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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土豆的妈妈 于 2013-8-19 13: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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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过完全有法律效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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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lg人品好的,好好珍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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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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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楼上各位的回答。这样我就比较信心定了。因为我自己是妈妈,退一万步讲,即使分手,我和儿子的生活也更有有保障一点。我自己婚前努力的积累也不愿轻易拱手他人。 其实老公家家境比我好,我也不做非分之想。 只所以这么做,只想丑话说在前面,大家心里明朗(平日有与他父母大的金钱往来也写借条,按期归还)。这样大家也都不背负感情的债,自己也可以做到不卑不亢。。。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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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买卖房子,都是需要所有关系人在场的,无论产权证上如何署名。接下来的财产分割就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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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不能接受现在好好的就想着将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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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我家小猪 的帖子

不奇怪,珍惜今天,更要把握将来。而且我们能把握的只是我们自己。LG永远都不可能由我们100%得来把握。所以现在有点准备,总比到时候来哭的好。就算转身也转得漂亮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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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明白你说的话,但做不到有防备的生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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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我家小猪 的帖子

同意,我总觉得夫妻之前分太清感觉会差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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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的话,是按标的的百分比收费的,恐怕你受不了公证费而取消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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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波纳妈妈 的帖子

真的?大概多少百分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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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土豆的妈妈 的帖子

首先公证处请专业房产估价师评估房子得给钱,现在上海这房价,多吓人啊

然后根据房价按标的收费,大约5%吧

反正,我表妹当时拿160万的房子去问,要了10W公证费,她就吓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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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土豆的妈妈 的帖子

哪有那么贵的公证费,买卖的合同公证才千分之三,而且不用评估的,只需公证该套房为女方所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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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热心的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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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土豆的妈妈 于 2010-2-1 15:14 发表 \"\"
多谢楼上各位的回答。这样我就比较信心定了。因为我自己是妈妈,退一万步讲,即使分手,我和儿子的生活也更有有保障一点。我自己婚前努力的积累也不愿轻易拱手他人。 其实老公家家境比我好,我也不做非分之想。 只所 ...
有这个想法很正常的!我们毕竟是人不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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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我觉得很好,
lz老公也很不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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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我家小猪 于 2010-2-1 15:59 发表 \"\"
很奇怪,不能接受现在好好的就想着将来离婚。
是蛮奇怪滴
说明LZ够理性啊
大有先见之明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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