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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怡:福音比你最荒唐的白日梦还真实 | 香港宗教改革与福音大会讲稿
2017-10-03 王怡 橡树文字工作室

橡树出版之【橡树下】
编者按
oaktreepublishing
今天的文章是王怡牧师在“宗教改革与福音大会”的讲稿,橡树会在“十一”期间推送该主题的系列组文,敬请橡果关注!也愿神藉着祂仆人的道牧养到我们的需要。时值节日之际,祝福大家节日平安喜乐!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借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罗5:20-21
前言
在我老家,大约100里外,有座小山,我有一位唐朝的老乡,出去北漂的时候,写过一首千古名句:“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这首诗说,历史上有两个人,一个已经过去了,一个将要来到。你若见不到这两个人,你的一生,就要活在孤独、绝望和流离中。
请允许我,试着用《罗马书》第五章,在福音中来诠释陈子昂的千古名句。因为他的这句感叹,在中国文化中是非常罕见的,对宇宙历史和人生的命运,充满了一种现代人称之为的“终极关怀”。但问题是,他到底想见谁呢,如果他见到了谁,天地悠悠的历史目的就将被满足,他的人生也将有了意义。他的独怆然而涕下的眼泪,也要被抹去?那个古人,和那个来者,到底是谁呢?
保罗在罗马书第五章,回答了陈子昂的问题。根据保罗的回答,我这样改写陈子昂的名句:
前不见亚当,后不见基督,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在宗教改革500周年之际,我感谢主,因为祂的福音临到了中国。耶稣的十字架,把我们从“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悲凉、苍茫和无望中,拯救了出来。我们不但见到了路德和加尔文这样的古人,他们虽然死了,藉着主赐给他们的信心,今天仍旧对我们说话。
并且,我们也见到了基督,和祂矗立在各各他的十字架。祂以祂的宝血,领我们进入这宇宙洪荒中的至圣所,来到天父面前,使我们得了儿子的名分。祂也藉着使徒约翰,领我们见到了整个世界的未来,和那位要坐在宝座上的、终极的来者。就是祂自己,耶稣,那位曾被杀的羔羊。
如今,亚当已成过去。基督还要再来。念天地之悠悠,宗主信徒齐来崇拜,我们的眼泪,已成为欢喜的眼泪。如今统治我们的,不再是死亡,而是生命。统治我们的,不再是亚当的罪,而是基督的义。不再是律法为王,而是恩典为王。

1
接下来,我要做两件事,第二,先见古人,第二,再见来者。
古人是谁?就是马丁路德和约翰加尔文。我要引用他们两人,对这两节经文的解释。来展示一个“唯独恩典”福音,是如何被改教家们重新发现的。然后,我求主使我们从这两节经文中,看见来者。来者何人?来者基督,永生神的儿子。
2
首先,我要指出两点:第一,保罗在罗马书第5章,将亚当和基督,进行了反复对比;第二,在路德和加尔文对罗马书的解释中,都大量地引用了奥古斯丁。
在亚当和基督的反复对比中,保罗提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为王”原则。“为王”的原文,就是统治和掌权的意思。保罗对比说,在我们的生命中,到底谁在掌权,或者什么在掌权。
在14节、17节和21节,保罗三次说到,在亚当里,是什么为王。
14节: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
17节:死就因亚当一人作了王。
21节:罪作王叫人死。
路德和加尔文都指出,保罗在这段经文中的对比,用词上似乎比较随意,在修辞上没有那么工整。到底是死在作王,还是罪在作王。保罗很随意地改换他的用语。因为他要表达的重心,是在一个亚当之后的堕落世界中,人不再是他自己的主人,人被他自己的罪所统治了。人一旦犯罪,就无法不再犯罪。你不是想收手,就可以收手的。因为,现在,掌权的不再是你的意志和决定了,而是罪本身的势力,以及罪的结果,就是死亡。
