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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感谢世博 [打印本页]

作者: rose588    时间: 2010-5-3 07:06     标题: 感谢世博

有很多帖子都是反对世博,在这里我要感谢世博,它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利益。1。我们的家虽然是商品房,因为建的较早(98年),小区的外形和普通住宅楼没什么2样,因世博,现在给我们加盖了隔湿隔热的屋顶。2。我们的小区就在世博附近,我是看着这儿由荒凉变成如此热闹的赛过陆家嘴的游览盛地。原本这儿过个几十年也不会发展,包括浦西,这儿附近都是重型工厂,间中夹杂着一些破败的民居,他们可能对搬迁已经不抱希望了,因为这些房子都是建在像上钢三厂(差不多已经快要倒闭了,后来被宝钢集团合并了)这种老厂区的里面,哪个发展商会要这种地,而且地块还非常小。生存环境非常差,空气当中都漂浮着钢铁的锈红色,估计这些人的身体里含铁量是非常高的。而现在借着世博,他们住上了新房。这块废地,变废为宝,将来这儿还要成为商务区和休闲娱乐的宝地。3。上海的城建设施提前完成了10年的量。4。上海现在的治安、环境、人的素质的都有较大的改变。至少现在马路上,我鲜有看到乱扔垃圾的(南京东路不算,外地游客太多)。
上海世博确实让我看到了上海的新的希望,我希望上海越来越好.
作者: rose588    时间: 2010-5-3 07:08

现在有的人反对世博,是因为它给他们的生活带来的出行不便。但我想这是暂时的,而世博带给我们的利益却是永恒的,带给我们上海的机遇是巨大的。而且,正因为世博,许多相关行业都反复地做着预案,这也是一件好事,逼迫我们的服务更人性化、更周全、更完善。.
作者: wann    时间: 2010-5-3 08:28

同意,凡事还是多看看积极的一面。还有别忘了世博会是推广高科技产品的地方,很多当时看来是新奇产品的,今天都成了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如电梯,电话,蒸汽机。看了报纸上有关的介绍,知道这次有不少场馆的建筑都是在原有基础上有保留的重建,如江南造船厂,上钢三厂车间,并且绝大多数的建筑都用了环保的材料和建筑方法。新高科技会对人类的生活产生影响,而上海作为场地提供者,志愿者参观者建造者参与最多的城市会得益匪浅。
这并不是说世博会什么都好,很多东西还是流于形式面子工程,象不必要的道路开挖,站牌更换,彩旗横幅彩灯标语等等。但是如果只看到她的负面没有意识到和充分利用该利用的,那才是可惜了。.
作者: rose588    时间: 2010-5-3 17:37

引用:
原帖由 烟火大饼 于 2010-5-3 08:28 发表
同意,凡事还是多看看积极的一面。还有别忘了世博会是推广高科技产品的地方,很多当时看来是新奇产品的,今天都成了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如电梯,电话,蒸汽机。看了报纸上有关的介绍,知道这次有不少场馆的建 ...
是的,特别是大力推广低碳生活,不管是不是口号或流于形式,但至少让更多的人了解或知道什么叫低碳生活,像我本来就不知道低碳生活的含义。.
作者: 凯欣妈    时间: 2010-5-3 20:14

世博场馆很漂亮,带女儿去看过一次,是试运行的时候,人很多,只是在场馆外面看了,虽然如此女儿还是说下次还要来。连我都觉得蛮开眼界的。.
作者: rose588    时间: 2010-5-3 20:50

引用:
原帖由 凯欣妈 于 2010-5-3 20:14 发表
世博场馆很漂亮,带女儿去看过一次,是试运行的时候,人很多,只是在场馆外面看了,虽然如此女儿还是说下次还要来。连我都觉得蛮开眼界的。
是的,世博会除了让我们这些井底之蛙有机会了解国外的人文景观外,还能增加学习或加深想要了解科学、历史的愿望吧。让小孩子们懂得除了在学校里可以学到知识外,在课堂外也能学习知识。.
作者: 芋艿小丸子    时间: 2010-5-4 00:11

是的,同意楼主,尤其对居住在世博园周边的人来说,世博带来的利益将是关乎长久的。我不住在世博园旁,但是因为世博,城市道路变得更加通畅,每天早上送女儿上学,起码节约了10分钟,这就是实实在在的利益和提升,看得见,感受得到。
中国人从19世纪开始就梦想着自己能举办世博会,但是积贫积弱的国家不可能完成这样的重任。现在,世博会历时八年就这么办起来了,期间有多少人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和汗水,如果因为诸多不完善而将它的意义全部否定,我想这对诸多设计者、建设者和为世博会奉献智慧和力量的人将是不公平的。.
作者: 晴沛    时间: 2010-5-4 03:52

,LZ说得蛮实在,

现在发反对的声音是很时髦的做法,显得自己很有思想,很忧国忧民.
作者: rose588    时间: 2010-5-4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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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晴沛 于 2010-5-4 03:52 发表
,LZ说得蛮实在,

现在发反对的声音是很时髦的做法,显得自己很有思想,很忧国忧民
是的,非常同意,尤其是最后一句话:显得自己很有思想,很忧国忧民。或许在现实生活中,他们看到不良风气倒不会挺身而出去制止,或自己就是不良风气的带头者。.
作者: 郁郁囡囡    时间: 2010-5-4 07:54

LZ的周围可能是不错,但是你有没有想过现在的物价呢,我们现在去菜场买些蔬菜,哪怕只有一、两样当季的菜,需要多少钱

[ 本帖最后由 郁郁囡囡 于 2010-5-4 07:57 编辑 ].
作者: rose588    时间: 2010-5-4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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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郁郁囡囡 于 2010-5-4 07:54 发表
LZ的周围可能是不错,但是你有没有想过现在的物价呢,我们现在去菜场买些蔬菜,哪怕只有一、两样当季的菜,需要多少钱
难道物价上涨都是因为世博?如果不开世博,物价就不上涨了?物价上涨有很多因素,统统怪在世博上,好像有失公允。.
作者: rose588    时间: 2010-5-4 08:58

引用:
原帖由 郁郁囡囡 于 2010-5-4 07:54 发表
LZ的周围可能是不错,但是你有没有想过现在的物价呢,我们现在去菜场买些蔬菜,哪怕只有一、两样当季的菜,需要多少钱
更何况,如果世博不在上海开,在中国其他省份开(抢都抢不过来),上海的物价也肯定会上涨,这时上海的硬件也不会如此迅猛地发展。.
作者: 郁郁囡囡    时间: 2010-5-4 09:54     标题: 回复 11#rose588 的帖子

至少,在我们这些离SB较远的区域住的人,只感觉到SB带来的各种麻烦,包括工作上、生活上,PS我住在现在正在造的闵浦二桥附近,为了SB造这个桥,到现在还没有通,周围的居民怨声载道,阿姨上午来打扫好卫生,窗没怎么开,到中午地板上全是灰了,可能LZ住在管控区,无法感受外围市民所碰到的问题,至于SB带来什么什么,在当今互联网的时代,有必要专门造几百个所谓的展馆,放上大屏幕,让人排队去看吗,更何况为了看这几个大屏幕要排几个小时的队.
作者: rose588    时间: 2010-5-4 10:27

