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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yinc 2016-6-21 19:54

胡适情事之一:曹佩声 后五四时代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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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红
2011-11-20 16:44:20

1,民国版非诚勿扰

阳光下并无新鲜事物。丁玲曾说:你们觉得新奇的,早就是我们当年玩剩下的(大意)。她说的这个当年,是在五四之后,人们思想解放到空前的程度,什么都想拿来试一试,于是1921年夏天,在杭州西湖的游船上,一场后五四版的非常勿扰得以上演。

一个男生,八个女生。男生是胡适的侄子,年轻的诗人胡思永,女生则来自浙江女子师范,她们的同学,胡思永的小姨曹诚英,将她们召集在一起。

除此之外,在座的还有两位男客,一位是曹诚英的丈夫,另一位则是绩溪老乡汪静之,他的神情,看上去有点狼狈。

这是一场爱情名下的聚会,结果却是,八个美女都不能给胡思永她们的爱情,换成非诚勿扰里的说法就是,她们全体对他灭了灯,看来,他文二代的身份,给他增添的光彩很有限。

胡思永倒是看上了其中有位叫绿漪(本名符竹因)的女生,回到北京他叔叔那里之后,一个劲儿给这位姑娘写信,人家绿漪不理他,他就给其他女生写信,其他女生也都不理他,他回过头来再找绿漪,却听说她和那天相亲会上出场的汪静之复合了。

用复合二字,乃因这俩人曾经好过,他们好上的机缘也得拜胡思永的小姨,那位永远媒人曹诚英所赐。在胡思永到来的前一年,也是在夏天,曹诚英曾把这八位姑娘,都约来与汪静之见过面。

不同的只是,八位美女,分别跟汪静之见面。每个周末,在西湖的游船上,都有一场相对小型的相亲会,曹诚英和她老公,外加男主汪静之,成不变的铁三角,剩下的那个座位上,女主角却如走马灯般的轮换。

两个月,一个漫长的相亲季,八个女生都是心高气傲之人,没一个看上汪静之。曹诚英也无奈,对汪静之说,没办法,都怪你妈把你生得太矮了。汪静之自尊心一点儿没受伤害,他说,八个美女里面我最爱绿漪,你还帮我去约绿漪吧。

曹诚英于是又去约绿漪,绿漪倒也来了,汪静之献上小诗一首,本来看不上他的绿漪,居然一下子被打动了,答应做他的女朋友。

一首诗换一个姑娘,那个时代特有的风景,跟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差不多,那是一个诗歌极大繁荣的年代。汪静之和前面说的胡思永,后来都出了诗集不说,曹诚英和她老公胡冠英,也是晨光诗社的成员,晨光社的活动,当时的文学大佬朱自清都亲自参加。诗歌成了男青年最好的饰物,与其说绿漪爱上了汪静之这个人,不如说她爱上了他身上的那枚诗歌勋章。

按说这该是皆大欢喜,汪静之和绿漪找到了自己的爱情,曹诚英做媒旗开得胜,应该高兴的还有曹诚英的老公胡冠英,倒不是为妻子取得这样的成功,而是,他一直对于妻子和汪静之那段往事耿耿于怀,这下,他应该放下了吧?

汪静之、胡冠英、曹诚英都是绩溪人,一年前前后脚来到杭州读书,汪静之还算是曹诚英的侄女婿,他跟她的侄女秋艳指腹为婚,三个同岁的孩子打小一处玩耍。在他们十二岁那一年,秋艳去世,又过了三年,汪静之发现自己爱上了这位“小姑姑”。作为文学小青年的他,少不了以诗传情,当他将一首七言绝句捧到曹诚英面前时,遭到对方正色拒绝,说:“你发疯了,我是你的长辈,你还得喊我小姑姑呢。这种诗我不能接受,还给你。”

不过曹诚英并不拒绝和汪静之做朋友,约定将来一道去古塘山的尼姑庵里做隐士,他们当时受了陶渊明、王维的影响,“最清高的理想就是做隐士。”

第二年曹诚英嫁给也是指腹为婚的胡冠英,她没有放弃和汪静之的友谊。有一次竟然在他房中,读了一夜的唐诗。汪静之写了一首诗作为纪念:

清白为人
订婚指腹因缘错
销魂何必求真个
佳人既已有归属
清白为人不可涴

这个,这个……读诗就读诗,咋扯到清白上了呢?是不是有点此地无银了?估摸胡冠英不高兴了,那是,搁谁都不可能很高兴,老婆跑到别的男人房里读了一夜的诗,这算什么事嘛?但汪静之对胡冠英的不满很不满:“佩声(曹诚英字佩声)的丈夫冠英见佩声和我继续保持从小的友谊,一直对我怀恨。有一次我不在自修室时,他打开我的抽屉,把佩声给我的信和后来赠我的多张照片,全部撕碎。”

哈哈,“多张照片”,汪静之似乎怕读者不怀疑啊,打住,暂不八卦,只说现在汪静之情有所归,胡冠英总该放心了吧?但胡冠英竟然跑去告诉绿漪,汪静之在家乡订了婚。看来,对于一个情敌的恨意,比维护自身安全还要重要,胡冠英为了打击对手,不惜让自己的婚姻再次处于危险之地。

汪静之确实订了婚。秋艳死后,他父母给他定了别的女子,那么疑问就出来了,汪诗人您都是有主的人了,干嘛还让人给你介绍女朋友啊?汪静之没说他对那位未婚妻为何不满,但我们可以想象的是,在自由恋爱满天飞的时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约是可耻的。

绿漪很不高兴,立即就跟汪静之拜拜了,然后,胡思永就翩翩然下江南来了,接上了刚才那场相亲会。可以这么说,当时,汪静之是眼睁睁地看着另一个男子跟他的前女友在相亲。
但不是所有的诗人都是不识时务之人,汪静之就很灵活,他见绿漪不理他,果断地调转马头,去跟另一个女生献殷勤,那个女生也不理他,汪静之故技重施,又写了一首小诗献上,那个女生也就心动了……

汪静之和那个女生关系发展得飞快,不久就去见了女方父母,女方父母却嫌贫爱富,棒打鸳鸯,汪静之又一次失了恋。

失恋之后他也没太痛苦,还回头去追绿漪——写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毛泽东的战术,迂回,常常是取得胜利的关键。

绿漪收到他的信,跟曹诚英诉苦说:“静之已有未婚妻,还想来骗我,我恨他不诚实,当然不理他。后来他跟慧贞好了,我更恨他。……我又恨静之,又舍不得失掉他。现在慧贞也不理他了,我有点高兴。我想提出要静之退婚,又觉得被退婚的姑娘太可怜,有点不忍心,又不愿失掉静之。我痛苦死了”。(《六美缘——诗因缘与爱因缘》汪静之著)

我录下这段话也很痛苦,已经删去了几行还是这么罗嗦,想想也可以理解,写这段话时汪静之都那么老了,罗嗦那是常态,他笔下的人物,自然就随了这“常态”。但那段话的结果是美好的,曹诚英告诉她:“静之跟你好上之后,就写信回去要退婚……”此处再省去几行字,总之,最后这婚退成了。

绿漪很高兴,汪静之就更高兴了,但是又有人不高兴,这次不是胡冠英,而是远在京城的胡思永,他得到消息之后,给汪静之写了一封信,指责汪静之既然已经跟绿漪分手,为什么还要重蹈覆辙?甚至于要来杭州跟他决斗。

按说对这种胡搅蛮缠大不可必理会,可汪静之与绿漪吓得不轻,绿漪为了保护汪静之,决定出家为尼,汪静之后来作诗记之:少爷妒恨要拼死,骇得诗人无处藏,绿漪决定出家去,兰蕙惊心不敢香。

他们纠结慌乱了两个月,1922年6月,北方传来“佳音”:胡思永少爷病危了。不是我要说得无情,汪静之在《六美缘》里谈及此时,正是一派轻松的口气,对于他曾在写给胡适的信里称作“朋友”的这个人的不幸,没有流露出一丝的惋惜和悲伤,按照后来胡适的回忆,他还对对绿漪说,胡思永有肺病,信纸上都是病菌,要在太阳下暴晒之后才能看。

汪静之说完胡思永病危,紧接着就来一句:“不用再害怕。……偕绿漪游湖”。在夏日的西湖上,他绮思荡漾:“天仙湖畔亭亭立,西子湖增十倍妍。天仙何日施恩德?几时许我化成仙?”

按说这回该消停了吧,可是,真的像《西游记》上的九九八十一难,总有些想不到的神仙鬼怪来搅局,到了这年年底,又蹦出个程咬金来,这程咬金不是别人,正是他们的大媒人曹诚英。

1922年底的某个夜晚,曹诚英跑来找汪静之,自称已经离婚,要实现童年时和他相爱的愿望。还声称:“决心把你从绿漪手里抢过来。”然后就拉着他上床睡倒。

汪静之说:“我和你童年相爱,并未海誓山盟,我和绿漪已经海誓山盟。我很爱你,但我不能背盟失信,不能做对不起绿漪的事。”于是,一直到天亮,都是她睡在床上,他坐在床边(看来他后来挣扎着起来了),谈了一夜的话,第二天他写了两首“绝句”:
(一)
童年对你早钟情,
辈分尊卑不可婚。
我与绿漪早盟誓,
怎可将心再许卿?
(二)
佩声说:
书呆真是真呆子。
自爱洁身又自尊。
考验几番能自制,
虽然心动不胡行。

这是绝句吗?欺负俺不知道有一种文体叫打油诗吗?这且不论,只说曹诚英这番投怀送抱,以及要把汪诗人抢回来的声明,也太……恕我词穷,在讲述他们这些事儿的过程中,除了“狗血”二字,请大家提示我,还有啥词比较合适?

八个美女的相亲记,汪静之一次次的另起炉灶,胡思永要来决斗的威胁,乃至曹诚英这次调转马头,媒人突然想做情人,看上去怎么都是那么荒诞,如同儿戏?这些跟爱情有一毛钱的关系吗?跟我们想象中的后五四时代的诗人的爱情一毛钱的关系吗?说下大天来,爱情也不该如此地滑稽。

还是张爱玲说得好:“在当时的中国,恋爱完全是一种全新的体验,仅这一点就很够味了。”决斗、出家、自暴自弃或者激情澎湃,都有着模仿的意味,当曹诚英躺在汪静之的床上,你能说她是被爱情推动,还是被外国小说里那些悲情的女人附了体?

世说新语里有个小故事,说有个叫王朗的人很崇拜一个叫华歆的人,华歆在蜡日,召集子侄燕饮,王朗就学他。时人张华很八卦也很尖刻评价道:王之学华,皆是形骸之外,去之所以更远。

后五四时代的青年们,山寨来的爱情也是如此,夸张、用力、大动作,话剧腔,想象中该有的色彩都要有,却像是加了太多作料的菜肴,努力地掩饰本质的贫乏,掩饰对于爱情的茫然与缺乏感受。在形骸之外,去之所以更远。

爱情是什么?张爱玲说,恋爱能让人表现出品性中最崇高的一部分。黑格尔说:爱的真正本质在于抛弃和忘掉自己,然后享有和保持自己。杜拉说,它不是一蔬一饭,不是肌肤之亲,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用名人名言定义爱情似乎有点可笑,但这几位确实说中爱情的实质,是崇高与超越,是与生活的琐屑分道扬镳的可能。而汪静之曹诚英胡思永绿漪这你方唱罢我登场的爱情肥皂剧中,你能看到这种可能吗?