13节说,“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
路德引用奥古斯丁的解释,一针见血的指出,这意味着,“罪不可能被律法带走”。
律法的目的,不是把罪带走,因为带不走。律法的目的是把罪恶显明出来。
保罗的意思是说,自从亚当以来,我们这些罪人,已经失去了一切。除了死亡,我们不配得到其他什么。从这个角度说,从亚当到摩西,死亡都统治着我们。路德解释说,这不是说,摩西以后,死亡就不掌权了。死的必然性一直掌权,直到世界的末了。但摩西之前,人们并不知道死在他们生命中作王的原因,甚至不了解这个事实。换句话说,律法被颁给以色列人之前,死亡不但统治着人类,而且人类还在帮死亡数钱。因为没有律法,罪和罪的权势,以及活在罪的掌权之下的可怜,都没有被显明出来。人们活在对自己的可怜的光景的一种无知的状态。
律法使人知罪,在西奈山之后,死亡在罪人身上掌权的这个事实被人发现了,觉察了。这个发现没有改变死的掌权,但这个发现使罪人因意识到罪和无能而进入了更自觉的愁苦。
然后,保罗开始比较,罪的掌权,和恩典的掌权。加尔文说,尽管保罗的几番对比,在逻辑上并不那么严密。但你必须抓住保罗的重心,这个重心就是,“我们在亚当里失去的一切,又在基督里得回来了”。不但如此,我们得回来的,竟然比失去的更多。
15节,“因为过犯不如恩赐”。
保罗用了两个词,来形容基督的恩赐。一个叫王恩。一个叫洪恩。
第一,恩典是出于君王的。第二,这个恩典浩大,甚至大过一切的罪。
什么是恩典,恩典就是在上者,给予在下者的赏赐。平等者之间是没有恩典可言的。平等者之间是责任和权利。绝对的不平等,才会产生绝对的恩典。不平等的意思,就是在下者没有权利去要求,在上者也没有义务去给予。当保罗阐明了这个恩典的福音之后,他在11章末尾,用这样一句话来解释什么叫王的恩典,“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
恩典意味着,你必须承认,给你恩典的那一位是你的王。基督若不是统治你和有权向你提出任何要求的王,基督的十字架就算不上恩典。你也必须承认,赦免你的那一位,就是有权杀你的那一位。基督若没有杀死你的正当的权利,基督的赦免也就谈不上赦免。
这是过犯不如恩赐的第一个原因。因为恩赐是出于王的。王可以审判,王也可以施恩。王的恩典,大于王的定罪。用一个世俗国家的例子来说,特赦令是大于判决书的。赦免一个人和判决一个人,结果上显然矛盾。一个说杀死他,一个说不杀他。如果你手上有两份文件,那份说不杀的文件,在效力上高于另一份说要杀的文件。这就是恩典为王的意思。这就是过犯不如恩赐的意思。
而且,赦免如果是出于王的,赦免的命令,甚至可以先于定罪的命令。在《水浒传》里面,有一个叫柴进的,家里有一面御赐的免死金牌。如果他犯了死罪,拿出这面金牌来,就可以免死。意思是说,有一个赦免的旨意,在柴家的子孙还没有犯罪的时候,就已经为他们预备好了。而且这个赦罪的效力,大于定罪的效力。
自从看过《水浒传》,我做过的白日梦里,最荒唐、最不靠谱的,就是梦想着我也能有一面免死金牌。这样,就算犯下大罪,一辈子都可以永蒙保守。
你们做过白日梦吗。耶稣基督的福音,比你做过的最荒唐的白日梦还要真实。
信主之前,我和妻子曾有一个约定,如果某一次她觉得我很好,很爱她,值得她一辈子对我好。我就问她要一面免死金牌。以后她生气的时候,我闯祸的时候,她一发脾气,我就说,我有免死金牌。她就失去了惩罚我和审判我的权利,必须饶恕我一次。反过来也一样。你们知道结果如何吗?后来有一次,我们吵得几乎都想要离婚了。而那时,我还有她给我的两张免死金牌,她也还有我给她的三张免死金牌。
我们的免死金牌,根本就是一张废纸。因为那不是被钉在十字架上的那位王发给我们的。而是我们自己发行的。那时我们不知道,罪是我们的王,死是我们的王。罪人,没有办法预先去赦免,他人在将来对我们的冒犯和伤害。
感谢主,正是那一年,我们的免死金牌失效后不久,基督的免死金牌就临到了我们。基督的十字架,成全了我的白日梦。

3
律法是判决书,恩典是免死金牌。律法不能带走罪。因为罪在律法之前就存在。
因此,路德总结说,律法不能赐我们生命。
不但如此,保罗说,律法甚至可以叫罪显多。为什么反而显多呢?