引用:
原帖由 郁郁囡囡 于 2010-5-4 09:54 发表
至少,在我们这些离SB较远的区域住的人,只感觉到SB带来的各种麻烦,包括工作上、生活上,PS我住在现在正在造的闵浦二桥附近,为了SB造这个桥,到现在还没有通,周围的居民怨声载道,阿姨上午来打扫好卫生,窗没怎么 ...
呵呵呵,我是住在管控区附近,当初造世博园的时候,我们吃的灰只会比你多,不会比你少,受的噪音是你想都想不到的,我们开窗就是世博园,关着窗地上都有一层厚厚的灰,马路上到处都是坑坑洼洼,下雨满是泥浆,天晴满是灰尘,衣服根本不能晒出去。但我仍旧喜欢世博,现在不是熬过来了吧,你看马路清洁多了,也漂亮多了,其实在建的时候,也是怨声载道,那就要靠你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对待它。
至于SB带来什么什么,在当今互联网的时代,有必要专门造几百个所谓的展馆,放上大屏幕,让人排队去看吗,更何况为了看这几个大屏幕要排几个小时的队---我觉得有必要,现在是互联网时代,那网络真的能代替现实生活中的一切吗?不说别的,现在不是提倡网络安葬,但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愿意选择这种方法?还有网络购物快捷方便,但马路上商店里不都还挤满了人?虽然进入了互联网时代,但人与人交流还是需要的。如果你能亲临世博园,摒弃掉对它的埋怨和抱怨,你或许会发现它的好和它的美的。.
作者: rose588    时间: 2010-5-4 10:42

引用:
原帖由 郁郁囡囡 于 2010-5-4 09:54 发表
至少,在我们这些离SB较远的区域住的人,只感觉到SB带来的各种麻烦,包括工作上、生活上,PS我住在现在正在造的闵浦二桥附近,为了SB造这个桥,到现在还没有通,周围的居民怨声载道,阿姨上午来打扫好卫生,窗没怎么 ...
而且对我们的影响不是一年,而是整整3年多,从06年好像,上钢三厂开始拆迁,我们就深受其害了,现在这个影响还可能要延续,那就是世博结束后,场馆的拆迁,以及空地造高楼的可能,但这又有什么呢?只要这块地方能最大限度地发展,我都能容忍,也满心期盼着它变得更美好。.
作者: 芋艿小丸子    时间: 2010-5-4 11:17     标题: 回复 10#郁郁囡囡 的帖子

现在物价的上升,多半原因是去年4万亿投资的结果,如果上海不开世博会,这4万个亿砸下去,同样物价会涨,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不能完全归咎于世博。与世博会相关的地铁建设、道路建设、立面整治等等,这些投资对上海未来的发展都是必要而长远的,短期的阵痛能换来长远持续的发展,应该相信上海未来的发展前景会很美好的。.
作者: 语儿妈    时间: 2010-5-4 12:27

引用:
原帖由 郁郁囡囡 于 2010-5-4 09:54 发表
至于SB带来什么什么,在当今互联网的时代,有必要专门造几百个所谓的展馆,放上大屏幕,让人排队去看吗,更何况为了看这几个大屏幕要排几个小时的队 ...
这个问题很有趣,相当于自问自答。
“有必要……吗”
“排几个小时的队”——说明很多人觉得,有必要!.
作者: 语儿妈    时间: 2010-5-4 12:28

引用:
原帖由 rose588 于 2010-5-4 10:27 发表

如果你能亲临世博园,摒弃掉对它的埋怨和抱怨,你或许会发现它的好和它的美的。
顶,同感。.
作者: angelazh    时间: 2010-5-4 12:33     标题: 回复 14#rose588 的帖子

不喜欢剑拔弩张的争论,这个世道不是我们所能改变。
宽容善良如你,收花花!
看过韩寒那篇博文吗?【我到哪里找,象你这么好】,很有意思的博文,另一个视角。.
作者: xiaomin    时间: 2010-5-4 12:50

引用:
原帖由 rose588 于 2010-5-4 08:56 发表

难道物价上涨都是因为世博?如果不开世博,物价就不上涨了?物价上涨有很多因素,统统怪在世博上,好像有失公允。
奥运的时候,猪肉价格上涨的厉害。SB的时候,蔬菜的价格涨的厉害。我研究发现,北方人喜欢吃肉,南方人喜欢吃蔬菜。.
作者: mege    时间: 2010-5-4 13:09

[quote]原帖由 rose588 于 2010-5-4 10:27 发表

在当今互联网的时代,有必要专门造几百个所谓的展馆,放上大屏幕,让人排队去看吗,更何况为了看这几个大屏幕要排几个小时的队----早知道就看这旅游宣传片,偶肯定不去排这冤枉队了。冰岛馆干脆来个一场PPT搞定。。。。。。 开国际玩笑.
作者: smileyoyo    时间: 2010-5-4 13:20

好不好,要看性价比,4000亿砸下去,放到哪里都会觉得有各种变化,关键是这些变化值不值,我认为不是很值得,世博附近,所有的外墙重新粉刷,重新清洗,建了一大堆还要拆除的场馆,明显是赔本的买卖。街道拓宽了,交通方便了确实是给老百姓带来了些实惠,但是如果没有世博,只用1000亿就可以完成这些变化,世博作了太多的面子工程。其实浪费了大把纳税人的钱。.
作者: 卡米的宝贝    时间: 2010-5-4 13:27

支持LZ,.
作者: 浦东明明妈    时间: 2010-5-4 14:12

现代信息科技发达,传媒技术发达。想看世界风情,各国技术,品尝美食老早就不用出国门了,连出家门都不用,世博会压根没召开的必要。没搞懂跑去世博园到底看啥?各种古怪建筑物?彩色电灯泡?黑白美女?影片画面?现场制作?未来世界?