不过,也不用着急,爱情会来的,虽然,来的时候,也不那么纯粹,怎么说呢,爱情这件事,不是出离于红尘之上的一朵金箔玫瑰,更多的时候,它混杂于尘灰之中,偶尔灵光一闪,又混入尘灰之中。


2,胡适来了
1923年4月,胡思永去世不久,胡适离开北京南下,先到上海开了一个星期的会,4月29日,他在陈衡哲任叔永等人的陪同下,来到杭州。这时,他正被严重的脚气病所苦,却不扫游兴,陪他游西湖的,除了任叔永夫妇等随他前来的朋友外,还有在杭州读书的亲戚与老乡,曹诚英、胡冠英、汪静之等等。

咦,去年底,曹诚英不就说她离婚了吗?几曾见已经仳离的夫妻,还能心无芥蒂地一道陪人家游湖?而四个月之后,已经北上的胡冠英请曹诚英去看望他病重的祖母,曹诚英不乐意,说:“你祖母病,并没有人写信给我”。胡冠英说:“我祖母是你什么人?”若是他们已经离婚,胡冠英如何有这一问?曹诚英的拒绝更像是在赌气,怨恨胡家人没有把她当回事儿。

也许他们从头到尾就没有正式离婚,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乡村,没有民政局,也没有居委会,根本没有一个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传说中的休书,大约也就是个传说吧,如果双方都同意分手,各自走开就是,除非有一方死缠烂打,才会出现鲁迅小说《》里请有头脸的人裁断的情形。

那时曹诚英对汪静之说她和胡冠英离婚了,很有可能只是胡家表达了驱逐的意思,她要报复他们一下。

胡家人不满于曹诚英是可想而知的,结婚三年,她没有生育,这足够使她的公婆焦虑,而她不羁的性情,更让她与夫家人的关系雪上加霜。连她自己的姐姐,胡适的三嫂,都将她视为一个会给人带来灾难的女子。

胡思永去世后,他的母亲,胡适的三嫂认为,这与曹诚英有很大的关系,她给江冬秀的信里这样写道:“对于我那不知事的妹子,实在有点埋怨!想你们当然也知道,因为永儿前年回里,事前并未得我同意,却是我妹子具信约他来的。到旧岁正月,永儿和她同至杭州,飘荡数月,乐而忘返,这都是我那妹子招惹他引诱他的。据说永儿在杭州曾大醉一昼夜,大约病根就在那时埋伏。她又不向我和你们说明永儿的病根,以致起先医治,找不着病路——由这种种想来,永儿的病可不是活活的受她陷害吗?”

江冬秀如何回复不得而知,胡适一定不以为然,第一,他知道他的侄子死于遗传病,第二,他和曹诚英同病相怜,还有人说是他让胡思永进学堂累着了呢。可是他一点也不觉得这个罪过就该自己背,倒是胡思永父母责任还大一些,“ 此子一生的病痛,是从其父得来的,一生的怪癖多疑不能容人容物的心病,是从其母得来的……父母的罪孽,重集于儿子之身”。当然,跟这个喊他穈哥的小表妹,更没有半点关系。

胡适与曹诚英,没有血缘关系,他同父异母的二哥娶了她同父异母的二姐(早逝),同父异母的三哥娶了她同父异母的三姐,这种亲密的非血缘关系无以名之,姑且互称为表兄妹。
从上文可知,胡适对他三嫂印象不佳,晚年还跟人说:“我在《四十自述》里还没有写我的三嫂呢。我三哥出继出去,后来穷得什么都没有了,我母亲又接他回来,从此我母亲受的气更大。”没有什么好话。

亲戚间总是这样,恩怨交加不碍来来往往,当年胡适娶亲,请三嫂的娘家妹子做伴娘,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儿了。

那一年,曹诚英十五岁,胡适二十六岁,她绮年玉貌,他雅儒稳健,实在太应该一见钟情了,至于背景是他的婚礼,更有一种悲剧的美感,犹如列车缓缓开启的时刻,他在车上,她在车下,在刚好不能在牵手的一刻,他们发现对方,凝眸处,平添一段愁。

假设这爱情真的由此而起,无疑更加戏剧化,因此我看到的大部分资料,都说胡适在自己的婚礼上爱上了曹诚英。郭宛的描述很具代表性:“结婚这一天,在胡适眼中,光彩照人的不是年已二十八岁的大龄姑娘江冬秀,而是这位风姿绰约的小伴娘。当时,曹佩声正像一朵刚刚冲出苞蕾的鲜花,带着几分娇羞,更有几分妖媚,他多么想这位伴娘和江冬秀的位置互换一下啊。”

郭先生,您又不是胡适肚子里的蛔虫转世,咋就知道这一堆花花肠子呢?胡适当时的信件和日记里都没有提曹诚英一个字,他写给韦莲司的信里,全是新婚燕尔之时的兴奋。

还原一下当时的场景,窃以为,在自己的婚礼上心猿意马,难度也有点儿大,没吃过猪肉我见过猪跑,传统的婚礼上,那个鸡飞狗跳,那个人仰马翻,那个紧张乱乎劲儿,作为新郎,在众目睽睽之下,还能分神,兼顾一下旁边的小伴娘,假如不是精力过人,那就一定是超级情魔了。

曾就这个问题特意请教过《星星月亮太阳》的作者江勇振教授,他坚定地认为不可能,说:你想,那时候胡适才从美国回来,他的眼光已经在另外一个世界了,而且他为了履行婚约,刚刚放弃一个有见识的,跟他能够沟通理解的女人,怎么可能在自己的婚礼上,爱上才见面的小表妹?

我把这段话写进我的微博里,有人反对,说男人本来就是视觉系动物,只要曹诚英年轻漂亮,一切都有可能。

不错,何止是男人,连我这样的女人,看到漂亮的人物,无论男女,总会多留心一下,但是说到爱,那是一个远比心动要复杂很多的事。我也知道有以专门奔着美色去的男人,但胡适似乎不是,他的女朋友大多不漂亮且大他很多,只有一个徐芳算得上尤物,但打动胡适的,应该是徐芳惊人的热情而不是美貌,就那么着,她还是在最短时间内,被胡适出局。

就算退一万步说,胡适是一个隐藏得很深的好色之徒,曹诚英也并非人间绝色,已经在北大教了半年书的胡适,该看过多少女学生,何至于这样眼馋肚饱,没见过世面?

但曹诚英无疑给胡适留下了印象。几年后,胡适和曹诚英已经在恋爱了,他写了一首咏梅的《怨歌》,汪静之一眼就看出这首诗,是为曹诚英而写,因为曹诚英娘家有个梅竹亭,曹诚英自少年时就自命梅竹亭主。这首诗的前四句是这样的:

那一年我回到山中
无意中寻着了一株梅树
可惜我不能久住山中
匆匆见了,便匆匆地走

“寻着了”三个字,足见曹诚英给胡适留下了印象,这印象未必是在婚礼上,胡适婚后又在家中住了一段时间,跟亲戚间必有来往,曹诚英给他留下印象也是必然的事,因为,照曹诚英的性格推想,她一定是想要给这位“留洋博士”外加北大教授的表哥留下印象的。

,3,绯闻缠身的女人

曹诚英的命,跟胡适的有点像,都是父亲第二个妻子所生,而且在她两岁那年,她父亲也去世了。

她打小被送到了外婆家,在奶娘怀中长大,所有的教育学家都说小孩不宜隔代抚养,曹诚英一生性格,足以印证。五岁时,她从外婆家回来,顿时感到动辄得咎,“在家中绝无爱抚、温暖、同情,而是经常地受威严申斥、冷淡 讽刺”。

复杂的大家庭里,人际风波在所难免,不过我还是怀疑曹诚英的感受有点夸张,作为同样从小寄居在外婆家的小孩,我太了解从被宠溺到视若寻常,这之间的落差感。假如这个小孩又多少有点文艺细胞,不甘心于平凡的生活,再知道点古代悲情女子的故事,很容易把那气氛朝自己身上套,以“容易受伤”作为标签,加强自己的存在感。

一个人的照片,往往反映此人想留给全世界的印象,在银行的柜台前,你常常能看到工作人员的工卡照片上,那微笑羞涩而甜蜜,仿佛面对一见钟情的恋人,可是你真实面对的那张脸,却常是冷漠甚至不无敌意的。曹诚英的照片,则几乎没有一张有笑容的,或是眉间聚着不散的忧郁,或是侧身漠然斜睨,种种才女范儿,让人不难想象她心中的自己,是一个林妹妹式的人物,她准备好了要在自己身上,发生一点可歌可泣的事儿。

在胡适与江冬秀的婚礼上,曹诚英第一次见到这位表哥,留美的博士,他离文学的距离是那么近,他身上有另一世界的气息,他还斯文,还温柔,周身缀满了与绩溪乡民截然不同的神奇光芒,闪耀于一静一动之间。争强好胜如她,怎会不想要引起他的注意,而她作为一个豆蔻年华的女文青,只要她愿意,就一定能得到这样一种光荣。当过女文青,并且跟作家或是诗人通过信的女子,都懂的。

他们有过怎样的交谈?她给他留下怎样的印象?都是可以想见而又无须深究的,因那样的情景每时每刻都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发生着,在我们人生的一段一段里发生着。不同的只是,遇见了,愉快了,记住了,走着走着也就散了,说到底,人生已多风雨,应对殊为不易,哪有那么多的刻骨铭心,那么多的意乱情迷。

不过他们一直通信,胡适婚后的第二年,他就在信里为曹诚英改诗。曹诚英写信给他说:蒙将妹的诗改好,妹极感佩。但路途相隔太远,未能时常通信。

大约也就是这样了,谈谈诗,说说文学,远在北京的胡适,是困囿在深山里的曹诚英的一扇窗口,他也许不能向她展示什么,但通信这种形式,就将她和外面的精彩联系起来了。不过,总是她去的信多,他回的少,她曾在信里嗔怪地说过一回。也难怪,作为“新文化运动”的干将,胡适正忙着祭起白话文的大旗,声名鹊起之际,确实不大有功夫敷衍当初“寻着了”的那位小表妹。

婚后那几年,胡适活得好不热闹,编辑《新青年》,出版《尝试集》,写作《中国哲学史大纲》,挑起“问题与主义”的论战,与当时最顶端的文化人比如梁启超蔡元培过从来往……个人命运与时代命运搅成巨大的漩涡,在很短的时间里,他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传说中的人物。

曹诚英的人生,跟一般的女孩子差别不大,最大的事儿,也就是嫁人而已,她应该是在1918年,嫁给指腹为婚的胡冠英。

站在传奇的立场上,她那位指腹为婚的老公胡冠英必须是一个反面人物,像《梁祝》里的马文才,《西厢记》里的郑表兄,他必须游手好闲,冷漠无情,让曹诚英婚后“心境悲怆,郁结在心,酿成当时极为可怕的肺结核病”(朱文楚《胡适的家事与情事》),才使得曹诚英和胡适的一段恋情,更合理,也更有悲剧性。但从我们前面的叙事看,这说法绝不是事实,有一个证据可以直接证明,曹诚英对这位夫婿,还是比较够意思的。

