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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yinc 2016-10-28 22:52

清教徒灵修传统的三个特征

清教徒灵修传统的三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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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怡 | 清教徒灵修传统的三个特征
原创 2016-10-28 王怡 王怡的麦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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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被圣言约束的默想传统



天主教的默想传统,焦点在“事迹”。清教徒的默想传统,焦点在“圣言”。最典型的例子,是天主教传统在“受难周”对苦路的默想。耶稣基督所走过的各各他道路的每一站,在时空(物理意义上)中,为信徒的想象力搭建了一个舞台。这样的默想,最大的危险就是偏离圣言,沦为迷信。对圣像的默想,更是如此。换言之,天主教的默想传统,注重画面感(在这个意义上,赵墉基更接近于在空间上离他较近的东正教传统,而不是宗教改革信仰)。而画面感,是与人的各项感官,即人的灵魂的浅层次内涵密切相关的。然而,对大多数清教徒作家来说,他们的新教神学,帮助和决定了他们改变这一默想的进路,他们“不愿默想基督生命中的事件,更愿默想圣经中的教义或具体的教导”(考夫曼)。

对清教徒传统来说,默想是“灵魂的总动员”,必须以道为中心,深入情感、意志和知性的最深处,并在那里汇合,直到不能分解什么是饱含情感的思想,什么叫有思想性的灵感。我们如何去判断灵修的深度呢,在越深入的地方,上帝的圣言就越是清晰、自明和充足,这就是清教徒的灵修。在越深入的地方,上帝的圣言就越含混、神秘和不透明,这就是天主教、东正教、东方神秘主义、三元人观及新纪元运动共同的灵修特征(因为天主教会的启示论,本身就反对圣言的清晰、自明和充足)。

这是一个骨子上的分歧。我们的想象力,必须受到载之于《圣经》的圣言的约束,只有在这一约束中,圣言才成为在我们内心统帅三军的旌旗,和恩典降临的唯一亮光(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路上的光)。正因为如此,在相当的程度上(但愿我没有夸大这一程度),清教徒的大多数灵修著作,可以被当作上帝的话语本身来读(请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是说正如一篇解经式的证道,可以在相当的程度上被视为上帝的道本身去领受一样)。因为其中充满了上帝的话语。在《安息》中,除了圣经的智慧以外,你难以找到其他更多的人的智慧。在清教徒的默想作品中,激动你的,并不是他们的智慧与风范,而是上帝的话语本身,只是这道透过他们的灵魂总动员来传递而已。上帝的道,犹如一支箭,穿过他们的身体,然后,继续射中了你而已。

而卢云如何教导他的读者默想呢。他说,你可以使用一幅圣像,一件“圣物”,或一句简单的话,如“你是我的救主”,反复默想一个小时,直到他们进入你的灵魂。


第二,神学即灵修,灵修即神学


清教徒的默想,具有一种金属般的气质。尤其是在以巴克斯特为代表的清教徒作家(及荷兰的第二次宗教改革运动)中,与他们的加尔文主义前辈相比,出现了两种倾向,一种是理性化和逻辑化的,被不无贬义地称为新教的“经院神学”。加尔文本身并不是一个“哲学性的神学家”,尽管他和路德一样,有良好的哲学训练,并与中世纪晚期的经院哲学之间有极深的渊源。但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开创了一种彻底摒弃阿奎那主义和亚里斯多德哲学的,对圣经真理的阐释方式。这种“非哲学化”的阐释方式,实际上就是灵修的方式。换言之,我认为,改教运动以后的灵修宝藏,事实上就是从加尔文这一批“非哲学化的神学家”开始的。从此,对改革宗信仰而言,神学即灵修,灵修即神学。从加尔文之后,清教徒的神学家,几乎都是灵修作家。而所谓灵修作家,也都是神学家。巴克斯特和欧文,就是这样的代表。