路德再次引用奥古斯丁,说,“因为律法要彰显出,那些自以为靠自己力量可以成全律法的人,受到更多的罪的锁链紧紧的捆绑”。这又是为什么呢,“因为犹太人不知道赐律法的目的是什么”。
路德举例说,如医生来为病人诊断,判断出这病人病入膏肓,不能医治。那么我们可以说,医生的来到反而增加了病人的痛苦,绝望,甚至病情也因此加重了。有时候,病人恨医生,似乎是他把一个不能再坏的坏消息带来的。所以,医生本人被视为了一个坏消息。
那个患血漏的女人就是如此,路加记载说,她多年来在医生手下花尽了一切所有的,情况却变得更糟了。
靠遵守律法来医治自己的人,就像那个患血漏的女人。
他们无法相信,只要摸一模耶稣,哪怕只是摸到了祂衣服的穗子,就可以被医治。
因为道德上的医治,在本质上是一个赏赐。是耶稣基督一人的恩典的结果。
路德又说,世俗的哲学家也是一样。他们追求真理,却因着他们竭力的追求,反而使人类陷入更加绝望的境地。
加尔文引用奧古斯丁说,律法反而使罪恶显多,是很容易理解的。因为“当情欲受到律法的禁止时,反倒更被激动,人类争着行那被禁止的事是自然的倾向”。
他又用了另一个比喻,来帮助我们理解,就算律法不能带走罪,为什么反而会使罪增多了?
他说,保罗使我们看到神必须先让人类清楚认识他们的败坏。没有律法的人类,就像在一艘正在沉没的船上,他们虽然正在灭亡,但仍然能够生存;说一定在船完全沉没之前,还来得及离一次婚,又再结一次婚。因此,加尔文说,“为了要使救恩更显得伟大,更超出人的一切期望,必须在洪水淹没他们时,在他们沉没绝望时,主才使他们得救”。所以律法被赐下,乃是要使那些已被定罪的人再一次被定罪。
律法反而使罪恶加增的第三个原因。因为犹太人不明白律法被赐下的目的——令人可悲的是,在福音重新被发现500年之后,今天的许多基督徒仍然不明白律法被赐下的目的。律法主义在这500年间,不断卷土重来,把遵守律法本身,当做我们从那艘沉船上被拯救出来的道路和条件。他们不明白的是,以遵守律法为义,恰恰正是人类这艘船沉没的原因,又是不断促使这艘船加速沉没的因素。他们不明白的是,以遵守律法为义,这件事比违背任何一项具体律法的邪恶行为,更加邪恶,更加令上帝憎恶。因为它与律法被赐下的目的背道而驰。
用保罗的话说,律法被赐下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把众人都圈在罪里,好叫众人得怜恤。
用加尔文的话说,律法被赐下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断绝我们自我称义的希望”。就像一个酒鬼要断绝酒瘾,一个烟鬼要断绝烟瘾,在这个意义上,律法的目的和福音的目的完全一致,就是要我们在耶稣的十字架之外,彻底断绝称义的希望。“从律法当中完全解脱出来,绝对不再依赖行为”。
恰恰是律法,揭示了我们是一个瘾君子。我们对什么有瘾呢?罪的意思,就是对于称自己为一个义人有瘾。对在道德上的自力更生有瘾,对通过做一个好人、然后把自己和他人区分开来有瘾,对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自我评价有瘾。律法使我们对自己的义上了瘾,只有福音才能断绝我们的“道德瘾”。这不是否认律法和道德本身的完善,而是将律法和道德的美善,从我们污秽的罪性和不要脸的自我评价中抢回来,不容许我们以自我的名义,占据任何一项可称颂的美德。

4
接着,保罗给出了一个与“罪作王、死作王”完全相反的状态,就是恩典作王。
21节是对亚当和基督的最后一次对比:死藉着亚当的罪作王,恩典藉着基督的义作王。