就在他们陪胡适游西湖的前一年,曹诚英写信给胡适,请他帮她的老公胡冠英报考南开大学。信中这样写道:“近日接到胜哥(曹诚英二哥曹诚克)来信,讲南开中学是个等好中学,(胡冠英)就决定到兄那块来,同永(胡思永)一路去考。又恐怕程度不够,未必能考取,故求吾兄处处为他照料。想吾兄素来爱妹,谅此事必不推脱。”

胡适跟南开校长关系不错,但此事不知怎么没成,胡冠英北上求学是在一年之后,而且是胡适建议他去的,这时,已是胡适当年第二次来到杭州。

第一次就是刚才讲的,曹诚英他们陪他游西湖这次,他和朋友们在杭州住了四五天。5月3号晚上,胡适乘夜火车回上海,这也是计划之中的行为,不在计划中的,是这一天,他写下了一首诗:

  西 湖
十七年梦想的西湖
不能医我的病
反而使我病的更利害了
然而西湖毕竟可爱
轻烟笼着,月光照着
我的心也跟着湖光微荡了
前天,伊却未免太绚烂了
我们只好在船篷阴处偷觑着
不敢正眼看伊了
最好是密云不雨的昨日:
近山都变成远山了
山头云雾慢腾腾地卷上去
我没有力气去爬山
只能天天在小船上荡来荡去
静瞧那湖山诸峰从容地移前退后
听了许多毁谤伊的话而来
这回来了,只觉得伊更可爱
因而舍不得匆匆就离别了
因而舍不得匆匆就离别了

都说这首诗明写西湖,暗写曹诚英,但历来以西湖比喻女子的诗比比皆是,“若把西湖比西子,浓妆艳抹总相宜”,为什么没有人说,苏轼这诗也是写给某个美女的呢?关于胡适和曹诚英,有太多捕风捉影的文字,这首被公认为送给曹诚英的诗,会不会又是一场牵强附会呢?

“十七年梦想的西湖,不能医我的病,反使我病得更利害了”,他那几天,脚就是比以前肿得更厉害嘛。“前天,伊未免太绚烂了,我们只好在船篷阴处偷觑着,不敢正眼看伊了。”也许就是四月天里,阳光映着波光,刺眼得无法直视。

但“听了许多毁谤伊的话而来,这回来了,只觉得伊更可爱,因而舍不得匆匆就别离了”,这句实在可疑。“毁谤”二字从何谈起?就算有人说看景不如听景之类,用得着这么严重的词吗?倒是曹诚英,真的身处“毁谤”之中,连她姐姐都说她呢。因毁谤觉得“伊更可爱”,更值得玩味。他这是同情吗?是不平吗?非也。向来,有绯闻的女人都更迷人。

“规矩”这两个字,就像一个戳儿,标明这个女人的所属,要其他男人知趣而退。所以,对于自家老婆来说,规矩那是起码的要求,可要是看到别的女人身上也盖了这个戳儿,总像踏入花园瞥见警示牌,大不自在。绯闻,意味着对这警示的冲破,意味着某种可能,意味着你对她的兴趣、花的精力很可能不会白费,所以,历来名誉破产的女人,会斩获更多的男人缘。比如《红楼梦》里,秦可卿被描述为最迷人的女人,大约,也因为,她的原型便是曹雪芹幼年见到的一个有绯闻的女人。

曾几何时,曹诚英在胡适心目中,不过是个好学上进的小姑娘,一个可爱的小亲戚,身份拘着,他不可以更立体地去看她。她的绯闻打破了这格局,起码,他注意到,她是一个女人了。
她不但是个女人,还是一个有魅力的女人,璀璨得让他不敢正眼去看,只能佯作不经意地偷觑一眼。

这一切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胡冠英汪静之都一路跟着,却啥也没看明白,胡冠英到了北京之后给胡适写信,抱怨曹诚英对他不如以前了,汪静之说,他是在很久之后,看到胡适写给曹诚英的诗,才发现他们俩好上了。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作为局外人,你永远都弄不明白,那些相爱的人,传情达意的通道。你能看见他们的眼神,却看不见那眼神的余光,你听到他们口中的字字句句,却听不到那一字一句的言外之意。你永远无法想象,他们是怎样获知到对方的密码,使得彼此,都能在人堆里,在光天化日之下,将彼此一丝一缕的情意破译,要不,怎么说,爱情是一个奇迹呢。

眼看着这场爱情开始破题,接下来居然不是轰轰烈烈的铺展,胡适转身回到上海,不是逃避,只是他原计划就在杭州呆上几天而已。那时,他大概还没想,为这个让他心动的表妹,改变什么。

4女文青来信

胡适回到上海的第二天,痔疮复发,在朋友家住了一个多月。在日记里,他抱怨闲散与寂寞的双重夹击,然后说他已慢慢习惯,他仔细地描述他的病情,记下每日见到的人,收到和发出的信。其中,江冬秀的来信总是最多。虽错别字连篇,却也情意绵绵,比如:“请放心,请时时保重,少见客,多睡,少看小说,多养神,勉(免)我挂念,望你多到索先生家住住,别的地方都没有他家好。”“今天接到你的信,我当时把一个礼拜来的急心都放开了。我这一礼拜,不曾接到你的信,实在把我急死了。”她又提到:“杭州千万不能去”,不知是何原因,但可以肯定与曹诚英无关,因为,在之后的一封信里,她又写道:“我前次有一信与你说起到西湖去,请你对佩声说,请她写信安慰嫂的话,你不要对她说罢。等你回京来,我们再商量,现在不必说。”。

如果你具备全视角,就很难不时时感到滑稽,比如,当江冬秀为胡适的去向苦思冥想,为该对曹诚英说哪些话再三斟酌时,她不知道,胡适和曹诚英之间,已经建立了一种比她想象的要亲密很多的关系。

且来看就在她写下这封信的第三天,曹诚英写给胡适的信吧。

糜哥:
你的信叫我感激得笑了,我自发出你那封信之后,便困倒了,直到今天才起床。病仍是未好,不过一个人困在楼上很不便,饭是不吃的,可以不去问他。但是整日整夜的发烧,口是很渴的,我只有酒当茶的拿来解渴。(同学们旅行叡州托买的关东酒),可是越发烧了。像这样更难过,所以我决意今天起来了,我们没有自修室,只好上课了,虽然坐着挺,但是精神没有,又没有头绪,只不过是呆呆的坐着罢了。

你问我为什么不能高兴,我也回答不出;我只觉得眼所见的,耳所听的,脑所想的,无一件能令我高兴得起。就是我这样的身体,也叫我不能高兴呢。我所感当的:宇宙中只有罪恶,虚伪,另外是没有什么了。请你告诉我,我说的对不对?我醉了,狠醉了,因为我今天没有吃饭,只吃几口酒,所以狠醉了。我要去困一会再来。我不去困了,困着总是做些极无聊的梦,令人讨厌。

我觉得人是顶坏了,女子尤其。倘若我不是女子,我愿世界上没有女子的踪迹,其实,我也不愿意有我。什么凶恶奸诈的事,女子都干得出,我恨透了,倘若我有杀人的权力。我便杀得她干净。说也罢,自己杀自己也没杀掉。

糜哥,你待我太好了,教我不知要怎样感激你才是!哦,我只要记得,世上除掉母亲哥哥之外,还有一个糜哥。

头是痛的无可形容了,眼球是涨得快突出了,心身是火烧着了;人们结了队去唱歌舞蹈去了,听,她们欢笑的声音已由操场上传来了,天只管落着凄凉的雨,也不管人家听了难过不难过。他是不要紧的,就是像这样啊滴滴答答的下了一年的雨,人们是奈何他不了的,要是我像他这样的哭,怕人们不将我切得粉碎吧?不吗?那是一定会切得粉碎了!切得粉碎也好,切得粉碎的时候,我不是可以死了吗?那好极了,那我从此可以解脱了,痴心的梦想吧,我哪有天那样多的泪?又哪有他那样牛皮糖似的精神,尽管落下去,我哭不到半天,便泪干神疲了。我既不能哭得那么长久,那人们也不会将我切得粉碎,那我的身体仍是不能解脱了。唉!随他去罢,拖到几时是几时,能受多少折磨就受多少罢。我也管不得梦得无聊,我这要去困了。糜哥,你几时来?你好吗?
                                妹 丽娟
                                       12,5,29下午
夸张的语气,过度的感触,一封典型女文青的来信。

“什么凶恶奸诈的事,女子都干得出”,这话如何说起?“倘若我有杀人的权力,我便杀得她干净”,听上去更是惊人,即便考虑到这话一半是醉后之言,但不是还有酒后吐真言这一说吗?

也许她记起了姐妹们间的琐屑的仇隙,也许只是跟宿舍的女同学闹得不愉快,女文青总是用力过猛,使她作此惊人之语,作为读者的我,看了当然是不以为然的一笑,但是,在这时的胡适眼中,没准是我见犹怜。

愤怒、忧伤,最能轻易地突出一个人的存在感,当一个人说“我愤怒时”,也许,他更想表达的意思是“请看,我在愤怒”,这时,他不复是构成“人群”这一名词的无声无息无色无臭的一分子,他有了自己的形状、色彩与声音,生活成了他的舞台,他会不自觉地回忆起奥德赛或其他以愤怒的标签名扬天下的角色。

但这样的人,只要不是形象气质太鬼憎神厌的话,总有迷人之处,谁能混迹于寻常时日里心安理得?谁在街角回眸的一瞬不希望自己的人生能稍稍戏剧化一些?假如我们自己无力争取,也愿意在别人那里看到,纵然那些幻象来自于一个赝品也罢,毕竟真品太少,你看有几人家中的冰裂纹瓷器,出自旧时官窑?

