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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物质世界,不会产生是非善恶的标准

物质世界,不会产生是非善恶的标准

物质世界,不会产生是非善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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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质世界,不会产生是非善恶的标准

    来源:《福音与中华》 作者:杨爱程

    圣经的启示告诉我们,上帝是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人类的。但是,人却滥用上帝所赐予的自由意志,选择了一条背逆造物主的险路。然而,上帝的形象仍然在人们的内心深处存留着,使人们有能力在福音的启发下领悟上帝的正道,并重新与造物主和好,使我们的灵魂得到拯救,获取那与主耶稣基督联为一体的永恒生命。按我的粗浅知识,我认为良知 (conscience)就是上帝的形象留下的印记,或者说是上帝在人们心中预设的道德律。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第二章十二到十五节讲得很清楚:「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原来在上帝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这段经文给我们这些外邦人很大的安慰,因为其中包含着一个很大的应许。很多慕道友都有一个疑惑:假如我的父母、祖父母以及列祖列宗都因没有机会领受福音而灭亡,我自己一人得救又有甚么意思呢?

    有的人也会说,既然连古圣先贤如尧舜禹汤及孔孟者,都没有机会听到福音,我这一介草民又何必另辟蹊径呢?读了上述经文,就可明白,上帝对那些从未听到福音的人是另有计划的。倒是我们这些生在福音广传时代的人,切不可失去那上好的福份呵!

    鲁伊斯(C.S.Lewis)指出,凡有人的地方,都会出现争议。一旦争议发生,人们或指责对方,或为自己辩解,都自觉不自觉地诉诸某一共认的行为标准,也就是判断是非善恶的共认尺度。

    我们常说,「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甚么叫「人皆有之」?就是普遍地存在于任何人的心中,无论男女老少,尊卑贵贱;无论东方人西方人,文明人野蛮人,古代人现代人,都有一些大致相同的是非标准。比如,不可以强凌弱,不可夺人所有,不可以怨报德,不可过分自私贪婪,等等。在世界各民族的传统故事中,善与恶的对立随处可见;由此可见,是非善恶之心超越了民族和文化的界限,而有着普世一致的特点。

    物质世界本身不会产生是非善恶的标准。例如狼吃羊,羊吃青草,都不存在是非问题。那么,在人类的意识里,强者欺压弱者为甚么就不对呢?

    物质主义者认为,是非善恶之心是生产力发展所产生的结果,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约定俗成,并通过教育学习传递下来的。这一解释听起来好象很有道理,但它却无法说明为甚么历史上一些「天才」人物所发明的,违背人类良知的行为标准,虽可得意于一时,却最终难免被人们抛入历史的垃圾桶。例如本世纪在纳粹德国实行过的排犹虐犹政策,曾有貌似有理的理论根据,有强大的宣传教育机器加以灌输,且有整个国家政权予以推行,到头来却在人类的良心面前遭到彻厎的破产。还有,如果说单单为了满足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而产生良心的话,我们也无法解释为甚么人们要同情和保护巳经失去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者。「良心」应该允许人们毫不怜惜地把他们抛弃,以便减轻生产力发展的拖累才对。

    有的无神论社会学家也用「维系种族存续的本能」来解释良心的来源,可是这一解释无法说明人类为甚么会有「舍身取义」的大智大勇,为甚么会甘冒牺牲自己的危险而维护抽象的道义原则。「维系种族存续的本能」应该阻止这种牺牲才对,人的生命不正是种族命脉的承担者吗?

    鲁伊斯认为,不去从上帝那里寻找良知的源头,我们就永远无法解开良知从何而来这个千古之迷。让人们能够识别是非善恶的良知,并非凭空产生于物质世界,也不能由人们通过约定俗成而形成。良知来自创造万事万物的上帝。正如他把物质运行的定律放在物质世界中那样,他也把人伦道德的定律放在人们心里。孔孟之所以堪称为「中华民族的良心」,就是因为他们顺应良知的引导,竭尽全力,去探求「天命」的真谛,因「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而达到「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的境地。

    物质主义理论在人类的良知面前,遇到了一个难以逾越的障碍。我自己正是在深入思考良知问题时彻厎弃绝物质主义的。我想,这一世界观的总破产,也必定会发生在人类的良知普遍觉醒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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