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韩之争中的逻辑原理与应用

这是我发在围脖上的一篇长文。虽然长,但是没花太多时间写。考虑到有些朋友不上围脖,转帖如下。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c8ef8b010103o7.html.
评论(198)



回复 150楼ccpaging 的帖子
对照146好好看看,是谁在讲生育什么的。刚刚说过的话转眼就能忘掉,也真难得。.



回复 152楼火车是运茶的 的帖子
就是想试试,如果像你那样,不给出定义,讨论过程中是否可以产生误解?结果,误解立刻就产生,很快。在我看来,测试完成。结论,没有定义不行。

当然,你还可以坚持你在没有定义的情况下可以讨论,并继续误解,谈谈骡马狗的生育能力,那么、、、你就坚持你的坚持,误解你的误解吧。

我去猪圈。.



又讲到语义和符号了.



cc讲同一符号确定同一语义,来说明定义的重要,举了骡马狗说明定义同一语义下讨论问题.



回复 153楼ccpaging 的帖子
不送.



呵呵,我快笑痛肚子鸟!.



回复 157楼hxy007 的帖子
007,你好.



回复 20楼ccpaging 的帖子
谷歌浏览器称此网页可能有病毒,请除去或更换链接。.



引用:
原帖由 小美女妈 于 2012-2-29 12:03 发表
007,你好
你好!终于见到火车老师了。我们一起向老师致敬吧。.



旧帖回放
犹豫了半天,关于一本书的简介到底要不要放上来。按说,如果连这里的命题C和命题E都区分不开,推荐那本书实在是太重量级了。但是,也不排除有看懂了但是没有出声的,所以还是写一下。就是下面这本:

概率论沉思录
http://book.douban.com/subject/3629804/

书是英文版的。有能力看的也不用花太多时间,把前两章了解一下就可以了。作者在前两章里帮我们总结了多年的数学发展,完整地展现了如何从三条基本原则出发,基于严格的数学推导,证明概率论可以作为逻辑学的扩展。当然,读懂这两章需要相当的数学和英文功底。.



只是个玩笑,楼主别介意。
按照楼主的逻辑和常识
第一条:关于第一点和第五点,LZ这两条是可以放在一起的,第一条说了楼主的观点,第五条批判了韩方战营
依照楼主的想法:
LZ第一点中的引用:
把自己发现的疑点公开出来,这是一个人应有言论自由。这些疑点不一定最终成立,可能经澄清后发现是误解,或是由于质疑者收集的材料不够齐全所致,或者是因为质疑者的能力有限所致,但这都不是禁止质疑的理由。无论如何,一个人有权讲出自己的怀疑,即便有可能是错误的。

LZ第五点中的引用:人们有下判断的自由,且判断错误的权利不受法律禁止。在掌握诸多疑点之后,一个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心证判断代笔是否存在。无论判断出“是”或者“否”,这都是判断者的权利。而且,因为判断者掌握着这些疑点,他或者她所下的判断就不能说是没有根据的(没有根据和根据不确是两回事)。因此,这种判断亦不构成诽谤。

“质疑”应用:(1)楼主是方的打手,枪手;(2)楼主不是一个人写这篇文章,至少二个
“证明”应用:(1)写了反讽韩派的文章,还此地无银三百两面地说:对逻辑的误用主要来自挺韩阵营。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列举挺韩阵营中的逻辑谬误来帮助完成本文。如果有人以阵营之争来否定本人的观点,本人将不予回应;(2)相同的内容,重复两遍,而且还分开写,说明有几人联手,写完又没认真看,就将大家写的放在一起,分一,二,三点,然后发了出来。

[ 本帖最后由 VERAY 于 2012-4-9 09:19 编辑 ].