声势浩大显国威
拉动消费多费电
旧区改造大开挖
上海人民齐欢笑
可惜满地是垃圾

别说借世博的光怎么样挖呀,刷呀,真正为老百姓干实事,不开世博也早该花钱把这座城市好好整理一下才是老百姓的福气。.
作者: rose588    时间: 2010-5-4 14:57

引用:
原帖由 smileyoyo 于 2010-5-4 13:20 发表
好不好,要看性价比,4000亿砸下去,放到哪里都会觉得有各种变化,关键是这些变化值不值,我认为不是很值得,世博附近,所有的外墙重新粉刷,重新清洗,建了一大堆还要拆除的场馆,明显是赔本的买卖。街道拓宽了,交 ...
1。哪里有官方申明花了4000亿?只有网上以讹传讹的不负责言论。
2。场馆建了,个别场馆是要拆。这些场馆是外国人自己投资建设的,按照惯例他们有权拆回去。
3。所有的外墙重新粉刷,我看就觉得有必要,非常漂亮,总比那些自己封阳台,红的砖、绿的窗,一眼看过去乱七八糟的要强的多。
4。是不是赔本买卖,现在说了都不算,让历史来见证。道路拓宽了,不是方便世博,而方便你我今后生活在此的所有的老百姓。
5。浪费纳税人的钱没有世博之前不知浪费了多少,至少世博还让我们老百姓快乐和娱乐。

[ 本帖最后由 rose588 于 2010-5-4 14:58 编辑 ].
作者: myclaire    时间: 2010-5-4 16:39     标题: 回复 25#rose588 的帖子

花了多少银子?LZ能说清吗?LBX知道吗?这些钱是如何化的?这些钱如果不开世博,化在城市建设能做成什么样子,大家知道吗?钢铁厂不该迁移出居民区?为了SB才迁移,这是一个政府该做的?我们还要感谢它?.
作者: smileyoyo    时间: 2010-5-4 16:47

引用:
原帖由 rose588 于 2010-5-4 14:57 发表

1。哪里有官方申明花了4000亿?只有网上以讹传讹的不负责言论。
2。场馆建了,个别场馆是要拆。这些场馆是外国人自己投资建设的,按照惯例他们有权拆回去。
3。所有的外墙重新粉刷,我看就觉得有必要,非常漂亮, ...
官方没有声明,问题更多,为什么花了纳税人的钱却不给个明白数目?
哪些场馆是外国人自己建设的呢?当初拆迁花的也是外国人的钱?何况中国还出了很多钱给外国人建设场馆,美国馆不就是海尔出钱建的吗?非洲馆我们也没有少掏钱吧。
外墙重新粉刷,一年后风吹日晒就变回原样,除了面子好看,有什么用处呢?真是要为老百姓办事,我认为把建筑里面弄清洁把建筑弄得更坚固更重要。没看到好多街道旁边都是加了栅栏什么的遮住了里面的部分吗?住在那里的人连采光都受到影响。
是不是赔本买卖,嘿嘿,看看这几天的人流量就知道,当然,最后把世博这块地高价卖给开发商,在间接高价由市民接手也许还能收回一些投资。道路拓宽本来就是政府应该做的,我们纳税就是应该做这个事情的,如果不开世博会,人也不会那么多,道路不一定非要拓宽不可。
呵呵~~~~世博让老百姓快乐??物价上涨那么快,估计上海老百姓要用多少年来还世博的债了~~~

[ 本帖最后由 smileyoyo 于 2010-5-4 16:52 编辑 ].
作者: JJMM0219    时间: 2010-5-4 17:42

利益是暂时的,小范围的,
负面是永久的,大范围的,
建造这样一个史无前例的世博会,本身就是对“低碳生活”的一个巨大讽刺!.
作者: yangyang0220    时间: 2010-5-4 18:10

世博  让城市更美好
城市  让生活更美好.
作者: 郁郁囡囡    时间: 2010-5-4 18:25     标题: 回复 17#语儿妈 的帖子

因为,这是我的亲身经历,在预演的时候,单位组织去做小白鼠,统一行动, 才会发出如此感慨,我不否认有几个馆是不错,但是大部分确实是几个风光片而已.
作者: ROBYN    时间: 2010-5-4 18:41

1。改善人民生活是ZF应该做的,如果说没有SB就没有你家的顶,只能说ZF没有把税金用到实处。因为你家处在必须处理的地段,成本又低,ZF是不得已而为之。而有些地段就没有你们幸运了,光复西路附近一大片私房处于SB游艇行驶必经之地,门口的道路也早就必须维修了,结果ZF怎么做的呢,造了高高的防护提遮住了一路的破房子让游艇上的游客看不到,实施了障眼法。给你们好处,人家是要算投入产出的呀。
2。你提到的上钢三厂,那些铁会渗透到土地里,盖了房子几十年几百年也会存在释放到空气里,谁买这样的房子谁倒霉。但不说明没有SB就不会有投资商,厂区动迁资金少,一直是香饽饽。
3。上海城建完成了十年的量?是啊,动迁造场馆拆场馆造商品房造商务楼,有关系的工程商把几辈子的钱都赚好了
4。上海的治安、环境、人的素质本来就不错,不需靠SB来进一步提升,SB也提升不了什么。难道每个地铁口设个扫描器,设两个武警站岗就能提高治安系数?把恐怖分子想的太弱智了吧。
总之,LZ是善良的人,感恩是没有错,但4000亿随便投在哪里搞城建,都会是高楼层层起、荒地变成花园。问题是:
1。这样的投入对LBX有没有长远利益
2。这样的投入是不是目前阶段LBX真正最迫切最需要的。.
作者: lincoin00    时间: 2010-5-4 19:49     标题: 回复 1#rose588 的帖子

赞同...
作者: lincoin00    时间: 2010-5-4 19:50     标题: 回复 16#芋艿小丸子 的帖子

呵呵, 你的帖子一定要顶啊!.
作者: hh妈咪    时间: 2010-5-4 20:13

ZF不是用来感谢的。。。。.
作者: wilsonmama    时间: 2010-5-4 20:23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magvalley    时间: 2010-5-4 20:55     标题: 回复 25#rose588 的帖子

官方对花的钱,有各种描述,就是没有具体数字,也就是仆人花了主人的钱却不说出具体数字,即便说出具体数字也不会说出细节,这算正常吗?

外国参展建场馆,拆走很正常,除了海尔出了大钱却不挂名的美国馆有点难为情吧。

全城沿街楼房粉刷,史称“波将金化”,自白俄时代就传为佳话了,好像革命导师列宁有过相关论述,不需咱们上海老百姓多言多语,倒是没做到生意的涂料厂家才有怨言;

因为算账有不同方法,所以,历史也不会说得清,究竟是赔是赚,“历史就像一个**,......”记得有某人这么说过,大意就是历史本身也是爱怎么玩就可以怎么玩的;

在中国,老百姓的快乐,从来都是代价巨大的,反右时老百姓欢乐过,大跃进时老百姓快乐过,人民公社化时,更有快乐得吃得撑死过,大革文化命时老百姓快乐过,所以,最好不要以老百姓的快乐来衡量一件事的开始时的正确与否。

对SB有怨言的,不等于反对上海建设得更快更好,只是各人思考的角度不同而已:

LZ对上钢三厂特钢车间搬迁叫好,宝山罗泾的同样是上海居民的看法会相反,但两地区的居民都不会反对上海变得更好;

以本人看法为例,我担心的是,上海以SB为起因,透支了今后大约10年的投资,是否本质类似“大跃进”,是否会严重影响今后上海的发展,相信官方的答案肯定是积极的,只是到了负面效应出来时,当政的都不会有责任了。

再说一点关于SB开支的话,一个“举全国之力”的盛会,如果从上亿的烟花里省点给西南龟裂大地上呻吟的人们,即无损于SB的辉煌,也不影响海陆空立体转播效果;如果能从门票收入里拿出一笔来给玉树的藏民们,也许更符合HX标准,....,类似可以做的很多。.
作者: wind919    时间: 2010-5-4 21:01     标题: 回复 1#rose588 的帖子

支持,愿上海越来越好。。。。。

可是我最近很纳闷,为什么最近旺网上反对世博的声音很多啊,那以前为啥没有啊。。。。觉得很奇怪。。。不过兼听则明,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作者: jeccy    时间: 2010-5-4 21:13

引用:
原帖由 magvalley 于 2010-5-4 20:55 发表
官方对花的钱,有各种描述,就是没有具体数字,也就是仆人花了主人的钱却不说出具体数字,即便说出具体数字也不会说出细节,这算正常吗?