而在中世纪的教会传统中,所谓灵修作家,是指教会的神学家和教师以外的一种另类。一般来说,灵修作家的作品尽管有价值,但地位都不太高,因为他们大多缺乏神学的根基与对圣言精义的丰富阐释(伯纳德是一个例外,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中惟独引用了他一位中世纪作家)。人们会称一位神学家为“大师”,但通常不会称一位灵修作家为“大师”(这和我们今天是截然相反的,所谓大师就是经常写一些不超过一万字的文章,和不超过200页的书的人)。

但是,从第二代加尔文主义者开始,出现了这种“哲学化的神学”倾向。改革宗信仰被批评为“脑袋大、身子小”,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在某个意义上,改革宗和耶稣会,相当于新教和天主教两大阵营内的种子选手,和各自教会中的尖刀排。他们拥有一些相同的特质,如敬虔,刻苦,博学,高智商,及行动的激情。如果没有清教徒运动及荷兰的第二次宗教改革,改革宗人士可能真会变成新教中的耶稣会。

然而,清教徒运动带来了第二种倾向,就是重新强化了加尔文以来的“神学即灵修、灵修即神学”的传统。换言之,清教徒的主要激情,就是关心如何将圣言与教义,阐释和应用在全部生活中。因此,他们的神学既是教牧性的,又是灵修性的。在教会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一种将神学、灵修和教牧融为一身的敬虔传统。

同时,清教徒运动的另一个特征,就是从关注“称义”的神学系统,开始转向关注“成圣”的经验。而“灵修”通常的含义,就是指向信徒内在的成圣。

在这些方面,巴克斯特都是当之无愧的典范。他是他那个时代的“非哲学性的神学”的代表(以至于他通常不被视为一位学者),也是“教牧性的神学”和“神学性的灵修”的代表,同时也是关于“成圣”的敬虔操练的代表。在最后一点上,甚至有人认为他走得太远了一点,近乎新律法主义。也在最后这一点上,他对后来的约翰·卫斯理及循道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但我认为,卫斯理片面地理解和吸收了巴克斯特,就像他片面地理解怀特菲尔德和他的改革宗信仰一样。巴克斯特的“成圣”操练,从来没有脱离过归正信仰的“称义”的根基。他虽未出席威斯敏斯特会议,却完全尊重和认同《威斯敏斯特信条》。

相反,当我阅读一些当代天主教灵修作家的文字时,我感到痛苦的,就是我永远无法在他们“成圣”的亮光中,发现并稳妥地站立在一个不可摇动的“称义”的根基上。请让我这样说,天主教作家的文字仍然是有益的,但前提是这些文字与读者心中的宗教改革信仰相调和。

并且,清教徒的传统告诫我们,不要相信一个当代教会的谎言,就是灵修与神学无关;或者,“成圣”的亮光与“称义”的根基无关;又或者,对信徒的灵修而言,宗教改革运动是可有可无的。


第三,灵修的实质是悔改,默想的主要任务是对付罪


清教徒的默想,所关注的焦点是我们的“罪”。而当代灵修传统,所关注的焦点是“苦难”。因此,清教徒的灵修,是带来悔改的灵修。而当代的灵修小品的主要功能,是带来安慰(或者说,不是建立在强烈而专注的悔改之上的安慰)。换言之,巴克斯特那个时代的信徒,对罪很敏感,一有罪就受不了。而我们这个时代的信徒,对苦难很敏感,一有苦难就受不了。这就是我所想象的、在巴克斯特的跨时空教牧研讨会上,他为什么会对我说,“我感到有一种特别属于你那个时代的不健康,对我来说是陌生的”(请原谅我假设性地使用引号)。

事实上,巴克斯特本人,在青少年年代,就是通过阅读这样的灵修作品而信主的。直到英国作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中,仍然带着这一清教徒精神。笛福这样写道,“即使只剩下他一个人独自漂流在荒芜的岛上,然而,从罪中被拯救出来,仍然是比从苦难中被拯救出来更重要的”。

所以,让允许我再说一次讨厌的话,对一个宗教改革的属灵后代而言,即使读《鲁滨逊漂流记》,也可能比读一本天主教灵修大师的作品,更能帮助我们建立以福音为中心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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