第二点:LZ的第二,三点,说的都是逻辑和常识
楼主又将在二,三点相交重的内容放成了二点,这再一次证明,文章不是由一个人写的。否则一个能写这样文章,表明自己逻辑清晰的人是不会犯这样的错误的(我这个判断,依据的是常识。如果您认为我的常识是错的,那么您就支持我以下的观点,而反对了您自己的观点,这又再一次证实这篇文章不是您写的,由几个人写的,或是有人为您代笔。你和韩寒一样。无论您说什么,横竖您好象都有问题)
(题外话:女巫自证:如果你死了,那么你就不是女巫,如果你活着,那么说明魔鬼帮了你,你是女巫,所以该被处死。所以,当认定你是女巫,被淹入水中时,无论何种情况,总是死。常识在当时,在这件事里也是起作用的。)

楼主在例举逻辑时,说了种种例外,变成了孤案。
那么生活中,有没有那么多例外?能不能将所有情况都拉开?

常识的判断有没有道理?只能对个人有道理,不代表对所有人有道理。每个人的常识是不同的。
换句话,方是这样做事的,不代表韩寒也要这样做事。
按照常识,罗琳说写《哈利波特》的灵感来源于哪里时,有二个公开版本,这是不是也说明,这本书她是剽窃来的。

路面是湿的,我第一反应是酒水车刚过。

[ 本帖最后由 VERAY 于 2012-4-9 09:29 编辑 ].



关于楼主写的那么多公式,那么多数学证明,说实话,我看不懂。
依据我明白的常识,问一声:首先数据来源要证明没有问题才行,是不是?如果数据来源有问题,再好的公式都没用是不是?
那么方的这些从韩方章中选择的疑点,都没问题吗?都是只有韩才会犯的吗?(请参见鲁迅的文章中前后矛看的地方,请翻随便哪一个人十年间的旧贴,看看他说的话,说的事十年间有没有变化,请参见罗琳的例子)

以下是引用楼主文章的内容
“贝叶斯公式在实际应用中并不是最方便的。它要求把各个因素合并在一起计算,而且计算分母通常还要使用全概率公式展开。幸运的是,在代笔与否的判断上,有个更加简单但是等价的计算方法。
当然,我这里需要声明的是,根据这个计算框架计算出来的概率仍然只是一种“可能性”,而不能当作证据。至于每个读者根据自己计算出来的可能性,采取何种判断,那就是各人的自由了。

运气项的值为负数,可以抵消掉一两个疑点导致的正值。但是不能抵消掉所有的。在有大量疑点涌现的情况下,这个说法显然是不足以打消疑虑的。

为了帮助一些理科背景不强的朋友理解,下面通过虚拟一些数字来展示计算过程(请注意,是虚拟而不是实际情况)。假设中国大陆作家有代笔的非常少,为百万分之一,那么10log(P(H|X)/P(W|X))取值为-60。疑点呢我们假设找到有10个,假设每个疑点在代笔假设下都是百分之十的成立概率,但是在非代笔假设下就是千分之一的成立概率,那么相应的对数值就是20。十个疑点累加起来就是200。但是假设韩寒运气背,碰上了两个低概率事件,那么运气项的值设为-40。合起来,e(D)的数值为200-60-40=100。这个100对应十亿比一的比值,也就是说,代笔的概率是非代笔的10亿倍,相当于只有十亿分之一的概率无代笔。——再次声明,这里的数值只是假设。

从这个计算也可以看出,上面的公式e(D)可以很方便地把不断发现的新疑点加入到现有的计算结果中。当然,如果发现有对韩方有利的解释,也可以更新其中某个项的值,或者加入一个负值来抵消掉某些疑点带来的影响。这个计算框架是非常灵活的。而计算结果的解读,如上面所例举的那样,也相对比较容易。”

对于一个有理科背景的人,逻辑清晰的人,比如楼主,是肯定知道计算时,来源数据要正确,正确的数据得正确的结果这一点。
楼主在没考证数据来源的情况下,做出了有利于方舟子一方的确定性结论,这不得不令人生疑:楼主日方的打手,枪手?楼主有人代笔,或是剽窃了别人的内容?.