路德提醒我们注意,保罗区分了恩典和恩典的赏赐。路德说,保罗说的赏赐就是“赐给我们的义”。单单因着基督一人的功劳,父就喜悦基督将祂的义白白的赐给我们。
因为罪要被带走,需要一个功劳。有功劳才有赏赐。基督的功劳产生一个奖赏。只有这个奖赏才能把罪带走。
律法之所以不能带走罪,就是因为律法本身没有什么可以赏赐人的。只有基督的义,成了赐给相信祂的人的赏赐的原因。
21节说,这个赏赐就是永生。
于是,基督的福音意味着一个新的“帝王”原则,对应着死为王,可以称为永生为王。对应着罪作王,可以称为义作王。但加尔文和路德都再次指出,保罗根本不拘泥于这些逻辑上更严密的对应。他直接称这个新的原则,叫做恩典为王。
恩典,成为基督掌权的方式。恩典,成为基督拯救和统治一个罪恶世界的,一个君王原则。一个首要原则,一个新的律,和一个新的约。这就是恩典为王的意思。
在宗教改革运动中,这个原则被称为唯独恩典。
路德引用奥古斯丁说,从5章的最后一节(21节)经文开始,以恩典作王为转折,保罗在这卷书的后面,便“单单只描述那些活在恩典之下的人了”。
也就是说,从6章1节开始,恩典为王的原则,通常被表述为,“恩典之下”。与“律法之下”相对应。
6:12说,活在恩典之下的结果,就是“罪不能在我们的身上作王”。恩典要求我们驱逐罪的权势。叫罪身灭绝。同时,恩典也应许了我们,罪虽然存在,但对那些活在恩典之下的人来说,已经不再是王。恩典意味着上帝赏赐了我们一面免死金牌。因为主耶稣曾为我们死,所以我们将来统统免死。恩典为王,表达了福音本身的应许,能力和基督徒生活的首要原则。恩典,成为了基督徒从此之后全部生活的动力和帝王原则。
正如保罗劝勉提摩太说,“我儿啊,你要在基督耶稣的恩典上刚强起来”。保罗不是说,你太软弱了,你要在遵守律法上刚强起来。因为保罗知道,一个人只有在恩典上才能刚强,不然就叫刚硬。在使徒行传13章,有许多犹太人和归信犹太教的虔诚人,跟从了保罗和巴拿巴。两人对他们谈话,“勉励他们要恒久住在神的恩典中”。成圣的意思,不是努力遵守律法,而是“恒久住在神的恩典中”。因为遵守律法只能是“恒久住在神的恩典中”的结果。
这就是恩典为王的意思。现在,不是律法赢得恩典,而是恩典驱动我们、帮助我们去遵行律法。律法是方向盘,恩典是油门。一辆没有油的车,你坐在里面,技术再好,也只能装模作样的,假装在开车。
虽然,成圣是一个情欲与圣灵相争的过程。虽然,基督徒也会七次跌倒,百次流泪,千次犯罪,但是,恩典意味着,从此,一个真信徒可以被称为必胜客。因为他有一面用基督的宝血所写成的免死金牌。

5
这个世界,在耶稣的十字架之后,是一个恩典君临天下的世界。恩典为王,不但指向称义,同时指向成圣。
主后1546年2月18日,凌晨三点,路德离世。临终前,他说,“我们的确是一群一无所有的乞丐”。
恩典为王,不但意味着恩典的给予者必须是一位君王。而且意味着恩典的接受者,必须是一个乞丐。所谓乞丐,就是承认自己完全依赖他人的怜悯而生活的人。信耶稣的意思,就是在道德上承认自己是一个乞丐。受洗的那一刻如此,到了离世那一刻仍然如此。只有乞丐,才是完全被恩典统治的人。只有乞丐,完全接受恩典在他身上掌权。乞丐把自己的命运,完全交托给他人的行为。我们也是如此,把自己的灵魂和永远的命运,完全交托给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
一个恩典为王的福音意味着,在“我们的个人行为”和“我们最后的得救”之间,并不存在一种牢不可破的因果关系。卡尔·楚门说,我们要为此赞美主,为这两者之间并没有牢不可破的因果关系而赞美祂。不然,有谁能得救呢?有谁能脱离那古人亚当,看见那来者基督呢?