那些既抒情又矫情的人啊,他们是我们纷乱生活里的摆设,是我们明知其假,也会在日常劳作中抬起头来,匆匆一瞥的塑料花,不断练习心平气和之余,我们对那些矫情的夸张的人,真是感觉复杂。

而对于男人来说,矫情的女人,就更为迷人一些,她们矫情,是因为她们希望生活戏剧化,她们希望生活戏剧化,一切就皆有可能。便捷会大大地增加受欢迎度,反之,就算你美若天仙,若是过于泰然自若,让人无隙可钻,自然被归为乏味一类。

要不琼瑶笔下怎么一堆一堆的文艺范女生呢,女文青就是比一般的女青年更受欢迎,,她们夸张、矫情,际遇堪怜,需要解救……男人果然去解救她们了,其实是解救了他们自己的寂寞难耐。

而此刻的胡适,34岁的胡适,曾经功成名近期颇惹了些是非的胡适,刚刚被中年危机侵袭的胡适,正需要这样一次拯救。

1923年的胡适,看上去依旧春风得意,但内中甘苦,只有他一人知晓。首先他身体就不太好,1922年下半年的日记里,不是伤风,就是腹泻,说得最多的,是痔疮,七月份他割去过一回,后来又有复发。除此之外,他一度怀疑自己患上了糖尿病,远在美国的韦莲司,特意问他能否买到胰岛素,不成的话,她可以买了寄过来。后来证明是虚惊一场。但更让人紧张的还有,他在近年底时又得上了脚气病,这病听起来不严重,可是,胡适的父亲胡传,就是死在这个病上。

就这么着,1922年底他向北大告假一年,休养身体时,还被人揣测,若干年后,唐弢冷嘲热讽说他是得罪了当局,只好销声匿迹地躲了起来。

那么好吧,按照一般规律,胡适得罪了当局,应该能讨好民众,可是这世上就有一种人,过分地热爱理性,小事情上他会非常照顾别人的情绪,大的理念上,却不会有一点儿迎合。见到比较左的,他会下意识地变得很右,见到比较右的,他又会变得很左,这种不自觉的校正导致他在哪边都不受待见,当局固然对他反感,他也无法成为民众中的宠儿,胡适,正好就是这种人。

1922年,他因为提倡联省自治,支持陈炯明而得罪了孙中山,《民国日报》天天骂他,使用丧心病狂这样的词儿;他去看望溥仪,原本是一个人道主义者的本分,在极端反帝的年代,被人当成靶子在报纸上冷嘲热讽;他提倡“好政府主义”,虽然本质上是要建立一种制度,却被不知情者谩骂,十年后,鲁迅提起这话头,还大加刻薄……

就这样,以性格平和出了名的胡适,一方面每天跟无数的朋友、学生、陌生人见面、交谈、通信,另一方面,又招来无数人想要跟他理论,其中包括老友陈独秀和李大钊。活在一波又一波的人声里,在请教、恭维、声讨、辩驳的各色浪潮里,即便是精力旺盛的胡适,也会有些疲惫感吧?唐弢或许说对了一半,胡适请假一年,不只是为了养病,还为了,养心,但这,绝不是所谓躲避,他只是,有点累了。

5,起初不经意的你

胡适在上海住了一个多月,6月8号,再次乘火车来到杭州,这一天上午大雨淋漓,饭后,雨乃止。他和朋友们坐船出游,雨又下了起来,回去之后,雨便停止,他们再次外出,去楼外楼吃饭。在这一天的日记里,他一如平日,见了很多的人,没有曹诚英的身影,但我们知道,他们即将相逢。

胡适没说他们怎么见面的,这一段日记干脆缺失,下一篇,就到了9月9日。

像是一段蜿蜒前行的铁轨,忽然没入荒烟蔓草,那段日记是没有写,还是写了以后又销毁?胡适与平常人不同之处在于,他还活着,就知道自己将会是一个被写进历史里的人,他现在写下的每一个字,都有可能成为呈堂证据。很难想像那样一种状态,自己是自己的史官,也是自己的狗仔,在吃喝拉撒间,会不会老觉得有一个探头挂在后脑勺的上方,以至于冷汗涔涔?

恋爱这件事,自然更不能写进字里行间,但是胡适似乎又有一种奇怪的责任感,讳莫如深的同时,又要留下草蛇灰线般的线索,让后世的史学家有迹可查,立一点事功。所以,他另写了一篇山中杂记,关于曹诚英虽只字未提,却常有她的影子隐现在其中。

《山中杂记》,是按时间顺序写来。他6月8号去杭州,住在新新旅馆,后来他的侄子胡思聪也赶来同住。15日,他与蔡元培高梦旦以及胡思聪同游南山,先过龙井,再到九溪十八涧,至烟霞洞吃午饭。烟霞洞的风景打动了他,蔡元培与高梦旦都极力劝他留在杭州过夏天,因为那时北京兵荒马乱,连江冬秀都写信劝他不要回去。胡适于是跟烟霞洞管事的金复三问了房价,价却不贵,他就决意在此过夏了。

似乎,在这之前,他并没有打算在杭州过夏。是的,江冬秀的信里,一直在操心把他安排在哪里比较好,要帮他找个物美价廉的,清净的,利于写作的地方。他自己,也在踅摸着,烟霞洞于他,应是偶遇,而不是像某些学者说的,为曹诚英找这么个地方。

二十四日,他搬到烟霞洞里来,没说曹诚英是哪天来的。

山中岁月,总是格外幽静,不至于再人来客往不断了吧?江冬秀也在信里说:“知你有烟霞洞这个好地方,我很赞成,望你与思聪多多的住住。难得有这个地方,我高兴的很。你住西山不如这个地方好,西山暑期来往的人很多的,故我也不愿意你回来。”

但是,胡适的烟霞洞生涯,却也不是“洞中方一日,世上已百年”,名头太响的人,即便躲进深山,仍然会放出宝光来。从他搬上来的第一天起,邀他演讲的,请他讲学的,络绎不绝。这且罢了,最为无奈的,他明明在山上住着,却还平白地,惹下一场山下的是非。

却说当时杭州教育界暗潮汹涌,因为当时新开了一个高级中学,这所学校是由浙江一师与杭州一中合并而成,一时还没有校长。原一中的校长黄某,和一师的校长何某都争这个位子,最后教育厅授予了何某。

黄某大失所望,给教育厅上公呈诋毁何某,这事儿跟胡适原本没有半点关系,但偏偏就在公呈里把他扯进去了。

为了证明何某不得人心,公呈里举了这么个例子,说“本年六月间胡适之先生来杭,一师皖籍学生群向胡先生申述师校办事敷衍,不愿继续肄业,请求代彼等设法转学他校”。胡适说,“此呈中所说,颇与事实不符。此次鄙人来杭,见着我的一个亲戚,他在一师肄业,已将应学之科目习完,下学期应择地升学。鄙人曾劝他去考天津南开学校的高级中学,因为一师自经子渊、姜伯韩两先生以来,很注重自由发展个性,毕业后宜投入南开一类的学校,多受一点严格地训练,可以互相调剂。这不过是鄙人个人对于一个亲戚的意见,并无皖籍学生群来陈述一师敷衍之事,更无被人引用作为攻击何校长的武器之价值。”

人红是非多,这个不用说,笔者感兴趣的,是胡适提到的那个在浙江一师读书的亲戚。我们知道,汪静之和胡冠英都在浙江一师读书,但汪静之充其量算胡适一个邻居,胡冠英却是胡适的“表妹”曹诚英的丈夫,说是亲戚也不为过。除去这层关系,胡适与胡冠英还有别的渊源,胡冠英的祖父曾在兵部任职,和胡适的父亲胡铁花关系不错,胡铁花在台湾做官时,还曾用胡冠英的祖父之弟为幕僚,两家可谓世交。

胡适在上海期间,屡屡与胡冠英的通信,可见关系比其他人都要近得多。

另外,江冬秀七月四号写给胡适的信里说,冠英、干埏两位北来,我们现存的房子很可以来住。7月十五号的信里又说,冠英同思敬来京,我很赞成。

程干埏是胡适的邻居,后来不知何故也没有来成,胡思敬是胡适的侄子,出生于1910年,那年不过13岁。也不大可能是胡适提起的那个亲戚。江冬秀的堂弟江泽涵在1923年8月5日给胡适的信中写道:“冠英果然名不虚传,是个狠天真的人。他前三四天动身到天津去玩,他说一两天就回来,哪知道到今天还未回来。”

我们知道,南开中学就在天津,当然他可以只是随便玩玩,但我们再来看1924年初江泽涵写给胡适的另一封信:“我到学校来已经快半个月了,才得到去中学见着冠英,向他问着你们在北京的近况。”江泽涵本人在南开大学读书,所说的中学正是南开中学,可见胡冠英已经在南开就读,那么,胡冠英基本上,就是胡适说的,经他建议,离开一师去南开求学的那个亲戚。

胡冠英是在7月23日到达北京的,7月4日,他的老乡给他写信,还让他转告胡适,把胡思聪给他画的扇子,寄给他。说明这时胡冠英还在杭州,并且还跟胡适在走动,有意思的是,在6月24日,胡适已经搬进了烟霞洞。

胡思聪则在22日搬入,曹诚英是在哪天搬进来的呢?尽管于史无载,但极有可能是在二十四日,或者二十四之前。因为胡适叔侄俩是指着曹诚英给他们做饭的,江冬秀在给胡适的信里说:“佩声照应你们,我很放心,不过他的身体不很好,常到炉子边去做菜,天气太热了,怕他的身体受不了,我听了很不安,请你们另外请一厨子吧,免得大家劳苦。”除非在曹诚英上山之前他们另外请了厨子,否则假如曹诚英没有跟他们一道来或者提前来的话,这叔侄俩可能连饭都吃不上。

极有可能是这样的,曹诚英搬去和胡适同住时,胡冠英还在杭州,帮她搬家都有可能。曹诚英的老乡,身在北京的程仰之写给她的信里说:“我在冠英的嘴里,打听着你的近况;你的身体好些了,我高兴了不得。……我想你和博士同住,一定可得许多好处,你的思想不能不乐观些了。”

从这段话看,胡冠英也没有对他们两人同住表示任何异议,很有可能和程仰之一样赞同——假如他表示过一点儿不满之意,从人之常情看,程仰之都不会觉得这是一件好事。

让我们还原一下当时的场景,胡适和侄子胡思聪搬到烟霞洞去住,风景很好,房价也不高,唯有生活上不太方便,缺个洗衣做饭料理生活的人。这时曹诚英学校里放假了,她是自己人,亲戚,又很乐于向胡适求教文学上的问题,没有比她更合适的人选了,她搬去烟霞洞和胡适同住,是件再顺理成章不过的事。

似乎所有人都没多想,都忘了胡适与曹诚英,他们俩是有可能性的,不可能是这些人全体很傻很天真,他们没朝那方面想的原因,有两个因素。

一方面,他们是亲戚。在中国乡村社会,亲戚间天然有互助的义务,彼此帮衬着,胡冠英去北京就是住在胡适家里的,曹诚英去帮胡适料理家务,几乎是天经地义。

一方面,是江冬秀也好,胡冠英也好,对他们的婚姻都很自信。

江冬秀不用说了,不管史料上如何妖魔化他们的婚姻,事实都是,他们的感情,可能比一般的自由恋爱者还要好。四月二十六日,她在给胡适的信里写道:“我有六天没有接到你的信了,倒叫我很有点不放心起来呢。你说请黄先生看,但不知你的脚还是从前的老肿病,还又是一样肿呢?请你写封长信,免我着急。”五月二十号写道:“今天接到你的信,我当时把一个礼拜来的急心都放开了。我这一礼拜,不曾接到你的信,实在把我急死了。”七月十日写道:“望你多多的写信来要紧,我这一个礼拜,没有接到你的信,我接连这两夜都不能很好的睡,今天一定要好睡了”……

感情都是双向的,如果胡适对她只有敷衍,她再不识趣,也无法在结婚五年多之后,这样坦然地表达感情吧?

胡冠英那边则复杂一些。前面说过,1922年底,曹诚英跑去跟汪静之说,她和胡冠英离婚了。这可能只是曹诚英的激愤之词,起码胡冠英这方面有不同说法。胡冠英在1923年8月23日,他到了北京住在胡适家之后,给胡适写信说:“糜哥,我同冠英的感情,本来是不坏的。我哪一件事不替她着想?哪一件待差了她?但她时常以冷淡的态度对待我,这是我来北方后才发觉的。我不料她待我如此,我更不料我最亲爱最可信托的人,以这样的手段对付我……我现在已绝对地不相信女子,世界上没有一个女子是好的。”

“最亲爱最可信托的人”,是指曹诚英还是胡适?是不是胡冠英在8月底终于发现了他俩的恋情?他产生的幻灭感是可以想象的,只是说到“手段”二字,却又值得商榷了。

假如胡适是有预谋地将胡冠英礼送出杭州,支到北方去,还让江冬秀关照他,那他确实太阴险了点,太不仗义了点,和我们印象中的君子,差别忒大了点,可是,和曹诚英发展出一段情,是他的初衷吗?邀曹诚英同住时,他预料到了吗?