回复 164楼VERAY 的帖子
我大概在别的地方作出了确定性的结论,不过不在这里。这里只是阐述逻辑原理而已。包括你自己引用我的文字的时候也注意到了:“根据这个计算框架计算出来的概率仍然只是一种“可能性”,而不能当作证据。至于每个读者根据自己计算出来的可能性,采取何种判断,那就是各人的自由了。”

如果那些数学公式、证明你都看不懂,那么说实话,这个帖子不是写给你看的。.



既然一个帖子写出来时给特定的人看的,最好发到特定的地方去.



楼主,请看您自己写的这段: 您自己写的这段,这段我在引用里也提到了,您竟然忽略了,不记得,  再次怀疑您的这篇文章有人代笔或是剽窃!同时也再次怀疑,您是方同志的打手,枪手(

“假设中国大陆作家有代笔的非常少,为百万分之一,那么10log(P(H|X)/P(W|X))取值为-60。疑点呢我们假设找到有10个,假设每个疑点在代笔假设下都是百分之十的成立概率,但是在非代笔假设下就是千分之一的成立概率,那么相应的对数值就是20。十个疑点累加起来就是200。但是假设韩寒运气背,碰上了两个低概率事件,那么运气项的值设为-40。合起来,e(D)的数值为200-60-40=100。这个100对应十亿比一的比值,也就是说,代笔的概率是非代笔的10亿倍,相当于只有十亿分之一的概率无代笔。——再次声明,这里的数值只是假设。”

您在假设代笔少的情况下,用10疑点,而且只用疑点只有10%的概率成立来得出十亿分之一的无代笔概率====我想,这种指向性暗示已经很明显了。任谁看了,都会说,有代笔。楼主,这是常识对不对?
(事实是:代笔的情况不少,方同志已经例了不止十个疑点。您认可这些疑点,可没说过这些疑点的出处是否可疑,是否能做为疑点。数据正确还是重要的。)


将指向性暗示隐藏在“阐述逻辑原理”中,用广告中的话来说,这叫软广告。

[ 本帖最后由 VERAY 于 2012-4-9 10:33 编辑 ].



回复 166楼RVVP 的帖子
麻烦你去问问总斑竹,还有比大杂烩更合适的地方么?.





[ 本帖最后由 VERAY 于 2012-4-9 10:34 编辑 ].



回复 167楼VERAY 的帖子
我一直说那是假设。假设有那么多疑点,无代笔的概率就是那么低。
至于是否真的有那么多疑点,我在这里不作结论。我把判断留给每一位读者。.



玩笑啦,别介意啊。
除了常识这部分我不太认可,关于质疑应有度,其他的我是在挑刺。


另外,虽然您说自己不做判断,事实是你已经做了判断,我们要尊重事实:
“至于是否真的有那么多疑点,我在这里不作结论。我把判断留给每一位读者。”

所谓疑点,就是有疑问,值得怀疑的地方,那么他的可能性就不会是零。换句话说,您先肯定了怀疑是对的,疑点是存在的。如果疑点是百分之百,那么韩就一定有人替他代笔了。
现在再考虑疑点的大小,您说,您是在做假设,但是在这方面做假设时,你犯了普通人会犯的错误,而不是象您这样的逻辑清晰的理科生该犯的错误,对象我人这样的普通人做了误导。
当然,您可以说文章不是写给我们看的,但您是发在这儿,我们必然会看的。这样的话,您为什么不能不故意犯这上错呢?至少,也不必在和您一样的人面前出这个不该犯的错啊。或者,您就是故意误导。-------这好象又证明您是方同志的枪手了(因为,您将文章发在这儿,可旺网大部分还是象我这样的普通人吧,好歹我也读了点书,离文盲还有距离)

