区教育工会组织教职工疗休养
7月21日 中小学生返校日
7月22日~30日 教育局分批组织党政干部学习培训活动
7月中旬 学校完成补考工作
7月底 完成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
7月底~8月底 完成高一新生报到和军政训练工作
7月~8月 学校组织师生观博活动
8月5日 中小学生返校日
8月25日 学校行政、二线人员上班
8月25日左右 教育局进行各学段学生转学工作
8月26日 教师上班
8月下旬 区教育系统党政干部大会(通知另发)
8月30日 中小学生返校日
8月30日 教育局机关和学区干部检查开学准备工作
9月1日 新学期开学
9月10日 长宁区庆祝教师节大会(初定)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安排好假期和新学期开学工作。暑假期间幼儿园工作安排和新学期开学工作安排,按区托幼办有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要求
1、加强假期和新学期开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区教育系统世博运行期间相关工作要求,建立暑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值班表和责任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外出期间,要明确工作联系人。6月底前各单位将暑假工作计划通过行政管理平台“请示及报告”的“报告”栏报教育局备案。假期值班表报教育局校园安全管理中心备案。
2、指导学生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认真落实中小学减负等工作。暑假期间,学生以休息调整为主。学校要综合平衡学生各科假期作业,不得违规组织大面积补课。学校要在开学前全面完成各类招生考试工作。要做好补考工作和相关学生与家长的思想工作。各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两纲”精神,围绕世博主题对学生进行教育,精心指导安排好学生暑假生活。有序组织师生观博活动,鼓励家长带领学生参观世博会,积极引导学生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体现学校、家庭、社会对学生的关怀。具体按《关于做好2010年长宁区中小学生暑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3、切实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期间各项工作。后勤保障中心和各相关学校要有序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场施工的衔接工作,确保施工期间各项工作安全有序,确保施工质量,确保学校能按期开学。学校要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学校财物安全、完整。
4、加强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⑴放假前,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假期安全专题教育,包括游泳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旅游安全、煤气电器安全使用、消防安全、防汛防台、避灾自救等方面内容的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意外伤亡事故发生。⑵学校要组织一次安全工作大检查,落实危险物品管理、校舍安全隐患排查、防火防盗等管理工作。各类设备设施要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排除各类问题隐患,确保物防、技防装置正常运行。⑶学校要利用返校日开展安全演练,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⑷各单位要按照世博安保等级要求落实值班备勤和情况报送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报告制度,做到安全防范心中有底,确保教育系统和谐安定。暑假期间,教育局组织专人进行校园安全巡查。⑸有关学校要完成好2010学年度中小学、托幼园所校车登记备案和标牌申领以及驾驶员培训工作。
5、做好学校资源向社区开放工作。学校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假期学校教育资源向社区开放工作,严格凭证入校制度,进一步落实组织宣传、岗位职责、安全措施等方面的制度,为社区群众和学生提供良好的假期活动场所。部分学校由于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学校场地开放工作要结合实际做好告知工作。
6、做好教职工学习培训和疗休养工作。组织落实校(园)长、教师培训工作,保证校(园)长、教师参加市、区各类培训,为新学期开学工作做好准备(具体培训日期和安排另行通知)。鼓励和支持教师到世博园学习参观。学校在安排好假期工作的前提下组织教职工外出疗休养要按照[长教委〔2006〕20号]文件规定,做到确保安全,厉行节约。
7、做好规范收费工作。学校要切实做好经费管理等工作,本学期的代办费应在假期前按照有关规定结清,并清退完毕。新学期的收费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具体时间由学校结合实际确定。收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宣传并向社会公示。
8、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校要切实做好食堂卫生、饮水安全;教材和簿本发放、校园环境布置以及其他有关开学前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按时、顺利开学。
9、保持信息畅通。在确保网络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学校网站维护更新工作,方便公众通过网络了解学校信息。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定期通过长宁教育管理通平台,及时收取通知,了解工作信息并及时落实有关工作。各单位要落实专人,按例每周三到教育局交换站(在教育学院内)领取文件和通知。教育局办公室电话22050725,22050723,传真22050777;教育局校园安全中心电话、传真:62524587,62342474转14分机;后勤保障中心(基建)电话:52379969,传真52371278。
二○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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