6,时间对了,人也就对了

不错,胡适第二次来到杭州时,他们已经互生好感乃至于情愫暗生,但这并不意味着胡适就一定要和曹诚英有所发展。胡适不是一个没有感情经验的人,韦莲司、瘦琴,还有传说中的陈衡哲,把这几位放在一块儿比较,我们可以得出胡适处理感情的一个特点,用文雅的话叫做“发乎情止乎礼”,用不文雅的话,叫做闷骚。

他很清楚自己是有家室的人,就算这婚姻不是他想要的也罢,他的婚姻态度与政治态度如出一辙,是改良派而非革命派,他反对武力推翻,主张逐步改良,他不愿意毁掉一个无辜的女人的幸福,也清楚自己能从这婚姻里得到多少好处。除此之外,他不像徐志摩,在爱情这件事上持理想主义,他的一生,绯闻女友伸一只手都数不过来,他未必认为曹诚英就有什么特别的不同。

最多是一场暧昧吧,四目相对的暗涌,指尖相对的温柔,像琼瑶剧里的台词,从风花雪月谈到诗词歌赋,让感情的潮水微微涨起,再缓缓落下,生命里的小刺激,既不伤人,也不伤己,为什么不给自己这么一点犒赏呢?在扮演好丈夫好老师全社会的好好先生之余?

当然,胡适未必想得这么清楚,他只是相信能把持住自己。

但是,他忘记了有一个词谁也逃不过,叫做“身不由己”,不知道有一个词谁都难以做到,叫做“戛然而止”。不过,他很快就会知道了。

据胡适的诗中记载,七月二十九日,胡冠英离开杭州一个多星期之后,胡适与曹诚英在南高峰上看日出;几乎是在同一时期,他们在南高峰上看月。

徐志摩在八月初写给胡适的一封信,证明,在八月之前,胡适与曹诚英已经定情,徐志摩在给胡适的信中写道:“蒋复璁回来说起你在烟霞洞深处过神仙似的生活……此次你竟然入山如此之深,听说你养息的成绩不但医痊了你的足迹,并且腴满了你的颜面,先前瘦损如黄瓜一瓢,如今润泽如光明的秋月,使你原来妩媚的谈笑,益发取得异样的风流。”

八月十七号,胡适做了一首诗,叫做《怨歌》:
   那一年我回到山中,
   无意中寻着了一株梅树;
   可惜我不能久住山中,
   匆匆见了,便匆匆地去.
  
   这回我又到山中,
   那梅树已移到人家去了.
   我好容易寻到了那人家,
   可怜她已全不似当年的风度了.

   他们把她种在墙边的大松树下,
   她有好几年受不着雨露和日光了;
   害虫布满了叶土,
   
   他们嫌她总不开花;
   他们说:"等的真心焦了.
   她今年要还不开花,
   我家要砍掉她当柴烧了."

   我是不轻易伤心的人,
   也不禁为她滴了几点眼泪.
   一半是哀念梅花,
   一半是怜悯人们的愚昧.

   拆掉那高墙,
   砍倒那松树,
   不爱花的莫栽花,
   不爱树的莫种树!

前面说了,这梅树是比喻曹诚英,“不开花”是个典故,曹诚英嫁入胡家五年,还未生育,婆家对此深为不满。大概是发了话,如果她再不生,就给胡冠英纳妾。曹诚英向胡适倾诉,引起胡适的极大同情。

查胡适那段日子的日记,每一段都有曹诚英的身影:

九月十二日:晚上和佩声下棋;
九月十三日:今天晴了,天气非常之好。下午我同佩声出门看桂花,过翁家山,山中桂树盛开,香气迎人。我们过葛洪井,翻山下去,到龙井寺,我们在一个亭子上坐着喝茶,借了一副棋盘棋子,下了一局象棋,讲了一个莫泊三的故事;
九月十四日:同佩声到山上#亭内闲坐。我讲莫泊三小说《遗产》给她听。上午下午都在此。
九月十八日:下午与娟下棋。
九月十九日:夜间月色不好,我和佩声下棋;
九月二十一日:早晨与娟同看《续侠隐记》第二十二回“阿托士夜遇丽人”一段故事,我说这个故事也可以演为一首记事诗。后来娟遂催促我把这诗写成。我也觉得可从散文译成诗,是一种有用的练习,遂写成《米桑》一篇,凡九节,每节四行,有韵……

一段典型的中国式恋情,有“女主角遇人不淑,男主角怜其不幸”的苦情,有“宝鼎茶闲烟尚绿,幽窗棋罢指犹凉”的雅致,胡适曾经梦想着与江冬秀有“执经问字”之乐,如今在曹诚英身上实现了。但是,如果这些中国元素就能堆积成一场爱情,也未免轻易,在当时,能陪陪胡适读书下棋的女人,比比皆是,在胡适供职的北大,应该就不乏其人。论美貌,论才学,论和胡适心心相印的程度,曹诚英都算不得人中翘楚,他们有这么一场情缘,实乃天时地利人和交集的结果。

人和不用说了,他和曹诚英要是互相不感冒,这场感情就没法启动起来;

地利是他来到杭州,正好曹诚英也在这里;

天时则最为复杂。首先,当时北京时局正乱着,胡适本人也好,江冬秀也好,都不愿意胡适回到北京;其次,胡冠英的北上,使得跟他家交情极深的胡适,没那么有压力,更妙的是,后来胡适的侄子胡思聪也下山去往上海。

第三,遇到韦莲司的时候,胡适只是一个胸怀大志的小小留学生,他还没有成功,他渴望有所作为,他对世界的兴趣,大于对一个女人的兴趣;曹诚英出现时,他初尝成功之后的疲惫,不过如此了,一个年轻的热情的女人,当然比纷纭世界要迷人。

一般都说人和大于天时,但在胡适和曹诚英的这场恋情里,天时才决定一切。她出现得早一点,他没心情去爱她,她出现得晚一点,他正跟陆小曼打得火热,所谓爱情,常常只是风云际会的结果,时间对了,人才能对。

又或者,对于某些人来说,根本就没有对的人,只有对的时间和地点。


7,恋爱中的男人
然而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佛家又有因果之说,你在一件事上得到了多少快乐,往往就会有多少苦在后面等着你来偿还。洞里的人总要下山,爱里的人必得出局,被际遇推到这里的两个人,如果没有一定要在一起的强烈意志,别离是必然之事,那么,他们有吗?

曹诚英是有的,她之前跟胡冠英即使不能算恩爱,起码半死不活着,但是,胡冠英也说了,自从他北上后,曹诚英态度大变,就没打算再跟他过下去。后来果然彻底分开了。

胡适则很难说。他这一路,跟江冬秀通信不断,在他和曹诚英感情最为热烈的八九两个月,他每个月都跟江冬秀往来通信十多封,虽然多谈家事,多谈经济账目,却也是一副天长地久用胡兰成的话叫做岁月静好的样子,实在不像有散伙的打算。

三个月后,他离开烟霞洞之前一晚写下的日记,更透露出,他心里一点没底儿:

睡醒时,残月在天,正照着我头上,时已三点了。这是我在烟霞洞看月的末一次了。下弦的残月,光色本凄惨,何况我这三个月中在月光之下过了我一生最快活的日子!今当离别,月又来照我,自此一别,不知何日再能继续这三个月的烟霞山月的“神仙生活”了!枕上看月徐徐移过屋角去,不禁黯然神伤。

要是胡适打定主意要和曹诚英在一起,怎会有这般的凄凉语气?按照他的性格,按照一般规律,他应该对那个在北京的女人又害怕又愧疚才对,而不是对眼下的难舍,和提前了的怀念——我们知道,难舍,往往是已经准备舍去,怀念,往往是已经准备放弃。

10月5日,胡适回到上海,见到一干老友。最为笃厚的是徐志摩。10月11日,徐志摩的日记里写道:午后为适之拉去沧州别墅闲谈,看他的烟霞杂诗,问尚有匿而不宣者否,适之赧然曰有,然未敢宣,以有所顾忌。

向来写胡适的人多了,唯徐志摩写出了胡适的另一面,你看,首先,是他把徐志摩“拉去”的,太主动了,太想找人说点什么了,又有顾忌,又不好说,就拿了几首诗出来,一半藏一半露的。徐志摩果然是绝顶聪明之人,马上发现问题所在,但胡适似乎也正等他那一问呢,“赧然”二字,将恋爱中的老男人的那份忸怩劲儿表现到十足,只有徐志摩有这个炼字功夫。

两天之后,胡适再度跟徐志摩吐露心事。这天晚上,他们俩先是参加郭沫若的晚宴,郭沫若劝酒甚是殷勤,几个人都喝了不少。胡适说起他曾经将郭沫若的《女神》拿过来读了五日,郭沫若大喜,竟抱住胡适,要和他接吻。

胡适的日记写到这里就没了,徐志摩的日记里却告诉我们酒席散去后的事:“与适之谈,无所不至,谈书谈诗谈友情谈爱恋谈人生谈此谈彼;不觉夜之渐短。适之是转老回童的了,可喜!凡适之诗前有序后有跋者,皆可疑,皆将来本传索隐资料。”——这或许,正是胡适的初衷。

几天后,胡适再次来到杭州,曹诚英在第二天赶到旅馆跟他见面,却不是两人厮守,而是跟着徐志摩朱经农游船吟唱直至深夜。如是游玩了两天,曹诚英的哥哥来了,曹诚英不便再与胡适他们一道,那晚便只有胡适与徐志摩朱经农三人游湖。胡适日记里说:“我戒酒已近十日,今夜心中不快,遂复喝酒。三个人共喝了二斤半。”微醺中,他们来到平湖秋月,胡适与徐志摩睡在桌子上,胡适的头枕在徐志摩身上,看月亮从两棵大树之间照下来,他们唱诗高谈,深夜始归……

可以想象胡适心中为何不快,曹诚英的哥哥,他喊做表哥的,这次原本特地来看胡适,因为胡适帮过他的忙,他念着这情,先到上海去看他,没找到,又来杭州,可谓情意殷切,可这样的情意,怎么不让胡适心中有愧?