理由如下:由常识而言(这是您支持的),10%是很小的可能性了,我们(普通人)会说是一点点。但是,但是真的一点点可能是不是应该更小?因为对一个理科生而已,比一小的数有很多,数的敏感度,对数的理解是不是要比象我们这样的普通人要高得多,否则也就不会有人想到要请您教奥数了。对于十万分之几,百分之十已经是非常大了,您取数时,是不是该取一个更大一点的数?千万分之几?
从常识而言,我们不会想到,百分之十其实已经是很大的可能性了。

所以,由您那看起来很低很合理的假设,推断出了看起来很合理的结论,导致了一个象我这样的普通人看起来合理的结果。虽然您说了,我这是假设,但是,你认可了疑点,利用我们的无知扩大了疑点的可能性,进行了误导。 -------第N次怀疑,您是方的枪手,打手(玩笑啊,我只是想说,常识不见得合理,逻辑不一定能得出正确结论,因为论据的关系。白马非马你也应该知道的)

方舟子说的那些疑点是疑点吗?真的是值得怀疑的地方的,还是说,这是大家都会有的问题,比如,不用说十年,二年前写过什么,说过什么,是不是大家都忘了?在写文章是,是不是会前篇后篇不一致,做一些美化和想象,等等类似的问题是不是大家都有?
(这偏离了你文章的本意是不是)

[ 本帖最后由 VERAY 于 2012-4-9 11:27 编辑 ].



回复 171楼VERAY 的帖子
如果你真的看懂了我的计算框架,那么到底是10%还是其它数字,就并不是最重要的。
因为在计算中起作用的是有代笔条件下的概率和无代笔条件下的概率的比值

至于网上质疑的那些疑点算不算疑点,我在这里把判断留给读者。.



引用:
原帖由 VERAY 于 2012-4-9 09:10 发表
第二点:LZ的第二,三点,说的都是逻辑和常识
楼主又将在二,三点相交重的内容放成了二点,这再一次证明,文章不是由一个人写的。否则一个能写这样文章,表明自己逻辑清晰的人是不会犯这样的错误的(我这个判断,依 ...
“罗琳说写《哈利波特》的灵感来源于哪里时,有二个公开版本,”。(不论证这个说法是否有误,假设是真的)

罗琳如果还有许多其它的可疑之处,就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引用:
原帖由 VERAY 于 2012-4-9 10:34 发表
玩笑啦,别介意啊。
除了常识这部分我不太认可,关于质疑应有度,其他的我是在挑刺。


另外,虽然您说自己不做判断,事实是你已经做了判断,我们要尊重事实:
“至于是否真的有那么多疑点,我在这里不作结论。 ...
”比如,不用说十年,二年前写过什么,说过什么,是不是大家都忘了?“

常识来看,如果是随便在一张纸上涂鸦,二年前的东西可能忘了,很正常。 如果是写一篇小说,少说也要几个月的深思熟虑,二年前写的东西能全忘光吗? 有人曾经煽情地把小说比作孩子,二年前生的孩子能忘了吗?.



回复 161楼火车是运茶的 的帖子
其实到了今天,这篇文章已经可以退出了。当初写这篇文章,主要是因为网上一些人气势汹汹,不许人质疑,因此特意为质疑正名,算是维护言论自由的一点努力。

前天顶帖,私心还是希望有心人能借这个机会学点东西,长进一下;没有别的意思。VERAY反复请我不要介意,其实我真的一点都没有介意,种种玩笑话,一笑而过。

[ 本帖最后由 火车是运茶的 于 2012-4-10 18:06 编辑 ].



评“破破的桥”之文章

可说实话,那篇文章实在没有什么好反驳的,因为破破的桥忽悠读者手段其实只有一个,也是最常见的那个:做个稻草人,然后攻击稻草人。如果说还有另外一个手段的话,就是文章很长——别说,这手段常常奏效。(我这篇文章也不会很短,但没办法,是因为不得不引用一些破文中的文字。)

文章上来,就有个长长的“前言”,其实说来说去,就是想让读者接受他这样一个观点(当初第一次读的时候,读到这里就懒得往下读了,忽悠什么啊?!):

    如果你相信‘事实胜于雄辩’,那你就太天真了!