外国参展建场馆,拆走很正常,除了海尔出了大钱却不挂名的美国馆有点难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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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phiaqu    时间: 2010-5-4 21:44

感谢世博,自来水的味道好多了!.
作者: 一叶    时间: 2010-5-4 22:22

上海SB和其它国家的SB不同之处,在于占用了这个城市中心最好的地块,且明显将范围拉大包含浦江两岸。为此不惜一切代价克服如安保,交通,饮食等困难。
上海SB的收入不应该是在会议期间,而应该是会议之后。这种政府项目,后期的赢利是巨大的。如果在郊县办,40亿要拉回来都是困难的。
只是,会议所用的费用由上海地方政府一家自己负担,有点说不过去。上海这些年计累的财富会用空的,到时不要影响上海老百姓正常的医,教等福利。.
作者: 旺旺她爸    时间: 2010-5-5 06:47     标题: 回复 37#wind919 的帖子

任何事情大家都唱一个调才叫不正常。.
作者: 糖妹妹妈妈    时间: 2010-5-5 08:41

我们做小老百姓的姑且不论世博带给我们的好、坏处。但可以肯定对当官的来说是大大的好处,既得名,又得利。不管有否花去4000亿,又有多少是直接用在世博的建设上?恐怕也肥了不少人的腰包吧!

[ 本帖最后由 糖妹妹妈妈 于 2010-5-5 08:51 编辑 ].
作者: wilsonmama    时间: 2010-5-5 09:43     标题: 回复 41#旺旺她爸 的帖子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旺旺她爸    时间: 2010-5-5 09:51     标题: 回复 43#wilsonmama 的帖子

1. 这不是理论,而是事实。你听惯了一个调,不等于世界上只有一个调。
2. 这里讨论的是世博会的优点,那里讨论的是世博会的缺点,如果有错,就指出,大家讨论有什么问题?跟“民主斗士”有什么关系?
3. 你怎么知道我不用出门上班?你真的体会到"隧道桥梁道路的建设带来的便利"了吗?请告诉我今天早上你的感受如何?
4. 如果我是这样一个“说话不经思量”的人的话,你这句话足够让我将你踢出本站。不过现在没这个必要,我只要忽略你就行了。所以,请不要再回复我,因为我看不见的。.
作者: MOLI    时间: 2010-5-5 10:12

引用:
原帖由 wilsonmama 于 2010-5-5 09:43 发表
基于这一理论,为了唱反调而唱反调,未经基本的调查就信谣传谣,以为自己就是民主斗士了,你不用出门上班,所以体会不到隧道桥梁道路的建设带来的便利,这些投入都是一世博之名的。。。 自恃网站老板,说话不经思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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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lsonmama    时间: 2010-5-5 10:25     标题: 回复 45#MOLI 的帖子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MOLI    时间: 2010-5-5 10:35     标题: 回复 46#wilsonmama 的帖子

习惯唱反调的永远喜欢反调,乌鸦学叫,只能哇哇叫
交通是比以前好多了,偶以前走内环高架上下班,堵的难受,现在走上中路隧道,是方便很多。你老幸福的,上班才10分钟,羡慕in.
作者: only_wxy    时间: 2010-5-5 10:37     标题: 喜欢世博,感谢世博!

5月4日,亲身感受了世博,很不错滴!还会再去!.
作者: wilsonmama    时间: 2010-5-5 10:52     标题: 回复 44#旺旺她爸 的帖子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MOLI    时间: 2010-5-5 10:57

引用:
原帖由 wilsonmama 于 2010-5-5 10:52 发表

---- 世博到底用了多少钱?怎么算?
你罗列的基础建设费用和永久保留的展会建筑花费,3000多亿。
照此计算,总投资虽没有4000亿,也不下3500亿了。。。500多亿你就这么呼啦一下约等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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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yuemama    时间: 2010-5-5 11:24

我也挺遗憾为什么现在有这么多反对世博的声音,看,某些人的目的达到了吧,世博开放的前4天参观人数远低于预计,今天更是还未到5万,这就好了吗?奥运的时候,更劳民伤财,老萨的遗嘱都要把中国当作永久举办地了,可是为什么那会儿很少听到反对的声音,相反,新闻里还在盛赞奥运会举办得多么成功,搞不懂 。我还是顶楼主,欢迎世博,毕竟她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那么多好的变化,没有世博,这些利益也不会到我们头上.
作者: rose588    时间: 2010-5-5 11:28

引用:
原帖由 xiyuemama 于 2010-5-5 11:24 发表
我也挺遗憾为什么现在有这么多反对世博的声音,看,某些人的目的达到了吧,世博开放的前4天参观人数远低于预计,今天更是还未到5万,这就好了吗?奥运的时候,更劳民伤财,老萨的遗嘱都要把中国当作永久举办地了,可 ...
谢谢。.
作者: MOLI    时间: 2010-5-5 11:50

引用:
原帖由 xiyuemama 于 2010-5-5 11:24 发表
我也挺遗憾为什么现在有这么多反对世博的声音,看,某些人的目的达到了吧,世博开放的前4天参观人数远低于预计,今天更是还未到5万,这就好了吗?奥运的时候,更劳民伤财,老萨的遗嘱都要把中国当作永久举办地了,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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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utlawsong    时间: 2010-5-5 11:52

引用:
原帖由 rose588 于 2010-5-3 07:06 发表
有很多帖子都是反对世博,在这里我要感谢世博,它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利益。1。我们的家虽然是商品房,因为建的较早(98年),小区的外形和普通住宅楼没什么2样,因世博,现在给我们加盖了隔湿隔热的屋顶。2。我们的小区 ...
再一次深刻理解了“屁股决定脑袋.
作者: 小美女妈    时间: 2010-5-5 11:58     标题: 回复 52#rose588 的帖子

我献花了,.
作者: rose588    时间: 2010-5-5 11:59

引用:
原帖由 小美女妈 于 2010-5-5 11:58 发表
我献花了,
谢谢。.
作者: shumi1    时间: 2010-5-5 12:10

引用:
原帖由 rose588 于 2010-5-3 17:37 发表

是的,特别是大力推广低碳生活,不管是不是口号或流于形式,但至少让更多的人了解或知道什么叫低碳生活,像我本来就不知道低碳生活的含义。
能举出几个世博低碳的例子吗?可以运用到日常生活中的。