在烟霞洞中,他和曹诚英,不过是一男一女,所有的人际关系屏息而退,留出空间让他们相爱。离开烟霞洞,没有那么清净,但朋友们多做同情之理解,尚且能给他的爱情留一席之地。当曹诚英的哥哥,带着满怀的感激来到这里,一切变得不同了,胡适一定记起那绩溪小山村,错综复杂的亲戚关系,记起他自己在那里的名声地位,他的爱情,与这些犯呛。

爱情走到深处,必然要与现实碰面,那么胡适对他的爱情是怎么打算的呢?来杭州之前,胡适认真地考虑未来打算,说有朋友为他筹划三策:一是移家南方,专事著作,为上策。选择这一条,无疑有利于胡适和曹诚英相聚,但胡适说,上策势有所不能。他没说为什么不能,但我们可以想象,那是吭吭唧唧一大堆的现实琐屑。

然后是下策。回北大,加入漩涡。胡适说,下策心有所不欲。

他选择的是中策:北回后,住北京郊区的西山,专事著作。

这中策,不但是他的选择,也是江冬秀的选择,早在六月间,江冬秀就极力赞成他去西山过夏,还列了一堆规划,叫谁去做饭,叫谁去干杂活。这次,胡适还在南方,江冬秀就叫人去帮他收拾屋子。这是她的义务,也是她的权利,她是他的妻子,唯有她,才能影响他的人生规划,参与到他的生命里去。

8,两个女人的战争

许多年来,一直看坊间说,胡适和曹诚英好上之后,要跟江冬秀离婚。江冬秀挥舞着菜刀,声称要杀掉胡适的两个儿子,然后自杀,这才吓住了胡适,离婚一事就此作罢,胡适和曹诚英只能“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事实是这样的吗?

这次翻读大量有关胡适情感生活的传记,这一说法皆赫然在目,但几乎都没有说明出处,只有江勇振先生的《星星•月亮•太阳》后面注明:石原皋《闲话胡适》,39页。

我在石原皋的《闲话胡适》中逐字查找,书中只是说,江冬秀经常为这件事跟胡适大吵,有一次,她拿起裁纸刀朝胡适脸上掷去,幸未掷中,石原皋把他们拉开。

石原皋的《闲话胡适》,是研究胡适重要的原始资料之一,但文中也有很多话靠不住,比如说梁实秋要跟原配仳离,江冬秀帮他的原配打官司云云,根本就是张冠李戴;又说江冬秀后来恨曹诚英,弄散了她的一桩姻缘,也属道听途说。不过,这些差错,皆非石老先生存心撒谎,有的是年纪大了,记不清楚了,有的则是人云亦云,毕竟,他对江冬秀的了解也有限。

石原皋说江冬秀拿裁纸刀去掷胡适,是他亲眼所见,应该没问题。只不过,裁纸刀这玩意,刀锋大多不十分锋利,有金属的没错,更多的是塑料的,杀伤力跟菜刀没法比,两口子生气,情急之下,拿裁纸刀去扔对方,也是多见之事,《围城》里,孙柔嘉搞毛了就拿梳子掷过方鸿渐的头。

菜刀这话,其实是汪静之说的,他在《六美缘》里写道:他们(胡适与曹诚英)在烟霞洞里住了二三月,又在杭州上海二地往返住了二三月。适之师回北京向冬秀提出离婚。冬秀到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来说:“两个儿子是我生的,杀了儿子再和你离婚!”结果离婚不成。只能像牛郎织女一样,每年适之师南下在杭州或上海或南京与佩声相会二次。

汪静之描述的这一幕,算是“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升级版,被下堂的糠糟之妻多半这么干,江冬秀要是这么干了,我们当然也不吃惊,但问题是,这事儿,汪静之如何知道的呢?他可没像石原皋那样,说明是自己亲眼所见。

以胡适的城府,在徐志摩面前都不把话说敞亮,不大可能跟这个神神叨叨的小同乡说这个;江冬秀是个要强的女人,而且一直住在北京,跟主要活动在南方的汪静之没什么交集,也不大可能告诉他。要么就是曹诚英?或者其他老乡?这个倒有可能,但汪静之不提出处,就有点可疑,毕竟这是言及胡适想要跟江冬秀离婚最重要的证明之一,万一他就是根据石原皋的说法,以讹传讹呢?汪静之这个人,是有满嘴跑火车的先例的。

郁达夫的夫人王映霞和戴笠之间的那段绯闻,就是他抛售的,他说,王映霞为戴笠堕过胎。这个秘密只有他知道。

汪静之是这样发现王映霞的秘密的。

那时,台儿庄战役刚结束,郁达夫参加了慰问团,上前线去了。某日,王映霞来找汪静之的妻子符竹因,说:"我肚里有了,抗战逃难时期走动不便,我到医院里请医生打掉。医生说:'要你男人一起来,才能把他打掉。男人不同意,我们不能打。'达夫参加慰问团去了,要很多天才会回来,太大了打起来难些,不如小的时候早打。某某姐(汪静之的妻子竹因)!我要请汪静之陪我到医院去,装做我的男人,医生就会替我打掉。请你把男人借我一借,汪静之是最忠诚老实的,达夫最信任他;如果请别的男人陪我去,达夫会起疑心的。"

汪静之的夫人答应了,汪静之也陪王映霞去了,这件事儿算结束了。

过了一阵子,汪静之去王映霞家,发现王映霞没回来,第二天他又去,王映霞很兴奋地跟他说,昨天去戴笠家了,戴笠家多么豪华漂亮。她眼睛里流露出艳羡的光彩。

就这么两个细节,汪静之就认为他洞察了王映霞堕胎的秘密。还说:为了不愿我的老朋友、"五四"文坛的一位杰出作家郁达夫所遭受的莫大的耻辱悲惨的命运,永远沉冤不白,今天我下决心,一气写完这个秘密。

哎,您这是不愿意人家遭受“耻辱悲惨”的命运呢?还是生怕人家没有“耻辱悲惨的命运”呢,要是郁达夫活着,您还能陪人家捉个奸啊什么的,这所有的当事人都已作古,你抖落这些事儿,除了让人脸上没光之外,还有什么意义啊?

另外,那俩细节也没法认定王映霞打掉的那个孩子就是戴笠的啊?汪静之既没有捉奸在床,也没有看到DNA报告,王映霞的说法也是完全可以成立的。这种事儿,有时连当事人都说不清楚,他汪静之倒弄得门清?

当然,就算汪静之曾经信口开河,也不能证明汪静之每一次都信口开河,我之所以不认为胡适会向江冬秀提出离婚,还从胡适的个性去考虑。

胡适是一个没有童年的人,他从小被人戏称为糜先生,众人分配给他的任务,就是让他去扮演一个小先生,他偶尔跟伙伴们玩一次掷铜板的游戏,都会招来村里人的莫名惊诧。他也是一个没有青年时代的人,尽管,他也曾喝花酒,也曾胡闹,但是,在原该“哪个少年不多情”的年纪,他已经想清楚了婚姻的作用和意义。

所以,有了那段著名的话,“梦旦邀我到消闲别墅吃饭,饭时大谈,谈及我的婚事,他说许多旧人都恭维我不负旧约,是一种可佩服的事!他说,他的敬重我,这也是一个原因。我问他,这一件事有什么难能可贵之处?他说,这是一个大牺牲。我说,我生平做的事,没有一件比这件事最讨便宜的了。有什么大牺牲?他问我何以最讨便宜。我说,当初我并不曾准备什么牺牲,我不过心里不忍伤几个人的心罢了。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的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其实我家庭并没有什么大不过不去的地方。这已是占便宜了。”

高梦旦认为胡适的婚姻是一种牺牲,胡适却认为他的家庭没有什么大过不去的地方,两人对于婚姻的诉求不同,高梦旦以及他代表的那些人,期待婚姻里有热烈的爱情,有才子佳人的对手戏,胡适则不这么认为,他更重视婚姻的社会功用。

抛开才子佳人的戏码,江冬秀不能不算一个好妻子,婚前她能够呼应胡适客中的孤独,勉为其难地学习识字,写哪怕是错别字连篇的信;婚后她能够操持家中事务,照顾胡适族中亲友。比如胡适的二哥先娶了曹诚英的二姐,生下一个女儿叫阿翠,这位二嫂早逝,江冬秀对这个孤女很是挂怀,胡冠英北上前,江冬秀特地写信跟胡适说,二哥要出去做工,叫一个小女孩子怎么行呢?不如让她同冠英一阵来京吧?可惜这个阿翠后来回去与三嫂同住,不堪虐待,吞烟土而死,胡适的气愤自不待言,江冬秀有别于他几个嫂子之处,也是一望而知。

这样的一个妻子,胡适觉得已经足够。爱情在婚姻中,是必需品还是奢侈品?胡适的答案跟高梦旦他们,应该是不一样的。

汪静之说胡适回北京后跟江冬秀提出离婚,这个时间更是可疑之极,胡适是十一月三十号回北京的,回去不久就搬到了西山。在西山上,他写下了那句著名的情诗:“山风吹乱了窗纸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但更多的时候,他在译书、写序,每天都在工作,看不出一点儿在打离婚大战的痕迹。十二月三十号的日记里,更是特地记道:今天为我和冬秀结婚的第六个周年。

能记得结婚纪念日的男人,搁现在都不是很多了。一周之后,胡适去天津,不过五天的行程,他还给江冬秀写了一封信,我没查到那封信,但我相信,那肯定是一封表达夫妻间善意的信。

值得一提的是,那趟天津之行,他还去看望了胡冠英,在这之前之后,他们都频繁通信。寒假期间,胡冠英到胡适家中来过,甚至有可能小住,假如胡适这时已经跟江冬秀提出离婚,还闹得不可开交,我不相信,他有勇气让胡冠英到他家来。
各种迹象显示,和曹诚英的这段恋情,在胡适的人生里,更像一道深藏地下的暗流,而不是天崩地裂的雷暴。它更多地体现为几句语焉不详的诗,或是突然暗淡下来的心情。比如,某一日,与江冬秀等人一道看《茶花女》的影戏,回家时,忽起大风,尘土蔽人,他勉强正眼看那将落的月,已朦胧作黄色,令人起憔悴的联想。
他联想到什么了呢?从他这晚写下的诗里可以找到答案:
石居
松针筛月上眉头,心上凄清感旧游。一样半规初八月,照人狂态照人愁。
胡适的日记里还屡称“烦闷”,他干脆就有一首小诗就叫做《烦闷》:
很想寻点事做
却又是这样的不能安坐
要是玩玩罢
又觉得闲闲的不好过

提起笔来
一天只写得头二百个子
从来也不曾这样懒过
也从来不曾这样没兴致

他为什么没兴致呢?接着他又做了一首极短的小诗:
刚忘了昨儿的梦,又分明看见梦里的一笑。

有趣的是,在这首诗后,胡适又补充了一句:《阿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猫“慢慢地不见,只从尾巴尖起,一点一点地没有,一直到头上的笑脸最后没有。那个笑脸留了好一会儿才没有。”好像他这句诗是对书中句子发的感慨,难怪徐志摩说,他的诗前有序后有跋者,皆可疑,胡适是瞒天过海的高手。

在感情问题上,胡适和徐志摩交流得最多,不是徐志摩嘴最严实,而是多血质的徐志摩、爱情至上的徐志摩,一定比别人更能理解认同他的这场婚外恋。明白了这点,就不难理解在胡适回到北京三个多月之后,胡适为什么叫徐志摩替他去杭州看望曹诚英——用看望这个词并不准确,徐志摩给胡适的信里说,他找不到曹诚英,不知道她在哪里。

收到这封信后,胡适亲自出马,曹诚英3月21日的信里写道:“糜哥,我的哥,离开我不到一星期,我已经收到他两封信了。我很高兴,因为他还不曾忘记我。”