在这个过程中,还要夹带私货,不忘了为买凶砸人的肖传国(被亲热地称为“老肖”)翻案(难道买凶不是铁板钉钉的事实?这个事实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奇怪!)。

结论甩给读者,却根本没有论证过程——只有摆谱和变着法吹牛(明里夸别人第一,暗里顺带把自己当做老二——唉,这路数……):

    “大家称赞破桥逻辑很强,这是谬赞了。我一般。上网十五年来,在中文网络圈里,我所见过的逻辑最强,最精于诡辩的高手,应该是芦笛。因为他那篇《民主恩赐论》,我明明知道是错的,但看第一遍居然就把我说服了,完全看不出任何错误。连着反复看了几遍才看出其逻辑陷阱。”

如果说,文章中还勉强有所谓的“论证”,就是这段话:

    为什么事实并不能证明问题?因为事实材料只是个死物,需要人去运用。更多的情况下,没有“事实”,技巧就更重要。在一场舆论交锋中,怎样会胜?怎样会负?它取决于三个方面:材料、逻辑、话语权。

因为事实是个死物,所以事实不能证明问题。我的天啊!这是什么逻辑能力啊?!

接受了这样的结论作为后继阅读的前提,那样读者才是“太天真了”呢!破破的桥,口口声声说“教你识别忽悠”的同时,实实在在地把很多读者忽悠了——瞒天过海也不过如此。

在第一节,“模糊标准”中,破破的桥不断玩弄的,恰恰是自己声称要教会读者识破的同时自己用得不亦乐乎的手段:“模糊”(equivalence)。他用貌似准确的语言如是说:

    我们先用逻辑的语言把这个判断标准梳理一下:

    标准A:韩寒纪实文章内容应该与韩寒生活体验一致。
    材料:韩寒《书店》一文中的场景是八十年代的,韩寒不可能在八十年代小学生时期去买书。
    结果:因此《书店》一文是韩寒老爸韩仁均代写的。

姑且不论把“结论”写成“结果”是否有特殊用意(如果真的按他所说,“用逻辑语言的话”,那么应该用“结论”而不是“结果”,这两个词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单看这句话:

    “因此《书店》一文是韩寒老爸韩仁均代写的。”

这完全是栽赃。根据上述“材料”,任何一个有点逻辑训练的人,都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正常的结论是这样的:

    根据上述材料,我们有理由质疑《书店》到底是不是韩寒写的。(至于是否有代写,是否是韩寒的父亲韩仁均代写,这都是仅根据当前材料无法得出的结论)。

而另外一份材料:

    标准B:自己小说里写的话,应该记得,起码新书发布时,顶多和自己写这段时相隔几个月,应该记得。
    材料:韩寒视频中记不住《就这样漂来漂去》中的一句话。
    结果:韩寒的《就这样漂来漂去》是别人写的。(补充判断:文笔和他之前之后那些作品挺一致,所以都是他老爸写的)

同样,没有人会仅根据这个材料就得出“韩寒的《就这样飘来飘去》是别人写的。”。这个材料,被人挖出来,是因为之前韩寒自己的博文中提到“一个写作者的文章必须是自己亲笔写的,这是我在写作中最在乎的部份……”。可是在网易的视频采访中与主持人却有以下对话:

    主持人:“你在那个书里面写的很煽情,说,给你排气管的声音,然后你就感到自己……”
    韩寒:啊,这不是我写的。
    主持人:不是你写的?
    韩寒:这……我不知道出版社哪家的……放在后面,我自己都觉得很别扭,我看了……好了……很肉麻哦。
    主持人:我也觉得很肉麻。
    韩寒:因为这完全不是我写的。
    主持人:啊。
    韩寒:特别不是我的话。
    主持人:哦。