我看到一个非低碳不环保的事情,就是不允许大家自己带水的同时,公共饮水点只有100来个,每个6-8个笼头,最多不超过1000人同时饮水,不能满足预计40万客流的1%的需要,结果是大家普遍购买塑料瓶装水------塑料瓶装水的生产是资源浪费型的,瓶子的回收利用也是麻烦事。.
作者: 小美女妈    时间: 2010-5-5 12:12     标题: 回复 57#shumi1 的帖子

可以自己带水杯.
作者: shumi1    时间: 2010-5-5 12:17     标题: 回复 58#小美女妈 的帖子

这个笼头不适合向水杯中注水,我试过了。
另外,饮水点太少了,而且不太明显(我兜了一天,一共只找到3个点),你在装水,就占用了别人的饮水时间,结果是一样的。
说白了就是让赞助商强制赚钱。.
作者: 家有考王    时间: 2010-5-5 12:19     标题: 回复 57#shumi1 的帖子

如果每个人在点喝水的时间占他在园区内时间的1%不到,那就正好。事实是,不少人带个水瓶灌半瓶,喝完再灌。.
作者: 小美女妈    时间: 2010-5-5 12:22     标题: 回复 59#shumi1 的帖子

在我眼里SB和旅游景点没什么区别的.
作者: 小美女妈    时间: 2010-5-5 12:23     标题: 回复 60#家有考王 的帖子

考爸说得很好.
作者: 家有考王    时间: 2010-5-5 12:23     标题: 回复 59#shumi1 的帖子

我带了个可乐瓶子,装水也很方便呀,要在抛物线刚往下一段的时间装。有的饮水点还有专门给瓶子灌水的龙头。.
作者: shumi1    时间: 2010-5-5 12:26

引用:
原帖由 家有考王 于 2010-5-5 12:23 发表
我带了个可乐瓶子,装水也很方便呀,要在抛物线刚往下一段的时间装。有的饮水点还有专门给瓶子灌水的龙头。
您的眼神比我强 我用乐扣水杯,还是有许多洒在外面,浪费了,罪过.
作者: 家有考王    时间: 2010-5-5 12:31     标题: 回复 64#shumi1 的帖子

乐扣水杯灌水,起始角度约20度,能获得最大接水量。以后逐渐减小倾角,最后呈90度直立。.
作者: shumi1    时间: 2010-5-5 12:36

引用:
原帖由 家有考王 于 2010-5-5 12:31 发表
乐扣水杯灌水,起始角度约20度,能获得最大接水量。以后逐渐减小倾角,最后呈90度直立。
生活处处有学问 世博让我学接水.
作者: youwb    时间: 2010-5-5 12:42

唉...楼主..偶要批评你了..
还是要先感谢当..感谢政府..感谢国家..感谢人民...
(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感谢法具体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感谢法

目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感谢的类型、形式和途径
第三章 感谢人和被感谢人
第四章 感谢行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感谢行为,正确调整感谢关系,预防并解决感谢纠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感谢法调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感谢关系。
    第三条 接受国家、社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帮助,应当心怀感激并表示感谢。
    本法所称帮助,包括资助、救济、请客、关心、鼓励、施爱、教导、激发、协力、祝福、赞扬、许愿等物质和非物质恩惠形式。
    本法所称感谢,包括感激、答谢等心理状态和行为方式。
    第四条 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完善课程体系,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传播感谢礼仪规范。
    第五条 感谢应当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
    禁止个人主义感谢活动。
    第六条 感谢应当遵循国家优先、党和政府优先、领导优先的原则。
    第七条 享受任何形式的恩惠,面对新闻传媒公开实施感谢活动的,应当明确表达对党和政府的感谢。
     非公开形式的感谢,可以不受前款规定的约束,但应当不忘党恩。
    第八条 当事人行使感谢权利、履行感谢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禁止欺诈、虚伪、讽刺性感谢。
    以口头形式公开表达对国家、党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感谢的,应当认真严肃,表达熟练,必要时应当提前准备感谢材料。感谢人所在单位和公关人员应当提供协助。
    第九条 当事人对他人表示感谢或者接受他人感谢,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尊重善良风俗,不得扰乱人际交际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条 当事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等交易活动,对一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行为,可以表示感谢。商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也可以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表示感谢。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感谢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法规定的公民,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其他相关法律对感谢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章感谢的类型、形式和途径
    第十三条 感谢分为重谢、中谢、小谢和微谢。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感谢人应当重谢:
    (一)被感谢人为担任重要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被感谢人对感谢人的前途、命运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永久性主导、控制、操纵等作用的;
    (三)感谢人在请求被感谢人提供帮助时明确约定事后重谢的;
    (四)感谢人有理由认为不实施重谢不足以打动被感谢人的;
    (五)有必要重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下列情形,感谢人应当中谢:
    (一)被感谢人担任重要职务的非党员领导干部;
    (二)被感谢人对感谢人的前途、命运具有或者可能具有较长时期主导、控制、操纵等作用的;
    (三)感谢人有理由认为不实施中谢不足以打动被感谢人但又没有必要实施重谢的;
    (四)有必要中谢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不具有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的,可以采取小谢或者微谢。
    具有教育、医疗等义务履行关系的,接受义务履行一方当事人,对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可以不予感谢,但接受义务履行一方当事人自愿感谢或者符合本法第三十六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在确保生命、重大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中小型感谢不足以达到感谢目的的,应当及时调整感谢策略,实施重谢。
    党员领导干部等强势群体包养情人,因中小型感谢无法抚慰被感谢人导致被感谢人有自杀、揭发或者其他不利于包养人利益倾向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八条 以悬赏广告形式承诺必有重谢或者当面答谢的,应当遵守承诺。
    公安等国家政府部门发布悬赏通缉等广告的,可以不遵守承诺,完成悬赏行为的人,不得要求感谢。
    第十九条 感谢人实施感谢活动,可以采取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物质形式,也可以采取行为、语言、性等非物质形式。
    不作任何表示的,视为没有感谢,但确有感恩情意的沉默形式除外。
    第二十条 物质形式的感谢,应量力而行,反对铺张浪费。
    禁止以感谢为名义,实施贿赂、不当交易等违法行为。
    各级领导干部本人或者子女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举行结婚、升职、参军、入学、开业等庆典的,感谢人参与庆典活动,对领导干部重金表达感谢的,属于人际交际活动,不受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约束。
    第二十一条 下列行为,可以作为表达感谢的方式:
    (一)点头;
    (二)点歌;
    (三)微笑;
    (四)鞠躬;
    (五)烧香;
    (六)磕头;
    (七)敬礼;
    (八)握手;
    (九)拥抱;
    (十)法律、行政法法规规定或者民间习惯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二十二条 语言形式的感谢包括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采用感谢信等书面形式实施感谢活动的,字迹应当清晰规范或者采取电脑打印的形式。
    第二十三条 性利益作为实施感谢活动形式的,应当遵循自愿原则,被感谢人不得要求感谢人与其发生性行为,但被感谢人为领导干部或者具有其他权势足以牺牲感谢人自主意思的除外。
    实施前款规定的感谢活动,感谢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或者为被感谢人提供适当的选择机会和场所。
    第二十四条 感谢人可以直接向被感谢人表达感谢,也可以通过被感谢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表达感谢。
    第二十五条 感谢人可以借助电台、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介形式实施感谢活动。