发生了什么事,胡适一定要找到曹诚英?原谅我首先很八卦地想到,曹诚英是不是怀孕了。

曹诚英怀孕说,出自沈卫威的《无地自由:胡适传》,文中说,胡适大哥的外孙程法德写信告诉他:家父知此事甚详,他曾告诉我,1923年春,胡适去杭州烟霞洞养病(肺病),曹诚英随侍在侧,发生关系,胡适当时是想同冬秀离异后同她结婚,因冬秀以母子同亡威胁而作罢。结果诚英堕胎后由胡适保送到美国留学,一场风波平息(堕胎一事胡适仅告家父一人)。

这段话错谬颇多,首先胡适去烟霞洞是在夏天而非春天,其次,养的也不是肺病,按照信中说法,胡适这厢离婚不成,那厢曹诚英就堕了胎去美国,但事实却是,曹诚英去美国是在一九三四年,距烟霞洞时光已过去十一年。不知道程法德所言的怀孕,是发生在具体的哪一年。

但一九二四年,胡适心急火燎地要找到曹诚英,实在太像发生了什么重大事件,怀孕疑云成为首选。不过再想想看,从胡适与曹诚英分别到徐志摩去杭州足有四个多月,若是曹诚英怀孕,早就应该知道了,正常情况下,不会这时再告诉胡适,胡适也不会到这会儿,再急慌慌地跑来处理。一个月之后,他自个儿又跑来看曹诚英,若曹诚英有五个多月的身孕,那就太显形了,外人很难不知晓。

因此,更大的可能,是独自在杭州的曹诚英崩溃了。思念积压,没有光明,没有未来,作为一个女文青,她不可能默默地自我消化,胡适仅仅派使者徐志摩来是不够的,她一定要见到胡适本人。好在,那个时候,尚且眷恋着她的胡适,也像一个言情剧的男主角一样,愿意为她从北京跑到杭州。既见君子,云胡不喜,她确定了他的爱,又暂时地踏实下来。

此后数年,他们藕断丝连,一直到一九三四年曹诚英去美国留学为止,隔上一段时间,总会遇上个见面的机缘。来来往往间,就算胡适没有跟江冬秀提出离婚,江冬秀也不可能不知道,掷裁纸刀是她的一个反应,另一个反应,体现在她的大姐江润生写给胡适的信里:“这炎热天气你们俩生气喝上二十碗酒,未免有害于卫生……你喝这许多酒如何受得住。……我今天读你的信,深知你是真实动气。你是最有涵容的人,至于所说的感情与身体这两事,双方俱应保全。始而你与冬秀感情笃厚,还望你原谅她生小娇养性质,也许是老伯母在生过爱之故,即论身体上说,近年来你常病,他也生育了许多。两方都不甚强健。我愿你们平心静气,仍旧和好吧”。

这封信写于1925年7月间,那段日子,胡适和江冬秀的关系很紧张,两个人赌气喝上二十碗酒,与从前的“感情笃厚”大相径庭。是什么让他们这样一反常态?即便不是曹诚英直接引起来的,胡适的那段婚外情也是铺在下面的一道阴影,江冬秀到这时才发现,原来,胡适对她的爱,并不像她想象得那么深刻。

尽管胡适跟人家说,要不是为了老母亲,他才不想结这个婚,但他起码没有在江冬秀面前表现出这一点。留学的时候,他给她写信,一点点引导她给自己写信;新婚燕尔之际,他为她写诗;忽而小别,他一叠声地催她快来相伴;这几年又生了三个孩子,如同锦上添花,他们的婚姻,在她眼里,不可谓不和美。

当然,结婚几年之后,像是没有过去好了,但江冬秀认为这是胡适身体造成的,胡适和曹诚英在烟霞洞里双宿双栖时,江冬秀给他写信说:“我今天拿了你寄把我的扇子,我偶尔想起今天又是七月七日了。这两首诗还是六年前和五年前的事。我们前五六年前多么高兴,这几年来,我们添了三个儿女,你老了四五岁年纪了,我这几年把你们的病,把我的心都惊怕了,望你这次叔侄两个把病养好了。我们从以后,快乐兴致都有了。”她对未来有期望,对自己的婚姻有信心。

可以想见曹诚英这件事给她的打击,那不只是感情上的打击,还是对她的人生信念的打击。曾几何时,她是那样不设防的一个人,对曹诚英和胡适住在一块儿都无感,从此之后,她变得疑神疑鬼,胡适的往来信件她要看,女人的字儿她认得出。她讨厌停妻再娶的徐志摩,不许胡适去为他和陆小曼证婚,她的泼横在那两年展现得最彻底,如果我可以为她设计一句台词,我会让她对曹诚英说:“你,毁了我做一个好妻子的机会。”

但胡适竟然跟她赌气喝酒,他有什么好委屈的?要劳江冬秀的大姐来开解安慰。但站在胡适的角度去想,也不是完全没道理,他固然认同婚姻的职能,却也想在婚姻之外给自己找点儿乐趣。假如,他压根儿没打算离婚,却被江冬秀这样围追堵截,他纵然有圣人之称,也难免会感到不快,因为,他已经是保全了江冬秀啊!

早在1925年3月,胡适就曾在信中劝说曹诚英另做打算,对于曹诚英的一往情深,他并不是那么领情,所以,曹诚英在回信中呼天吁地地说:“从前呢,还有个好朋友爱我和我哥哥爱我一样。现在呢,他也‘不讳’他对我不满意了。这自然都是我自己作出来的,与人何尤呢?但是天呀,我虽然自作得这样,但我却不能因为自作的便不悲伤呀!”

4月间,曹诚英有了一个去烟霞洞一带游览的机会,故地重游,物是人非,她的心情非常低落,写信跟胡适说:“我一路走,一路想着你,想着回来怎么写信告诉你。但是我一转念,我又不高兴写了。我为什么独自这么兴高采烈的呢?我这样自己问着自己,觉得十分无趣。”

我们可以确定,胡适打退堂鼓了。这一点儿都不奇怪,莫文蔚的《阴天》里唱道:“开始总是分分钟都妙不可言,谁都以为热情它永不会减,除去激情褪去后的那一点点倦……感情说穿了,一个人挣脱的,一人去捡。”

历来都说是江冬秀的挥舞菜刀斩断了曹胡这段情缘,即便这个著名桥段是子虚乌有,我们也可以看到,她做了自己的努力。她有一封给胡适的残信里写道:“佩声这次不来天津,她又想什么心事,我实在告诉你,你再不觉悟,你自己不想做人了,家乡很多的人,说他……我劝你少与……(省略号处缺)”。

“佩声这次不来天津”之语,估计是她指望曹诚英来天津与在南开读书的胡冠英重归于好,这是她的一厢情愿。“做人”“家乡”,这些词,则是胡适生命里的关键词,像他这样的凤凰男,飞得再高,也能感觉到印在翅膀上的乡亲们的目光,他有相当多地一部分快乐,来自于那种瞻仰。在那种快感与爱情之间,凤凰男一般都选择前者。

不过倘若胡适愿意,他依然可以施展他瞒天过海的招数,犯不着在信里对曹诚英语重心长。
只是倦了而已,只是激情褪了而已,但也正因为没有彻底的爱,也就没有决绝的分手,见面的节奏却越拉越长。1931年,胡适在协和医院割盲肠,曹诚英来看他不算,竟然还躺在他的枕边,又被江冬秀撞了了正着。不都说江冬秀泼辣吗?一个泼辣的女人会怎么做,我们都是可以想象的,但江冬秀居然只是“我三天没理你,你之后再三申明,我之后见着她没理过她。”

我很想知道,胡适做了怎样的申明,都被老婆堵在床头了,还能怎么申明?不过,不管他的申明是如何的破绽百出,江冬秀都只有认可的份,除此之外,她又能如何呢?她唯一的安慰是,胡适,最后还是她的。

一九三四年,曹诚英赴美读书,通常的说法是两人的爱情被江冬秀阻止,无奈的胡适,将心碎的曹诚英送往异国他乡。事实却是,曹诚英的学费完全由她哥哥承担,她出国两年后。胡适给他的美国女友韦莲司的信里写道:“自从她离开中国以后,我就没写信给她。你信中所描述的她相当正确,她的确是一个人人哄捧、夸她有小聪明、被惯坏的孩子。”

如果胡适这封信是写给曹诚英哥哥的,这番数落,你还可以说有一种宠溺,这封信的收信人是韦莲司,是很可能在前信里表达了对于曹诚英的不满的另一个女人,胡适的这几句话就颇可玩味,就算他为了敷衍韦莲司,表个赞同便可以,何必说得这么一针见血。

他说到了曹诚英的病根上,曹诚英最大的问题就是自恋,尽管她在给胡适的信里刻意扮演一个才女,一个痴情的恋人,胡适还是早就看透了她的那份小聪明。

懂得,不完全都是慈悲,常常,不爱的时候才更能懂得,因为,爱是一种魔力,他的爱,可以将你从灰姑娘变成光彩照人的公主,当他不再爱,你就会被打回原型。

假如每一桩爱情都像灰姑娘的童话里那样,有个十二点的期限,对于曹诚英来说,这个钟声已经敲响。在胡适眼中,她的水晶鞋早已褪去,但她本人,还不自知。信息不对等,真是一个可怕的状况啊。

不过曹诚英在美国也收获了另外的爱情,来自一位名叫曾景贤的男子,他是曹诚英的同学,比曹诚英小十岁,曾在曹诚英生病期间悉心照顾她。这段感情最后无疾而终,石原皋在《闲话胡适》中说,是江冬秀在里面捣了鬼:“曾某的亲戚在上海,一个偶然的机会与江冬秀相遇,问及曹佩声,她对曹佩声的醋意未消,如象竹筒倒豆子,一粒不剩,将曹的往事全盘倒出。曹曾二人已订婚,在婚期前夕,曾忽接其亲戚来信,得悉情况,遂突然变卦,取消婚约。曹佩声再遭重大打击,一场好梦又成空,乃忿上峨眉山,拟入空门。”

看来江冬秀要成为“永恒的妒妇”了,十八般武艺样样俱全,但好在曹诚英写给胡适的信里说到过这些,原始资料推翻了二手的传说。

这位曾景贤,胡适也认识,在曾回国后,胡适还帮他找了份工作。曾当时遭遇家变,父母去世,又有五个弟妹需要照顾,急需设法养家活口,对于胡适的帮助感激不尽。而这种感激,似乎也决定了他和曹诚英的感情走向。

那是在一九三八年,胡适已经赴美,曹诚英和曾景贤则回到中国,按说彼此有情,又志同道合,简直是天赐良缘,但这桩婚事,首先就遭到曹诚英哥哥曹诚克的反对。

曹诚克的理由非常奇怪,“第一,他说曹诚英因为自己有病,而跟曾景贤有猥琐的行为。曹诚英如果要结婚,一定只能跟别人,而不能是曾景贤;第二,他说曹诚英身体不好,也许是因为她缺乏性生活的调剂,他劝曹诚英,何妨与冠英同居些时。”

“猥亵的行为”指什么?是不是曹诚英跟曾景贤有过性关系?假如是,那为什么会成为他们不能结婚的理由?是曹诚克有道德洁癖吗?还是他觉得这会让曾景贤看轻他妹妹,还是他觉得,他们两人的结合,纯然是性的结合?第二条,曹诚克似乎认定曹诚英有性饥渴,他觉得曹诚英通过前夫胡冠英解决这个问题可能都更好一些。尽管这时胡冠英已经另外娶妻生子,而且按照曹诚英的同乡胡的说法,胡冠英结婚时,曹诚英送过首饰,甚至于,胡冠英的孩子的名字都是曹诚英起的。

看过曹诚克其他的一些信,跟曹诚英一样,常有些匪夷所思的文青式的思路。这并不奇怪,奇怪的是,曹诚英的这位爱慕者,曾景贤,思维方式跟他们也差不多。

曹诚英告诉胡适,曾景贤这样对她说:“此生我不要你的什么,你的身心都已许人……我已决定,我不能强占人家的整个灵魂,不只使你苦恼,而且要对不住糜哥,我不是这样的人。慢说你对我的恩情我不能负你,即是糜哥这次也为我尽了这么多人力,我又何忍强夺人之所爱?”