这个材料能证明韩寒在说胡话(要么博客上说的是胡话,要么采访中说的是胡话,不过,哪一个是胡话,却需要另外判断。)。这个材料并不能证明韩寒的所有文章都是代笔的,也没有人说“因此,韩寒的《就这样漂来漂去》是别人写的”——这是破破的桥搭好的又一个稻草人而已。看到这样的材料,正常逻辑思维的人想的是:“嗯?是挺奇怪的,韩寒矛盾的地方怎么这么多啊?(这之前已经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了……)”

破破的桥先为一份材料(A)设定一个稻草人结论,再为另一份材料(B)设定一个稻草人结论,然后再煞有其事地说,这两个稻草人背后的标准(A和B)是冲突的,所以,你被忽悠了!

……然后,就真的有很多读者被他忽悠了。

后面的,我不分析了,读者自己去找,全都是一个路数:用含混的说辞,不断树立稻草人,然后攻击那个“不堪一击”的稻草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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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笑来分析得有道理吗?

我没看过破破的桥的文章。.



回复 176楼meia 的帖子
破桥的文章在芬迪的那个帖子里
引用:
原帖由 fendihuang76 于 2012-2-26 01:20 发表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6fc0caa010109ek.html
忽悠的原理和技巧——以对韩寒《求医》一文的分析为例           (2012-02-25 20:22:23)转载▼
标签: 杂谈       
(觉得本文实在太长又没有时间的,可以只看倒数第二 ...
.



我喜欢跟踪一个事情,直到有结果。.



破破桥说,这样的推理不对。为了证明不对,把推理的结论绝对化、具体化,使人看了不敢确认这个结论,所以证明这样的推理无效。

这是我对上面这篇文章的总结。

我的问题是:

抛开各种结论不谈,那些事实材料如何解释呢? 有些人认为一定要等铁证。那些材料都是视频和文章,都是固化的事实。铁证是什么?等有人承认?

  这件事没有上升到法律。 目前的法律审判的刑案,有多少是被告承认?基本规则都是举证,抗辩,申辩,结案。  冤案是小概率事件,是会发生的,可是不会阻止法律审判。.



现在这个事我也看淡了。

回头想想,如果一个人因为某种原因有了知名度,免不了有人上门让你出书,一起赚点,主持人、名演员、名导演、各个行业的名人、大多不会拒绝,但别说他们文笔如何了,他们有这么个时间吗?结果十有八九自然就相当于挂个名咯,这就成了一种公知名人圈子里司空见怪的惯例了。包括凤姐,如果有人找到她,要帮她出书,有钱赚的事相信凤姐也不会拒绝,凤姐文笔可能很烂,但书中文笔肯定不差。
所以普通草根就会发现,怎么这么多的名人对这事很含糊啊?原来感觉很有智慧的名人怎么就一下看不懂了?包涵一下他们吧,时代共业。实际上,这个事还是要追溯到如何成为名人的过程上去,有人是靠真本事成为知名人物,比如姚明、刘翔、孟飞、小崔、张艺谋等,但也有一些靠后台成名的,靠姿色成名的,更极端的靠夸张炒作成名的,甚至靠脱衣服爆隐私部位成名的,圈子里是鱼目混杂。韩寒也就是靠着一点取巧出了名,靠炒作那有不假的?他也不算是最最恶心人的。

[ 本帖最后由 弈格爸 于 2012-5-25 18:04 编辑 ].