                     第三章感谢人和被感谢人
    第二十六条 感谢关系的当事人包括感谢人和被感谢人。
    感谢人是接受他人帮助并表示感激情意的人。
    被感谢人是向他人提供帮助并接收感谢的人。
    第二十七条 感谢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二十八条 十六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感谢人,具有完全感谢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感谢活动,是完全感谢行为能力人。
    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情感投入为主要感恩来源的,视为完全感谢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感谢人是限制感谢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感谢活动;其他感谢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感谢人是无感谢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感谢活动,但能够自己亲自实施的中小型感谢活动除外。
    第三十条 公民因取得成绩或者进步实施感谢活动的,应当优先表达对所在单位的感谢,但没有单位的,或者依照本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实施感谢活动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法人和其他组织因取得成绩或者进步实施感谢活动的,应当优先表达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感谢。没有主管部门的,应当表达对同级党委和政府的感谢。
    不得在感谢主管部门或者党委政府之前,感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成员以及其他人员。
    第三十二条 感谢活动可以代理、代行,感谢信息或者内容可以传达。
    第三十三条 被感谢人包括国家、执政党、政府、单位、其他社会团体或者组织以及公民个人。
    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传媒为他人提供表达感谢机会的,可以同时作为被感谢人。
    通过前款规定的新闻传媒获得作品传播、广告宣传、形象推广等精神利益的,应当对新闻传媒表示感谢。
    上帝、神仙等不得作为被感谢人,但信仰宗教和封建迷信的感谢人实施感谢活动的除外。
    感谢人以苍天、大地等自然物质世界作为感谢对象的,视为没有被感谢人的单方感谢活动。

                              第四章感谢行为
                       第一节感谢行为的一般规则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享有表达感谢和接受感谢的权利,特定人际关系中的当事人接受对方帮助的,应当表达感谢。
    被感谢人可以拒绝接受感谢人的感谢。
    第三十五条 感谢人以国家作为被感谢人的,应当充满真情实感并保持纯粹,不得同时感谢其他被感谢人。
    国际体育赛事中的奖牌获得者,应加强德育意识,不得在感谢国家之前感谢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亲属或者家庭成员。
    第三十六条 党和政府履行为人民服务的义务,人民不得以被感谢人履行党政职责为由免除感谢义务。
    灾区人民接受国家、政府和社会救助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七条 接受来自单位或者团体的帮助,感谢人应当优先感谢单位或者团体的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可能退休、离职、身体健康状况恶化或者有其他变动的,感谢人可以直接感谢单位、团体或者其他负责人。
    第三十八条 文化界、体育界、演艺界、商业界等行业和领域的公众人物,公开表达感谢的,应当就感谢对象、感谢范围、感谢方式、感谢途径、感谢程度等事宜事先征求主管单位的意见,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
    政界公众人物,就职演说或者发表上任感言公开表达感谢的,应当感谢上级领导的信任和前任领导的工作基础。没有领导岗位工作经验的,应当参照前款规定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慎重、妥当表达感谢。

             第二节具体人际关系中的特别感谢规范
    第三十九条 对父母的养育恩惠,感谢人可以在生日、节日、祭日或者其他具有纪念意义的日期实施感谢活动。
    实施前款规定的感谢活动,不得与感谢国家、执政党、政府和单位的活动发生冲突。
    第四十条 对教师的教育恩惠,感谢人可以根据下列情形,决定是否给予感谢:
    (一)感谢人住所地尊师重教的环境和风气;
    (二)教师的威信;
    (三)实施感谢活动的期待利益或者交换价值;
    (四)感谢人对师生关系的重视程度;
    (五)天气变化;
    (六)感谢人的心情。
    对教师实施感谢的,不得高于对公务员的感谢程度。
    对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的感谢,学生因无法独立完成感谢活动的,可以依照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由其监护人或者其他人员代理。
    以学习专门技艺为目的的学徒对师傅的感谢,适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体育运动员接受教练指导训练的,应当感谢,不适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对医生的诊治恩惠,感谢人应当遵守行业惯例,采取赠送现金、贵重礼物、稀有特产、高额消费卡等物质形式或者医生喜爱的非物质形式实施感谢活动。
    对于医院护理、检验等人员的感谢活动,参照前款规定。
    第四十二条 对求职单位领导或者面试官员的恩惠,感谢人应当根据对方的兴趣、性格以及传递的需求信号实施感谢活动。
    感谢人有理由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存在其他紧急情况的,可以提前实施感谢活动,但禁止以感谢名义从事贿赂等违法活动。
    第四十三条 对文艺影视界的导演等剧组负责人的恩惠,感谢人应当根据性别差异、被感谢人的喜好以及感谢人预期达到的目的,实施相应的感谢活动。
    女演员应当解放思想,遵循行业惯例,不得以自己的年龄、价值观、处世经验以及社会舆论影响等为由拒绝导演要求的感谢形式。
    第四十四条 存在配偶或者恋爱关系的,男方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女方经常实施感谢活动,但女方明确表示拒绝或者正在接受其他异性公民感谢的除外。
    女方因过错导致双方发生争执或者感情不和的,男方不得终止感谢义务。
    夫妻之间因前款规定的事由导致离婚的,男方应当继续履行感谢义务,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生活困难的女方提供适当帮助。
    第四十五条 存在权力隶属关系的,处于被控制或者被操纵地位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对另一方当事人保持实施感谢活动。
    存在人身隶属关系的,处于控制或者操纵地位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对另一方当事人保持实施感谢活动。
    第四十六条 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体之间、团体和内部成员之间以及团体内部成员之间的感谢活动,依照行业习惯和规则实施,没有行业习惯和规则的,参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实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感谢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接受他人帮助应当感谢而未予感谢的;
    (二)违反感谢程序,不按感谢顺序进行感谢的;
    (三)行使感谢权利、履行感谢义务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存在欺诈、虚伪、讽刺等表现的;
    (四)表示感谢或者接受感谢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违反感谢规范的情形。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口头形式公开表达对国家、党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感谢,不认真、不严肃,表达不熟练的,有关部门应当对行为人进行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感谢人所在单位和公关人员没有提供协助的,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予以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对被感谢人重谢而没有重谢的,应当根据被感谢人的要求,赔偿损失;违反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应当对被感谢人中谢而没有中谢的,应当根据被感谢人的要求,对其造成的损失作出相应的补偿。
    第五十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国际体育赛事的奖牌获得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感谢国家前先行感谢父母等近亲属的,应当向国家赔礼道歉,并取消其剩余项目的参赛资格;比赛已经结束的,应当保留运动员资格留队察看一年。情节严重的,由国家体育总局解除其与父母等家庭成员的亲属关系。
    第五十二条 灾区群众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对党和政府表达感谢的,有关部门应收缴已经发放的救灾物资。  
    第五十三条 本法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感谢人,应当感谢而没有实施感谢活动,或者感谢活动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感谢人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庇感谢当事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作者: xiaoshunshun    时间: 2010-5-5 12:51     标题: 回复 28#JJMM0219 的帖子

我也想这么说。.
作者: burninglife    时间: 2010-5-5 16:09     标题: 回复 31#ROBYN 的帖子

送花。

LZ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问题还是位置上的人,眼界太低,时代进步了,但他们的思路没有转变,楞把一个普通的展会拔高到一场政治运动似的,过份夸大了它的作用,才导致民众的反感。

理解第一次办缺乏经验,但很多事情确实过头。

昨天我们去世博会了。乘的世博专线,看到第一个位置坐着一个象跟车的人,聊下来说是街道接下来的任务,他们是志愿者,每天跟一趟。看他手里拿着水杯,松松垮垮的样,真发生啥情况,又有啥用?不就是形式大于内容?