只有恩典为王的福音,才能产生这样一种人生观:那个骂我的人,是上帝派来骂我的。即使那个骂我的人怀着恶毒的动机,但他也无法不成为被上帝使用的、达成福音美善目的的工具,就是最终使我走向称义、成圣和得荣耀。也许我的疾病和失败,的确来自魔鬼的攻击,但就连魔鬼也是上帝“派来”的——虽然,现代基督徒通常会换一种更温和的神学用语:是上帝“允许”的。王的恩典,浩大的恩典,可以大到一个地步,使一切的苦难、厄困和无能,都成为恩典降临的机会。
因为恩典不但是上帝拯救我、赦免我的方式,而且是上帝训练我、统治我的方式,恩典不但拿走了我的罪,恩典还能转化一切的环境,在一切山穷水尽、必死无疑之处,赐给我们免死的金牌。
恩典为王意味着,除了基督的恩典,我的生命中其实并没有其他实存性的东西。因为我生命中其余的一切,都是为了引领我进入恩典。恩典意味着,苦难和罪恶都不再是终极的,除了耶稣基督的死而复活,我的人生中没有其他任何一件具有终极意义的事。
恩典为王,也意味着对人类的独立和自主的否定。如果把救恩比喻为一项知识产权,人类的野心,不但是希望获得这项知识产权的一切好处,并且试图宣称这是一项“自主的知识产权”。虽然核心技术都是国外的,但还是宣称我的得救是自传、自养的国产货。
然而,恩典为王意味着,“必须在我们自身之外去寻求公义”(基督教教义,III,xi,23)。500年后,让我们这群中国的基督徒,像500年前的马丁路德一样,勇敢地承认自己是一无所有的乞丐吧,承认我们是一群无用的仆人,承认自己自从信主以来,天天都在心思、言语和行动上得罪神,承认我们的傲慢与偏见,承认我们是如何的善于拒绝恩典,反抗恩典,而宁愿将自己的美德、敬虔、恩赐和侍奉的果效,在人前凸现出来。承认我们总是害怕让别人知道我们是败坏污秽的人,我们总是渴望让别人知道我们是敬虔、爱主的人。
来吧,为了教会的复兴,为了福音在中国的广传,为了建立更多合神心意的教会,为了服侍这个黑暗的世代,让我们在自身之外去寻找公义,让我们去耶稣的各各他寻找公义,让我们用悔改来纪念那一场伟大的宗教改革,让我们将唯一的救赎和真敬虔,转向十字架上那一位受苦的奴仆君王。
是祂挪去了刑罚,使恩典成为我们生命中的君王法则。是祂诚然担当了我的过犯,为我们深重的罪孽而压伤。求主也压伤我们,好叫我们知道自己不是栋梁,而是芦苇。不是精金,而是瓦器。求主也医治我们,使我们在恩典上长进。求主训练我们,成为拿着天国钥匙的守门人,在中国的每一座城,每一个镇,放胆传讲这个恩典掌权的福音,宣告罪和死亡不再是这世界的王,为失丧的灵魂打开或关闭天国的门。
主耶稣啊,我愿你来,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