引用:
原帖由 弈格爸 于 2012-5-25 18:01 发表
现在这个事我也看淡了。

回头想想,如果一个人因为某种原因有了知名度,免不了有人上门让你出书,一起赚点,主持人、名演员、名导演、各个行业的名人、大多不会拒绝,但别说他们文笔如何了,他们有这么个时间吗? ...
我平时比较关注人文的,所以经常看东西、听东西。韩寒的事情,牵出了很多人,都是我平时关注的,让我看到了另一面的东西,对我来说就是机会,修正观念的机会。

梁文道、陈丹青、易中天,我会小心他们。 他们的公知形象在我心中打了折扣。 比较熟悉的李海鹏,看他以后还能有什么新作品来证明自己,目前是走了下坡。韩寒本人不过是别人手中的荧光棒,文字水准、说话水准都不高,对我不会有什么影响。方舟子本来就不是我关注的,所以也无所谓。 质疑韩寒的过程显露出来的东西,才是有趣的。有些我本来也不关注的名人,以后更不用浪费时间了。

中国很多时候,都不愿意追根究底,所以可笑的问题层出不穷,常常是重复的。大家不接受教训,只习惯于出了问题之后,煽情、哭诉,是很可悲的。.



回复 181楼meia 的帖子
嗯,这倒不是制度层面的问题,道德层面上也无济于事,跟目前的经济发展的模式结构有关,跟现代人的生活方式有关,跟眼球经济有关。这个事情,中国有相信美国也有,前一阵有个美国虎妈,写了一本书,美国电视大张旗鼓地宣传,谁能肯定里面全是虎妈本人的文笔?从产品推广方面来说,很多也是贴牌经济,小公司开发生产的东西,协议之后,贴上大牌公司的商标,受到消费者追捧,可他们肯定不愿意让消费者知道,这个产品跟那个大牌只是协议上的关系,这种现象比比皆是。.



引用:
原帖由 弈格爸 于 2012-5-25 19:13 发表
嗯,这倒不是制度层面的问题,道德层面上也无济于事,跟目前的经济发展的模式结构有关,跟现代人的生活方式有关,跟眼球经济有关。这个事情,中国有相信美国也有,前一阵有个美国虎妈,写了一本书,美国电视大张旗鼓 ...
虎妈是短暂的出版效应。有多少大佬出来力挺?

我没看过那书。.



回复 183楼meia 的帖子
我只是做个比方,让大家想想,美国这种炒作的事肯定也有,并不是具体针对她说现在有人质疑了她。.



回复 181楼meia 的帖子
通过这个实例,至少让我们看清了,吴市场与宝宝说的利益集团,有时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只有最上面的人有利益集团,有时,权利并不太大的那批人,也会形成一种临时性的利益集团。在形成利益集团后,力量是非常之强的。像梁文道、陈丹青、易中天等人,面对代笔这件事,可以说是没有约定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临时的集团,但并不是说,他们在面对另一件事情时,一定也会形成利益集团。所以我的认识是,在今后,并不因为他是梁文道说的,就要用另一种眼光打量,还是看他说的有没有道理,否则的话,他们实实在在的那部分见识,我们就吸收不到了。
我一直认为,并不只是圣人的口中能说出真理,流氓无赖也能说出真理。

[ 本帖最后由 弈格爸 于 2012-5-25 20:22 编辑 ].



引用:
原帖由 弈格爸 于 2012-5-25 20:19 发表
通过这个实例,至少让我们看清了,吴市场与宝宝说的利益集团,有时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只有最上面的人有利益集团,有时,权利并不太大的那批人,也会形成一种临时性的利益集团。在形成利益集团后,力量是非常之强的。 ...
真理不是很多,精力时间也有限。

洗脑是怎么回事? 中国意识形态没有正确的东西吗? 有又如何?

看陈丹青的画,听易中天讲三国,梁文道讲讲最近有什么书,其它再听可能就多了。

在公开场所,讲大量脏话的人,一律避开。.



你把他们想得太坏了吧?不过不要紧,在我眼里,谈到意识形态的理解,你的水平是远远高于他们的,即便是地下五毛,他们怎么有本事洗得了你的脑?不可能的,俺对你有绝对的信心。.