还有地铁口都站着2-3个武警(?)难道不是警力的严重浪费?难怪我BB的电动车5/1日在商店外面放了一会儿就没影了,敢情小偷都知道现在警力都集中到世博去了,(对他们)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昨天,在印度馆外徘了N久,为了看5分钟的印度舞表演,在里面又等了20分钟。结果才表演了2.5分钟,说是表演因故暂停。心里还挺愤愤的。

后来到阿联酋馆的第二个厅,在昏暗的光线中对着拄子站了几分钟(估计好的话,上面会看到东西)又被告知,因设备故障,无法运行。

想到印度的突变情况,我忽然想:是否这些故障都是因为中方施工质量有问题呢?所以,我不敢再愤愤的,只有默默地往前走..........

今早,听BB说,外面的早点摊都没有了,世博期间全部关掉。姑且不论其质量卫生问题,至少存在就有其合理性,这难道不影响民生?.
作者: ROBYN    时间: 2010-5-5 16:29     标题: 回复 69#burninglife 的帖子

最滑稽的是,偶觉得仿佛文化大革命又来了的感觉
那天穿过一条弄堂,一辆车横在哪儿挡住了去路
马上,一对老夫妻政治觉悟高的“SB了怎么有车挡在弄堂?”
马上,老夫妻恍然大悟“这儿提SB没用呀。”
看看,现在什么都是SB为先,LBX的民生倒没人管了
不管什么事,抗出SB这块招牌就能叫7公家饭的吃不了兜着走,明显的做过了呀~~~
全民SB有必要吗?虚假的繁荣,画皮一张,做给国内外友人看的
和结婚一样,舒服不舒服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
其他人看的都是热闹,上海LBX的日子还是要一天天过的呀.
作者: burninglife    时间: 2010-5-5 16:43     标题: 回复 70#ROBYN 的帖子

看看,现在什么都是SB为先,LBX的民生倒没人管了

最关键的问题就在这里。上面太把它当回事了。事实上,昨天就没看见几个老外(参观者),都是我们中国人自己在撑场面。

我澳洲的朋友来电说,她们那里电视介绍说沙特馆外面要排队4小时,她很疑惑问真得有那么好看吗?.
作者: 瞳心    时间: 2010-5-5 19:37     标题: 回复 70#ROBYN 的帖子

我PP和你说的老夫妇一样,上次在旅游车有人吵架,她重复:“SB期间打起来,弄进去对谁也没好处。”不愧是经历过新中国发展期的老人啊,政治觉悟就是高
我家里的老人们,都因SB在居委会轮流值勤,老人们热情还挺高,咱和他们有代沟。
我也弄不懂,这SB有啥好看的,在这个网络资讯特别发达的年代,看游记不比参观SB轻松、直接、广泛得多?
别和我说亲身体验与间接体验的不同,各国顶多派了个代表来(丹麦小美人鱼、法国几幅现代油画),但实际上那里的国宝级的建筑、国宝级的风景、异国LBX的民风民俗及传统文化,能带来吗?
也许是我要求高了,SB就是一国际庙会.
作者: 普通    时间: 2010-5-5 19:40     标题: 回复 8#晴沛 的帖子

所言极是.
作者: 普通    时间: 2010-5-5 19:44     标题: 回复 13#郁郁囡囡 的帖子

很多东西是互联网上看不到的
真的
本来,我对世博会也很反感
因为它剥夺了我的自由、我的休假
可是,当我亲历世博园区及其附近区域
我很感叹
觉得自己原先的眼界和觉悟真的太小、太低
如果从宏观的、积极的角度看世博
我为上海自豪!.
作者: 咖啡不苦    时间: 2010-5-5 20:27

引用:
原帖由 ROBYN 于 2010-5-4 18:41 发表
1。改善人民生活是ZF应该做的,如果说没有SB就没有你家的顶,只能说ZF没有把税金用到实处。因为你家处在必须处理的地段,成本又低,ZF是不得已而为之。而有些地段就没有你们幸运了,光复西路附近一大片私房处于SB游艇 ...
.
作者: 老兔子    时间: 2010-5-5 20:33     标题: 回复 51#xiyuemama 的帖子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现在有这么多反对世博的声音,顶你和楼主。世博毕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少好的变化,没有世博,这些利益也不会到我们头上,物价也照样涨。.
作者: 郁郁囡囡    时间: 2010-5-5 21:03

我只知道,因为SB,我家这幢才造了4年的商品房,外墙全面粉刷,(PS,我们这个房子造的时候就有尖顶的,无需平改坡),历时整整40天,不知道,这是浪费呢,还是什么.
作者: 香樟树    时间: 2010-5-5 21:20

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的,我同意楼主的观点, 上次回我们老房子,附近的瑞金南路一带几乎认不出了,新开了很多路,以前成片破旧的房子都拆了,整体环境提升了许多。.
作者: 每每美妈妈    时间: 2010-5-5 22:07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知子莫若父    时间: 2010-5-5 22:27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知子莫若父    时间: 2010-5-5 22:28     标题: 回复 55#小美女妈 的帖子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瞳心    时间: 2010-5-5 22:54

引用:
原帖由 郁郁囡囡 于 2010-5-5 21:03 发表
我只知道,因为SB,我家这幢才造了4年的商品房,外墙全面粉刷,(PS,我们这个房子造的时候就有尖顶的,无需平改坡),历时整整40天,不知道,这是浪费呢,还是什么
我这里更杯具,原先外墙是马赛克,现在全涂掉了,涂料能有马赛克牢么,估计没多久就要掉颜色了.
作者: ruixuet    时间: 2010-5-5 22:54     标题: 回复 31#ROBYN 的帖子