他的理由比曹诚克更奇怪。若是“你对我的恩情我不能负你”,难道跟人家结婚就是负了人家?“即是糜哥这次也为我尽了这么多人力,我又何忍强夺人之所爱?”胡适也不过帮他找个工作而已,不用感恩戴德到连心上人都奉上吧?何况,这时的曹诚英,早已不算胡适的所“爱”。

一九二五年下半年,胡适就已经跟陆小曼逢场作戏;一九三三年,他跟韦莲司身心合一;一九三六年,他与徐芳打得火热,一九三七年九月他已赴美,在那边另有一番光景……曹诚英将他视为自己的“归人”,在胡适眼中,曹诚英却不过是个过客。所以,当曹诚英和曾景贤,以一种“刻舟求剑”式的执着谈论胡适的“所爱”时,作为看客,无法不觉得可悯又可笑。

在信的末尾,曹诚英再次对胡适表达了她的深情:“曾君,我根本便把他当个小孩子,他的爱我,当时是同情我的痛苦,以后也许是感情的冲动,这是畸形的。我因为他现在的处境太可怜了,我觉得为报恩,我有爱护他的必要,然而等他环境减好,他的痛苦渐减,我会放弃他去。所以哥哥的反对是过虑,我希望你不会和哥哥一样的误会我了。”

她这边解释得煞费苦心,胡适那边杳无音讯,完然不理会她信末“千万要回我”的请求。又过了一年多,曹诚英寄给胡适一首词:“孤啼孤啼,倩君西去,为我殷勤传意。道她末路并呻吟,没半点生存活计。忘名忘利,弃家弃职,来到峨眉佛地。慈悲菩萨有心留,却又被恩情牵系”。信末没有地址,邮戳是“西川,万年寺,新开寺”。胡适依旧丢到一边,半年后,曹诚英的同学吴健雄给他来信,说曹诚英出家了,胡适才在日记里提到这封信,说:“这使我有点伤感。”仅此而已。

曹诚英的哥哥后来把曹诚英劝了回来,介绍她进入当时校址在重庆的复旦大学农学院教书。可见曹诚英六根未净,但我很小人地怀疑,所谓出家,也许是一个姿态,否则曹诚英大可不必给胡适写那么一首诗,她纵然不指望胡适像十五年前那样,派朋友急慌慌地来找她,也希望胡适能被她这一番苦情所打动。

但她不知道,人一旦不再爱了,比没有爱之前,更加陌路。

吴健雄给胡适写信时,人在美国,她回国之际,胡适托她给曹诚英带两百美金,那时的一美元,当合现在的15美元左右,折合成人民币,大约将近20000元。

之后胡适几乎完全消失在曹诚英的生命里,其实他在一九三八年就已经与美国的护士哈德门太太同居,直到一九四三年,共有八年,相形之下,和曹诚英那三个月的烟霞洞岁月真不算什么,但曹诚英却一直翘首期待,不明白自己已经被刷新。

她写下哀怨的词:

鱼沉雁断经时久,未悉平安否?万千心事寄无门,此去若能相遇说他听,朱颜青鬓都消改,唯剩痴情在。念年辛苦月华知,一似霞栖楼外数星时。(《虞美人》1943年)

她还指望着,有朝一日能够重逢,将万千心事说于他听,“不信比来常下泪,开箱看取石榴裙”,连武媚娘都这样指望过,可是,那得是在爱的氛围下,在一个男人的宠爱与呵护中,直到这个时候,曹诚英还是不明白,胡适的爱,早已是时过境迁。

一九四六年7月,胡适从美国,经过上海回北京,这时的曹诚英还窝在山城重庆,8月,复旦在渝师生迁回上海,她和胡适错过。不过就算她当时在上海,也未必能见到胡适,胡适在上海停留不过三天,江冬秀亲自来接他,抵达后的第二天,胡适腹泻,报纸上当一个消息登出来,他拒绝一切应酬。

数年大使生涯归来,他的生活已经是密不透风,太多的社会关系汇集在他周围,不再给她留什么缝隙。

他们最后还是见了一面,那是在一九四九年,这是他这一年第二次来上海了。第一次是护送江冬秀去台湾,第二次处理一些工作,住得比较久,在2月25日的日记里,他写道:下午,米桑来。十一年半没相见了。

米桑无疑是个化名,上一次出现,是在胡适一九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的日记里:

早晨与娟同看《续侠隐记》第二十二回“阿托士夜雨丽人”一段故事,我说这个故事可演为一首记事诗。后来娟遂催促我把这诗写成。我也觉得从散文译成诗,是一种有用的练习,遂写成《米桑》一篇,凡九节,每节四行,有韵。

这位来访的“米桑”,自然就是曹诚英了。据胡适与韦莲司的通信里说,他在一九三七年八月在南京见到了曹诚英,与这十一年半的时间也对得上。

有意思的是,此前,胡适日记里提到曹诚英,多半是是称“娟”,或者“佩声”,这一次,却用“米桑”代替,这一声称呼里,浸透了多少回忆!是否去国离乡时候,人会变得特别感性,往事历历从眼前经过,在她还叫“米桑”的时候,她是多么可爱。

据汪静之说,那天,曹诚英本来邀他同到上海胡适住处去送行,劝胡适不要出国,留在国内等候解放。汪静之说:“我去,对你俩谈话不便,我就不去了。”第二天,曹诚英回到学校,告诉汪静之她种种劝告挽留不住,说着,又哭了。

她知道那是诀别,别离之伤,的确惨淡,但是若我们想到他们已经十一年前不曾见面,距他们热恋时候,隔了十二年,他又爱过了起码两个人,曹诚英与他之间,不过一点渺茫的旧情而已,她为什么会觉得,有劝他留下的理由呢?

将曹诚英与韦莲司做个对比,会发现后者说话是多么有分寸,即使她和胡适已经有了肉体关系,她也不觉得自己就对他有什么权力,当胡适犹豫是否出任美国大使时,她从来都是占在他的立场上去衡量利弊,套某个诗人的话说,韦莲司始终以另一棵树的形象,和胡适站在一起。

而曹诚英不是,我们在影视剧中会看到,有些女人以身相许之后,会娇羞地说一句,我是你的人了。这句话让男人感到有压力,因为它的潜台词是:你是我的人了。曹诚英对于胡适多年的痴恋,包括上峨眉山出家、拒绝曾景贤等等,一定也让胡适有压力。那么就容易理解了,为什么胡适与韦莲司的情意能贯穿一生,对曹诚英却是狠心地只字不回。

之后曹诚英孑然一身,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她来到了沈阳农学院,从事棉花品种改进和马铃薯遗传育种学的研究,1958年,她提前退休,这一年,她来到二哥所在的武汉小住。

巧的是,这年八月,汪静之来到武汉钢铁厂体验生活,也落脚在他原来的岳家,也就是曹诚英二哥家。估计当时曹诚英的母亲与嫂子都为她的状况忧虑,见汪静之从天而降,又与曹诚英情投意合,也不管人家已经有了老婆孩子了,齐齐出力撮合,甚至当晚就撺掇汪静之住在曹诚英房中。

曹诚英的态度却很自然,她站起来,拉起汪静之的手,像正规的夫妻一样走进她房中。关了房门,她才对汪静之说:“他们多年来早已断定我们有男女关系,我也不否认。我们从小相爱,渴望有爱的亲密关系,但我要为表哥守贞操,你要为妻子守贞操,为了贞节,今生只好算了,希望下世有缘再做夫妻!”她安排汪静之睡在另一头,如是三个月,直到他离开武汉。

汪静之感慨之下又赋诗五首,我们且选其一:“卿为表哥守贞节,我为爱妻誓守贞。百夜同床不苟且,爱情冰结友情深。”

笔者看完却有两个感慨,第一,这俩人有病啊。既然“从小相爱,渴望有爱的亲密关系”,这么睡在一道,不别扭啊?汪静之就不能拒绝曹诚英她妈她嫂子的安排,另外找个地方睡啊?其次,还“卿为表哥守贞节”,守个屁啊?你是人家早已告别的一段历史,你的守与不守,与人家没有半点关系,要是说为自己守,还差不多能说得过去。

又过了十年,曹诚英打算找个地方养老,她去了杭州,考虑与在那里的汪静之夫妇同住,汪静之老婆到没有意见,但是他女儿怕母亲受气,坚决不答应,就这么着,曹诚英最后回到了徽州旺川老家。

她原想住在胡适的老家上庄,这一心愿因各种原因未果。1972年,她因肺癌去世,逝世前要求家人将她埋葬在旺川村口,通过上庄的公路边。人们都说,她是希望有一天,胡适魂兮归来,与她在那里相遇。

想起席慕容一首诗

“佛于是将我变成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
朵朵都是我前世的愿望
当你走近,请你细听
那颤抖的叶子
是我等待的热情
而当你无视地走过
我亲爱的朋友
那凋落了一地的
不是花瓣
是我憔悴的心”

曹诚英亲身演绎了这首诗,不同的只是,她甚至没有机会将她破碎的心,跌落在他脚边。胡适离开大陆后,再也没有回过大陆,1962年,他在台湾演讲时去世,他的肉身自然不可能踏上曹诚英长眠的那块土地,作为一个根深蒂固的无神论者,他也不可能认同魂魄来归这样的传说,他曾激赏江冬秀同样是个无神论者,这似乎注定,他和曹诚英只能交汇那么一小段。

曹诚英守望了大半生,至死不渝,然而最后成了为守望而守望。就像《东邪西毒》里,那个守着一只毛驴,等待有人为她弟弟复仇的女孩,谁都知道她的守候没有任何意义,没有人会为了一只驴子去得罪太尉府的刀客,但是,“每个人都会坚持自己的信念,在别人看来是浪费时间,她却觉得很重要。”

也许,曹诚英的一生也正是这样,爱,不是最重要的,对于她来说,最重要的,是为爱守候的感觉,这让无所适从的人生有了目标,给空虚的生命,赋予了非凡的意义,她,也是一个爱上爱情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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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帅哥月生君 推荐了这篇话题
2013-09-16 21:04:29
我强推《西南联大的爱情往事》

墨丘利剧团 推荐了这篇话题
2013-08-09 12:15:44
野史考证是也

麦兜兜 2016-6-22 18:06

太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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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胡适情事之一:曹佩声 后五四时代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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