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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 预防身心过犯

预防身心过犯

预防身心过犯

犯罪,是一个极不名誉,也极不好听的名词,谁都不愿意听,谁都爱惜名 誉,不愿自己犯罪;但一个人生在社会,亦不能保证自己永远不犯过错。试问 在人类中,能有几多健全而不犯罪的人?若依佛法说,更难觅得不犯罪的人, 因佛说一个人在起心动念之间,都不免要犯罪的,纵使你在行为上不犯罪,而 你在思想的心念之间,打著自私的妄想,或侵损他人的念头,都是属於罪行。 何况人多数是意志薄弱,自觉力和自治力不移,禁不起环境的诱惑,以致犯 了罪。但这犯罪,也不是专指下流社会那些无理性的人的犯罪,就是中流社会 ,上流社会的人,感情蒙蔽了理智的眼睛,还是一样要犯罪。国家为了防止犯 罪,才订立法律来制裁。如不禁烟,则鸦片、吗啡、红丸、白面之流,势必 肆无忌惮。如不防盗,则抢劫、绑票、小偷、扒手之类,亦必更形猖狂。其他 如好声者迷於舞,好色者迷於嫖,好货者迷於财,好饮者迷於酒,好博者迷於 赌,无一不是引人犯罪的行为,修养不够,不能自制,难免被卷入漩涡,弄到 丧身害命。因此需要预防,社会乃有法律的条文和宗教的道德规则,使人先於 精神上有所警诫,然後控制自己的行为,以免犯过。
    佛教对於预防过失的具体方法,是在身囗意三业上论定,认为预防意业的 思想犯罪,比预防身囗二业的行为犯罪还要重要,如果先控制了意业的思想, 身囗的行为就不会过於放肆,所谓「擒贼先擒王」,正是澄本清源的方法。国 家之法律,只制裁其犯罪以後之行为,未能於事前先加预防,只是治标,不是 治本,宗教的道德律,先制其精神,根除其心理上的病源,先作未雨绸缪,不 因临渴掘井,才是预防犯过的最好法子。
    复次,佛教规范人类的道德律,在五戒十善,既防身囗犯罪,所谓防微杜 渐,无所不至。故宋仁宗尝问文彦博治国之法,文彦博答以最好方法,莫过受 五戒、持十善,盖一家行五戒十善则家治,一村行五戒十善则村治,一国行五戒 十善则国治,如此则不须法律,亦可坐享江山的太平。仁宗认为至善之论。可 见佛教的道德善法,实为预防身心犯过的阿伽陀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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