接花10朵!.
作者: ruixuet    时间: 2010-5-5 23:11

引用:
原帖由 shumi1 于 2010-5-5 12:36 发表


生活处处有学问 世博让我学接水
边看边笑边撒花.
作者: ruixuet    时间: 2010-5-5 23:27

世博就像一幅抽象画,外行看脑猛,内行看门道。.
作者: lindalinda79    时间: 2010-5-5 23:29

还有现在很多小区都有别着红袖章的志愿者,搞了半天,原来是4元/小时的付费走路聊天人员,我们的税就这么“被消费”了。.
作者: 家有考王    时间: 2010-5-6 00:54     标题: 回复 59#shumi1 的帖子

http://ww123.net/baby/viewthread ... p;extra=#pid6962894
354楼
5月5日某处,看见我说的那两个专为茶杯放水的龙头了吗?.
作者: MOLI    时间: 2010-5-6 07:35

引用:
原帖由 郁郁囡囡 于 2010-5-4 07:54 发表
LZ的周围可能是不错,但是你有没有想过现在的物价呢,我们现在去菜场买些蔬菜,哪怕只有一、两样当季的菜,需要多少钱
跟世博有关系吗?蔬菜要看老天的。除非精品蔬菜,小贩说世博供不应求,所以涨价。.
作者: 海之蓝TB    时间: 2010-5-6 07:46     标题: 回复 31#ROBYN 的帖子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安琪宝贝    时间: 2010-5-6 10:51     标题: 回复 1#rose588 的帖子

我同意,我家也在世博旁边,看着道路一天天变得漂亮,走在马路上四周都是鲜花,感觉心情好好,还享受一级治安保护,马路上放眼望去都是警察和平安志愿者,很有安全感啊, 都是托世博的福,否则,我们浦东南路哪有现在这么漂亮,虽然吃了半年多的灰,可看到现在家园这么美丽,还是值得的。.
作者: lilywang1972    时间: 2010-5-6 11:19

引用:
原帖由 magvalley 于 2010-5-4 20:55 发表
官方对花的钱,有各种描述,就是没有具体数字,也就是仆人花了主人的钱却不说出具体数字,即便说出具体数字也不会说出细节,这算正常吗?

外国参展建场馆,拆走很正常,除了海尔出了大钱却不挂名的美国馆有点难为 ...
非常同意.
作者: burninglife    时间: 2010-5-6 14:28     标题: 回复 80#知子莫若父 的帖子



如果只能一边倒地为SB歌功颂德,那不是件很可怕的事吗?

SB肯定有它积极意义的一面,我们也身体力行地支持SB(自费购买门票并已携全家老少参观/消费,且主动避让热门展馆给更需要的人,难道不是给SB做贡献?,如果从根本上就否定SB,还会这样做吗?

但不能因此就看不到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正是希望当局能做的更好,让更多的人从内心为它喝彩!.
作者: 金牛猴宝    时间: 2010-5-6 14:54

引用:
原帖由 wilsonmama 于 2010-5-5 09:43 发表
基于这一理论,为了唱反调而唱反调,未经基本的调查就信谣传谣,以为自己就是民主斗士了,你不用出门上班,所以体会不到隧道桥梁道路的建设带来的便利,这些投入都是一世博之名的。。。 自恃网站老板,说话不经思量, ...
讨论归讨论,您这样说话有人身攻击之嫌啊。不大好吧。.
作者: 涵宝宝妈妈    时间: 2010-5-6 20:32

我也上下班快了很多,觉得真开心.
作者: rose588    时间: 2010-5-6 20:56

是的,今天乘摆渡船,真的感触良多,本来渡船上吸烟的人非常多,但今天整个船上也就2个民工样的人在抽,大多数人都没吸,而且广播里一遍遍的用普通话播放劝戒吸烟的公告。渡船环境也非常干净,虽然还是那2艘破船,但整体感觉清爽了不少。
唯一遗憾的是,很多助动车在船上没有熄火,较污染环境,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上船即熄火就更好了。

[ 本帖最后由 rose588 于 2010-5-6 20:57 编辑 ].
作者: kaikaima    时间: 2010-5-8 15:55     标题: 回复 1#rose588 的帖子

LZ ,请看看这个故事: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有一只麻雀被冻得不行了,飞着飞着就失去了知觉,掉在了田地里。
  这时候,正好一只牛在田地里干活,撒了一堆粪便,正好压在这只麻雀身上。由于牛粪的热度,麻雀很快苏醒了过来,它清了清羽毛,奋力想从牛粪中跳出来,边挣扎边抱怨寒冷的鬼天气和这又臭又脏的牛粪。
  就在麻雀挣脱牛粪时,一只狗听到了它的叫声,很快跑过来,把麻雀从牛粪中刨了出来,麻雀刚要感谢这只狗,可不幸的是,它的嘴还没张开,就被狗一口吞掉了。

你家周围的环境改善了,只是SB的一个副产品而已。就好比牛粪把麻雀给暖醒了一样。至于以后会不会遇到SB的其他副产品来捣乱,如故事里的狗来吃麻雀,那也不是自己能控制的。

所以,没必要感谢SB。.
作者: rose588    时间: 2010-5-8 21:17

引用:
原帖由 kaikaima 于 2010-5-8 15:55 发表
LZ ,请看看这个故事: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有一只麻雀被冻得不行了,飞着飞着就失去了知觉,掉在了田地里。
  这时候,正好一只牛在田地里干活,撒了一堆粪便,正好压在这只麻雀身上。由于牛粪的热度,麻雀很快 ...
感谢你的故事。但我还是要感谢世博。正像你说的,谁也料不到将来会如何,只有上帝知道。现在我只知道世博让我家、上海变得漂亮起来,干净起来,整洁起来,有秩序起来,文明起来。。。。。。我衷心地感谢。我不揣测你的心理,也不揣测那些不喜欢世博的人的心理,我只知道,我只看到现在上海的外部环境让我喜欢。
人从出生都是往自己的坟墓里走,只不过有的人走得快点,有的人走得慢点,但不应人注定要死,就说:反正我要死,我就淹死在牛粪中吧。你说呢?.
作者: 双鱼阳    时间: 2010-5-9 10:06

[quote]原帖由 一叶 于 2010-5-4 22:22 发表
所用的费用由上海地方政府一家自己负担,有点说不过去。上海这些年计累的财富会用空的,到时不要影响上海老百姓正常的医,教等福利。
影响到了,自由职业的医保从8%涨到14%。

[ 本帖最后由 双鱼阳 于 2010-5-9 10:07 编辑 ].
作者: 语儿妈    时间: 2010-5-9 10:33

引用:
原帖由 shumi1 于 2010-5-5 12:10 发表


能举出几个世博低碳的例子吗?可以运用到日常生活中的。

我看到一个非低碳不环保的事情,就是不允许大家自己带水的同时,公共饮水点只有100来个,每个6-8个笼头,最多不超过1000人同时饮水,不能满足预计40万 ...
其实,在世博喝水的时间,应该不到一个人游世博时间的百分之一吧?
刚说完,下面看到考爸的回复,偶多余了…………

[ 本帖最后由 语儿妈 于 2010-5-9 10:37 编辑 ].
作者: 晨儿妈    时间: 2010-5-9 17:47

政府花纳税人的钱,啥时候能眨巴几下眼睛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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