引用:
原帖由 弈格爸 于 2012-5-25 20:54 发表
你把他们想得太坏了吧?不过不要紧,在我眼里,谈到意识形态的理解,你的水平是远远高于他们的,即便是地下五毛,他们怎么有本事洗得了你的脑?不可能的,俺对你有绝对的信心。
他们个人都没什么好评价的。私人生活中不随便分好人坏人。

是他们的公众形象有些不同了,也不是简单用坏来评价。我现在偶尔也看梁文道的节目,也看陈丹青的访谈,但和过去有不同了。比如一个人向你推销一个东西,后来发现吹牛成分过多,下次他再推荐东西,不得小心点吗。

人是受周围环境影响的,最厉害的影响是不自觉的。所以,我一定会受我喜闻乐见的东西影响,小心为好。.



舟子的每一条推理韩寒走没有理由或者勇气出来反驳
哪里有一个作家不了解自己作品的,能骗13年也够本了
现在观众都在看舟子耍猴 而他一点也没意识到人家在耍他
一点没自知自明  可悲!.



引用:
原帖由 meia 于 2012-5-25 15:53 发表
破破桥说,这样的推理不对。为了证明不对,把推理的结论绝对化、具体化,使人看了不敢确认这个结论,所以证明这样的推理无效。

这是我对上面这篇文章的总结。

我的问题是:

抛开各种结论不谈,那些事实材料 ...
看过这位博主给过这样一个材料,推理结论略
@破破的桥 : 帝都中学生
http://weibo.com/1459358890/yh6djeNzl.



引用:
原帖由 小小老虎 于 2012-5-25 23:08 发表

看过这位博主给过这样一个材料,推理结论略
@破破的桥 : 帝都中学生
http://weibo.com/1459358890/yh6djeNzl
不懂 帝都中学生 是要说明什么?.



回复 191楼meia 的帖子
说明啥?不能瞎说的,没铁证呀!.



引用:
原帖由 小小老虎 于 2012-5-26 19:56 发表
说明啥?不能瞎说的,没铁证呀!
你发的链接就是一个图表数据,不知道这数据是用来干什么的,没有前提,也没有结果。我懒得翻页了。

我是不愿意花时间去研究破破桥的。 只想简单明了看一个问题,太长太绕就不看了。.



回复 193楼meia 的帖子
嗯,那就不看了。
我只是真佩服韩寒事情中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主而已,没别的。.



韩寒有搭理过方吗,这个题目就不对,有“之争”之说吗。疯狗一直在咬人而已。.



引用:
原帖由 小小老虎 于 2012-5-26 22:43 发表
嗯,那就不看了。
我只是真佩服韩寒事情中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主而已,没别的。
你要是愿意,就简单告诉我一下。 我是看了那个表格的。

和韩寒真接触过的,应该知道韩寒的水准。其实出来维护朋友,直接夸赞他的才能,并说明他的才能怎样怎样,这样多好。结果大部分支持者竟然说,不许质疑,或者直接攻击方舟子,路子很怪(电影里,黑帮喜欢的路数)。.



引用:
原帖由 发条兔 于 2012-5-26 22:50 发表
韩寒有搭理过方吗,这个题目就不对,有“之争”之说吗。疯狗一直在咬人而已。
直到前一阵还直接送方舟子 USB 呢

韩寒只要有机会,不会忘记挖苦方舟子一下的。你把韩寒这几个月的视频随便看一下。中国人懂中国话的意思。精神病啊之类。韩寒非常在乎,不是不搭理。.



回复 196楼meia 的帖子
别误会,我也想知道,依破破桥的理论,如何推介他给的这个材料?
你还甭说,韩的朋友可没少夸他,“正能量,无所畏”多有气势,好个“翻刻成癖”。

[ 本帖最后由 小小老虎 于 2012-5-27 23:03 编辑 ].



引用:
原帖由 小小老虎 于 2012-5-27 22:57 发表
别误会,我也想知道,依破破桥的理论,如何推介他给的这个材料?
你还甭说,韩的朋友可没少夸他,“正能量,无所畏”多有气势,好个“翻刻成癖”。


那就不操心了。

正能量? 新词语

谁有负能量? 原子弹都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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